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识联络的共同犯罪存在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17:44:18 359 人看过

无意思联络的共同犯罪情形是不会存在的;要构成共同犯罪的前提就是需要具备意思联络的个要件,如果不具备这个要件,就不存在共同犯罪。不管是有多少个同时实施同一犯罪的正犯,只要不存在意思联系,一律不存在共同犯罪。

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共同犯罪的要件有,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具体来讲,可以分为下列三种情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这种自然人共同犯罪,要求各犯罪人都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两个以上的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即刑法理论中所谓的单位共同犯罪。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这在刑法理论中通常谓之自然人与单位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的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关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在发生危害结果时,其行为均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种共同行为就其表现形式而言,可以分为三种情形:共同作为、共同不作为、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共同直接实施犯罪。存在分工的共同犯罪行为。

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00: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无犯意联络的共同伤害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无犯意联络的共同伤害辩护词的内容有辩护人的基本信息、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一、领导组织传销罪辩护词包括哪些内容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1)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第二,向法庭讲明辩护发言的根据。第三,简要但明确地概述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2)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第二,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辩护。第三,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前言: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
    2023-03-09
    221人看过
  • 没有意思联络能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双方没有意思联络不构成共犯。共同犯罪的主观条件是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所以如果事前无意思联络,一般是不构成共同犯罪的。从本案谈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案情]2004年5月20日凌晨5时许,刘某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带着王某沿利津县至东营的公路上由北向南超速行驶,其摩托车前部不慎撞在顺行的由李某驾驶的大型货车后部,造成两车损坏,刘某死亡,乘车人王某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系追尾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因货车超载而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王某对该事故不负责任。对该纠纷王某的亲属诉至法院,要求刘某的继承人张某、李某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分歧]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两被告构成共同侵权还是无意思联络的“多因一果”数人侵权以及承担侵权的连带责任还是按份责任出现分歧意
    2023-08-14
    100人看过
  • 2024共同犯罪存在中止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共同犯罪存在中止吗存在。共同犯罪中止的成立必须具有下列条件。1、应当具备及时性,共同犯罪的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和犯罪实行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行为已经实行终了犯罪结果尚未发生以前。但是犯罪结果一旦繁盛,无论其结果是由全体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造成的,还是由部分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造成的,共同犯罪已经即遂,就不能存在犯罪中止。这是时间的条件。2、全体共同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出于自己的意愿,停止可以进行下去的并能产生犯罪结果的的行为,可以成立犯罪中止。部分共同犯罪人中止犯罪以后,对另一部分共同犯罪人进行劝说阻止,另一部分共同犯罪人接受了劝说,在能够继续进行犯罪的条件下,自动停止犯罪行为,全体共同犯罪人都可成立犯罪中止。3、必须具备有效性。必须自动停止犯罪行为,并且有效的防止和阻碍犯罪结果的发生。这个有效性必须具备两个因素:(1)主观上,中止犯罪的共同犯罪人自动切断与其它共同犯罪人的共同故意的联
    2024-01-04
    241人看过
  • 一般无意识的犯罪算犯罪吗
    一、一般无意识的犯罪算犯罪吗无意识犯罪也是犯罪行为的一种,会根据犯罪程度判定是否受到刑罚。无意识动机犯罪是指在无意识动机作用下产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犯罪人未意识到其犯罪动机的犯罪。包括:由某种消极定势导致的犯罪;由犯罪意向导致的犯罪;某些习惯性犯罪行为;被主要犯罪动机掩盖的无意识动机犯罪;冲动性犯罪行为,在多数情况下,其动机未被意识到或意识程度较低。在某些变态心理作用下的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
    2024-02-05
    436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存在共同犯罪吗
    滥用职权罪存在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两个以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共同犯罪。一、城管抡铁锤砸桌椅构成滥用职权罪?城管抡铁锤砸桌椅的,会构成滥用职权罪,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滥用职权应该如何判决滥用职权的判决:构成滥用职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滥用职权的认定标准是哪些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滥用职权罪:1.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
    2023-02-13
    214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存在共同犯罪吗
    寻衅滋事罪存在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因此只要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体在两人或者两人以上,且犯罪主体之间具有寻衅滋事故意的,就可以就寻衅滋事罪成立共同犯罪。一、单位和自然人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吗单位本身没有意识和行为,单位与单位、单位与自然人之间不可能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1.共同犯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2.共同犯罪必须是共同故意犯罪。二、共同犯罪单独中止的原则是什么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原则是自动性,彻底性和空间性。实际上也就是说明要想认定共同犯罪已经中止,就必须要有两人以上,而且存在共同的故意,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必须要自动的放弃犯罪行为。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是根据自动性、彻底性以及时空性来进行一个不同的判断,比如说具有这样的一种放弃是在犯罪过程当中进行
    2023-04-04
    446人看过
  • 虚假诉讼罪存在共同犯罪吗?
    虚假诉讼罪是存在着共同犯罪的共同犯罪,在我们刑法当中的构成要件是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个故意并且所进行的虚假诉讼的这样的一种客观的行为,从刑法理论层面上来说,虚假诉讼作业当中,双方当事人是完全有可能会达到这样一种程度,因此是构成的。(一)罪与非罪的界限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特定的主观目的,不论是否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是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的,均能构成本罪。如行为人为了要回借款,但碍于脸面不好意思开口,遂将债权虚假转让他人,由他人提起诉讼讨还借款的。这种情况,也符合本罪所规定的客观危害行为。(二)此罪与彼罪的界限1、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与诈骗罪的区别之处在于:客体上,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以及如财产权等他人合法权益,诈骗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方面,两者都体现为一定的虚假性,但本罪
    2023-02-22
    188人看过
  • 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
    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即数人基于主观上的关连共同而侵害他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这种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加害人包括实行行为人、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按照通说,只有实行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行为,是简单的共同侵权行为;而包括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行为,是复杂的共同侵权行为。应当看到的是,共同加害人中的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只能存在于以共同故意作为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之中,其在主观上必须与实行行为人有共同故意。在教唆行为中,造意人与实行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容易判断,双方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即可确认;其表示形式,明示、默示均可。在帮助行为中,实行行为人与帮助行为人的共同故意应须证明。对此,应当参考《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第二次)第876条第二、三项的规定:行为人知悉该他人之行为构成责任之违反,而给予重大之协助或鼓励该他人之作如此行为;或行为人于该他人之达成侵权行为结果,给予重
    2023-06-07
    372人看过
  • 共同过失犯罪存在的情形
    其一,论以同一罪名。即是说在共同过失犯罪中,虽然存在不同的实施过失行为之人,其过失行为共同造成危害结果之发生,但他们的过失行为触犯的是同一罪名,故应以同一的过失罪分别予以定罪。例如前述甲乙二人高楼推物共同疏忽而致砸死路人一案中,他们的行为均触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所以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甲乙二人之行为分别定罪。其二,论以不同罪名。也即对共同过失犯罪中各行为人所实施的过失行为分别以不同罪名予以定罪的情况。之所以出现这种罪名相异之情况,主要是由各行为人的具体过失行为以及其所具有的特殊身份所决定的。对此又可区分为两种情况:(1)在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之过失行为相结合而构成的共同过失犯罪的情况下,通常对一般主体按其行为所触犯的具体过失犯罪确定罪名,而对特殊主体则亦依其自身行为所触犯的具体过失犯罪来确定罪名。例如在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中,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便包括有关领导、林场工人和外流人员。对有
    2023-02-17
    397人看过
  • 无意识犯罪的记录
    这里分两个部分,一个是无违法,一个是无犯罪。违法指的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犯罪是指违反刑法。无违法证明主要查询是否收到治安处罚,受众面广的治安案件有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赌博、嫖娼等,这里有的情节严重可触犯刑法,但是情节轻微都是以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罚无犯罪记录证明流程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的复印件。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开证明的人要在证明上签名再盖章)。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此外,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中国**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征兵政审和军队、警察院校招生政审,公检法司和国家安全等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或违法人员的案底调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向公安机关了解本单位党政人员在社会上的违法犯罪情况,按原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不列入“证明”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
    2023-07-06
    339人看过
  • 肯定过失共同犯罪存在积极意义
    □过失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共同造成危害结果绝非只是某种巧合,各行为人共同违背注意义务,主观上共同的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作用于共同的行为之上导致了某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其行为的共同性是不可分割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工作的危险性、专门性越来越大,对工作人员的协作性要求越来越强,出现共同过失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也逐渐加大,肯定过失共同犯罪对于提醒工作人员加大注意,预防过失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有重要意义。□过失共同犯罪也是共同犯罪的形态之一,是指过失的共同犯罪;共同过失犯罪是过失的同时或先后犯罪,属于单独犯罪的形态。因此,对两者的处罚原则也应泾渭分明:对过失共同犯罪适用共同处罚的原则,对共同过失犯罪适用分别处罚的原则。对于过失共同犯罪成立与否的问题,理论上多持否定意见,认为共同犯罪只有在共同犯罪故意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共同过失的犯罪不是共同犯罪。笔者认为,仅将共同犯罪局限于故意共同犯罪,实际上缩
    2023-06-11
    304人看过
  • 妨害公务罪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形吗?
    妨害公务罪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形。1、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妨害公务犯罪的,对主犯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2、对从犯,应在前述量刑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
    2024-04-23
    370人看过
  • 共同盗窃中存在犯罪未遂吗
    存在。具体有以下两方面内容:其一,实行犯的未遂情况。由于复杂共同犯罪的特点,共同犯罪人不尽然都是共同犯罪的具体实行犯,所以共同犯罪停止形态的讨论要分为实行犯和非实行犯两种情形。比如甲乙共谋入室盗窃,甲入室行窃乙在外望风,后甲被屋主发现而逃跑。在这个例子中,很明显的能看出甲乙虽是共谋犯罪的共同犯罪人但是却不都是符合具体犯罪构成的犯罪的实行犯,乙在外望风的行为客观上帮助了甲的入室盗窃行为。根据共同犯罪的整体性,一人行为全部责任,甲入室盗窃未遂的行为使得整个共同犯罪停止在了未遂的状态上所以对甲乙均以盗窃共同犯罪未遂加以处罚。其二,非实行犯的未遂,其实在该部分主要是以教唆犯为主题进行讨论。教唆犯是故意唆使他人实行犯罪的人,我国刑法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是教唆犯。教唆未遂存在很多种情形:第一,被教唆人未实行教唆人所教唆的犯罪行为。例如:甲教唆乙盗窃,乙害怕被追究责任而未实施。这是比较简单的教唆未遂的
    2023-03-30
    70人看过
  • 年龄不够也存在共同犯罪吗
    关于共同犯罪然而是否必然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一问题,答案并非如此简单明了。依照我国现行法律,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角度来看,须满足一系列特定条件,具体表现在如下两个关键层面上:首先,不得不通过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限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17条明确规定,凡年满16周岁的公民,因触犯相关罪行而被判以刑罚时,需承担刑事责任。此处所提的“刑事责任”便是指完全刑事责任。其次,行为人必须具有完全的辨识与自我约束能力。所谓的“完全”是指行为人所拥有的这种能力并非是片面的或是有所缺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2024-04-25
    12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共同犯罪犯意联络客观条件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10
      各共犯人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要求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联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各行为人的行为实为一个整体,共同作用于危害结果,各共犯人的行为于危害结果之间都具有因果关系。
    • 无意思联络属于共同犯罪,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7
      无意思联络不属于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其中的共同故意包含两层意思,首先是需要行为人都是故意犯罪,且彼此间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 共同犯罪犯意联络都有一些哪些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6
      实践中对其同犯罪故意的认定需要关注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共同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二是共同犯罪人之间的犯意联络。具体言之,共同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是指各行为人对本人和他人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共同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即各行为人在认识到共同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决意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希望或者放任共同犯罪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而共同犯罪的犯意联络则是指各行为人关于相互协同实
    • 如何认定犯罪的共同性?共同犯罪中各个人的意思联络是否是共同犯罪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1
      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既然是共同“故意”犯罪,则行为人对共同实施行为的内容应有明确的认识。而且在我国犯罪构成是承担刑事责任的唯一根据,该根据也应适用于共同犯罪,所以,犯罪的共同性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符合同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可具体描述为:二人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体),基于共同的犯罪故意(主观方面),实施某罪的客观要件行为(客观方面);在共同犯罪中各
    • 共同犯罪存在过失犯罪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1
      不存在。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