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业管理条例自什么起开始实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09:40:13 407 人看过

一、2013年3月15日,《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征信业发展步入有法可依的轨道。

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发展提供相关信息服务,国家设立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该库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运行和维护;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监督管理,其运行应遵守《条例》中征信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截至2012年底,该库已收录1800多万户企业、8亿多自然人的有关信息。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有义务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个人和企业的信贷信息,提供时需要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提前通知信息主体。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信息主体和取得信息主体书面同意的金融机构和其他使用者提供查询服务。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

《征信业管理条例》的立法目的

《征信业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本条例。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危害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本条例施行前已经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机构,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备案。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2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信相关文章
  • 什么是征信业为什么要制定《征信业管理条例》
    什么是征信业?为什么要制定《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业是市场经济中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行业。征信机构作为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企业,按一定规则合法采集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加工整理形成企业、个人的信用报告等征信产品,有偿提供给经济活动中的贷款方、赊销方、招标方、出租方、保险方等有合法需求的信息使用者,为其了解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提供便利。征信服务既可为防范信用风险,保障交易安全创造条件,又可使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得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获得较多的交易机会,而缺乏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则相反,从而促进形成“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社会环境。征信业在促进信用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我国征信业从无到有,逐步发展,作用日益显现,征信市场初具规模。但与信用经济发展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征信经营活动缺乏统一遵循的制度规范和监管依据,难以获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现象与
    2023-05-05
    371人看过
  • 征信业管理条例的目的
    《征信业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本条例。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危害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征信业管理条例自什么起开始实施一、2013年3月15日,《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征信业发展步入有法可依的轨道。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发展提供相关信息服务,国家设立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该库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运行和维护;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监督管理,其运行应遵守《条例》中征信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截至2012年底,该库已收录1800多万户企业、8亿多自然人的有关信息。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有义务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个人和企业的信贷信息,提供时需要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提前通知信
    2023-07-05
    181人看过
  • 四川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业主的相关条例是什么?
    四川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业主的相关条例第十七条依法登记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因买卖、赠与、继承等法律关系已经合法占有房屋,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在物业管理中享有业主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第十八条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等物业使用人,根据法律、法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以及其与业主的约定,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第十九条业主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实行一人一票,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在首次业主大会上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或者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第二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一)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或者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首套房屋交付已满两年且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二十以上;(三)物业服务
    2024-01-12
    306人看过
  • 我国护士条例开始实施的时间是
    我国没有《护士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开始实施的时间为1994年1月1日,具体内容如下:1、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2、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3、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方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第十三条护士注册机关为执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第十四条申请首次护士注册必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机关缴验:(
    2023-08-12
    270人看过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7月1日起实施
    5月15日,国务院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放心保),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意味着事业单位3153万人将参加社会保险。同时,《条例》还规定,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时还规定,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并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除了备受关注的社会福利条款,在聘用合同方面《条例》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相关新闻:3153万事业编制人员下月参加社保据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于5月15日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
    2023-04-24
    333人看过
  • 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条款2020年解析
    2020年的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包括: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分负责全国财产结算活动的监督结算工作。业主年会形成小区全体业主大会。同一物业结算区内的业主,在物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组织召开业主年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6条)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
    2023-07-01
    489人看过
  • 统计法实施条例自1日起施行
    为全面有效贯彻执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一步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国务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条例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从源头上规范统计调查活动。开展统计调查活动既要满足国家宏观决策对统计资料的需求,又要切实减轻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提高统计调查的有效性和质量。为兼顾好两方面的利益,条例从五个方面作了规定,包括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尽可能减轻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严格要求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明确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和备案的程序、条件和时限,以及明确国家统计标准的地位等。二是加强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为加强对统计数据生产过程的控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条例对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作了专章规定,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报送义务和统计调查组织实施机关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明确统计资料公布的主体、权限及要求。包括:区分不同统计资料,明确公布主体及权限;为避免因简单对比统计数
    2017-07-13
    339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什么时发放,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是什么
    土地被政府征用之后,我们是可以按照土地的征收面积以及土地的使用还有土地上的一些不动产获得征地补偿的,一般情况下补偿会以补偿款和土地的方式给予我们,但只要没有太大的出入一般我们都不会去追究这些问题,大多数人关心的是土地征收款的发放问题,因为发放的时间长了会导致生活受到影响,不知道合适能够领款的话就无法对钱财进行规划,那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什么时发放呢?征地补偿款什么时发放征地补偿款支会的法定时间是“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
    2023-06-02
    73人看过
  • 新土地管理法是否已经开始实施
    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每两年调整一次。上次是2011年12月31日调整,2012年1月1日施行。2012年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有望2013年执行。一、征地补偿标准修改内容20131、补偿金不落实不得征地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进行首次审议,草案删除了现行法第47条中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内容。草案明确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草案在补偿内容方面,除现行47条规定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三项补偿之外,将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独列出,并增加了社会保障补偿在补偿落实方面,草案规定,“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
    2023-02-28
    240人看过
  • 储蓄管理条例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储蓄管理条例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储蓄管理条例于1992年12月11日由国务院令第107号发布,自1993年3月1日起施行。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本条例部分条款予以修正,于2011年1月8日经国务院令第588号发布施行。二、储蓄机构都可以办理哪些业务?(一)活期储蓄存款。一元起存,由储蓄机构发给存折,凭折存取,开户后可以随时存取。(二)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一般五十元起存,存期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和五年,本金一次存入,由储蓄机构发给存单,到期凭存单支取本息。(三)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每月固定存额,一般五元起存,存期分一年、三年、五年,存款金额由储户自定,每月存入一次,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未补存者,到期支取时按实存金额和实际存期计算利息。(四)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本金一次存入,一般五千元起存。
    2024-02-10
    372人看过
  • 小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具体相关条例是什么
    现在不管是中档小区还是高档小区甚至是低挡都有物业管理,住户们每一年缴纳一定的物业管理费用给物业公司,物业提供安保和保洁的工作。正规的物业公司一般都是按照小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来管理小区的,但也存在很多不具资格的物业公司不按章程办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单位对住宅小区实行的专业化统一管理和综合性服务。包括对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地等维护与修缮和环境卫生、交通、治安保卫、环境容貌等管理和服务活动。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城市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应实行物业管理。第四条物业管理纳入住宅小区建设规划。本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宗旨:为住户无偿服务。第五条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发展规划。(二)不
    2023-06-02
    485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是哪一年开始实施的
    2005年5月1日起施行,2005年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在信访条例中上访人的权利有哪些其一,知情权。知情权,又称知悉权或者了解权,是指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了解相关制度、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办理结果及要求提供相关咨询和答复的权利。其二,回避申请权。回避申请权是为确保信访事项办理的公正性,而赋予信访人申请有直接利害关系人回避的权利。当信访工作人员与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与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时,信访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要求该信访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该事项处理。其三,要求保密权。要求保密权,旨在保护信访的公民、法人和其他
    2023-07-22
    100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职业病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这部法律明确规定了,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一、长期工作致腰椎间盘突出能认定职业病吗?在根据当前明确的职业病目录名单,腰椎间盘突出不属于职业病范围,所以职工因长期伏案工作患上此病的,将不能认定为职业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需具备以下条件:患病的主体范围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如果不属于劳
    2023-03-14
    110人看过
  • 企业年金何时开始实施
    企业年金在中国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2000年底《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的颁布到2004年5月1日《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颁布为界,至今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阶段、企业年金试点阶段和企业年金阶段。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又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并且成为所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年金是什么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经过必要的民主决策程序建立的,享受国家税优支持的养老保障计划。《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二条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投资
    2023-07-05
    34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信
    词条

    征信是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 更多>

    #征信
    相关咨询
    • 纪检监察自什么起开始实施本条例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5
      第一百三十三条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 2022年护士管理条例开始实施的时间是多久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03
      1、我国没有《护士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开始实施的时间为199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于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 1999年开始实施土地管理法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7
      按照一九八二年二月十三日国务院发布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和一九八二年五月十四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实行
    • 什么时候开始实施非法集资执行条例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04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1998年7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同时废止。 为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的防范以及行政机关对非法集资的处置,适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对非法从事银行、证券、保险、外汇等金融业务活动
    • 【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从哪一年开始实施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1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时间是: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2、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