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既遂会判多长时间
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对象为各种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根据本条规定,包括下列3种情况:
1、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
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实际能构成其罪的,通常是那些精通计算机技术、知识的专业人员,如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计算机操作、管理维修人员等。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因操作疏忽大意或者技术不熟练甚或失误而致使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应用程序遭受破坏,则不构成本罪。至于其动机,有的是显示自已在计算机方面的高超才能,有的是想泄愤报复,有的是想窃取秘密,有的是想谋取利益,等等,但动机如何,不会影响本罪成立。
-
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罪判罪依据
122人看过
-
如何区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62人看过
-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107人看过
-
犯罪构成要素解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162人看过
-
哪些行为构成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378人看过
-
破坏计算机系统罪可判最高几年?
78人看过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最多判几年的,非法破坏计算机咋办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25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 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
-
咨询怎么理解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既遂的概念?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8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特征有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以上就是对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既遂的理解。
-
破坏计算机系统罪的相关信息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3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及其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是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以上行为都有可能构成犯罪。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工作人员的犯罪构成界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0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即网络服务渎职罪。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对象为各种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根据本
-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有什么区别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25(1)犯罪行为不同。前罪犯罪行为为非法获取数据,后罪犯罪行为为删除、修改、增加数据。 (2)犯罪对象不同。前罪犯罪对象为普通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后罪为任意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和程序。 (3)犯罪成立要求不同。前罪要求情节严重,后罪要求是“后果严重”,此处的“后果”是指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和功能受到的毁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