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额如何清偿债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7:14:05 166 人看过

一、破产财产额如何清偿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破产财产在有限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破产财产分配是怎样的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破产财产的分配为:

(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二)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

(三)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1、可供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总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

2、债权清偿的顺序、各顺序的种类和数额,其中应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的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

3、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

4、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

5、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定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

(四)破产财产分配的范围:指列入破产财产的债权。其债权分配以便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为原则。

(五)其他:

将人民法院已经确认的债权分配给债权人的,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出具债权分配书,债权人可以凭债权分配书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人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破产财产如何界定

(一)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享有所有权以及国有企业被授予经营管理权的财产,均属于破产财产。这些财产大体包括四类:

(1)有形财产,如厂房、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原材料、产成品和办公用品等;

(2)无形财产,如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特许权等;

(3)货币和有价证券;

(4)投资权益,如破产企业在其他公司中享有股权。

(二)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破产企业的清算组可以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并有权决定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通过清算组的行为所取得的财产本身属法人资本增值的结果,构成法人财产的组成部分,这类财产属于破产财产。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因破产企业的债务人的清偿和财产持有人的交还而取得的财产。这部分财产在取得以前仅仅是破产企业的帐面财产,不具有可分配性,经清偿或交还后,成为可分配的现实财产。因此,从可分配财产的角度讲,由这些原因取得的财产可以视作破产财产的新增加部分。

(2)因未履行合同的继续履行而取得的财产。由于这种合同是双务合同,破产财产在接受给付时有相应的对待给付,而且这种对待给付一般是等价性质的。因而,这部分新取得的财产不是价值形态上的财产增加,而是实物形态上的财产增加。从实物形态的角度讲,这可以视作破产宣告后破产财产的收入。

(3)由破产企业享有的投资权益所产生的收益,如公司股份的年终分红,在合资企业中的获得的利润分配。

(4)破产财产所生的孳息,如房租、银行利息。

(5)清算期间继续营业的收益,应注意的是破产宣告后,破产企业在有利于破产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必要的营业,由此增加的营业所得就应归入破产财产。

(6)基于其他合法原因而取得的财产,如因他人侵犯破产企业的专利权而获得的赔偿。

(三)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主要有以下几项:

(1)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物权,除上述已涉及到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等外,还有矿业权、占有权、抵押权和留置权等。

(2)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合同债权,如对销售客户拖欠的货款以及因其违约行为所产生的、赔偿金的请求权。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票据权利,如破产企业作为票据持票人所享有的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4)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股东权。股东权是一种复合权利,主要包括收益权和表决权。

(5)破产企业享有的。

(6)破产企业的开办人注册资金投入不足的,应当由开办人予以补足,补足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7)因错误执行破产企业,执行回转后的财产应列入破产财产。

(8)破产企业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的,依该代位求偿权享有的债权应列入破产财产。

(9)破产企业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并列入破产财产,但应当扣除未到期的利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财产相关文章
  • 有担保的破产债权如何清偿
    有担保的破产债权会优先于所有的债权,因为担保债权属于物权。普通债权最后被清偿。破产财产之后偿还的才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职工工资伤亡补助,社会保险以及欠缴的税款。一、被执行破产财产分配需要缴纳税费吗?破产财产分配不要交所得税,但是在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中,需要缴纳企业之前所欠的税费。破产企业首先需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各种社保费用、职工补偿金;再是欠缴的其他社保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拖欠的普通破产债权。二、疫情期间公司倒闭怎么赔偿疫情期间公司宣告破产,进入破产程序时,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三、今天公司宣布破产,债务该怎么办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
    2023-04-02
    401人看过
  • 破产清偿中的债权如何分配?
    中国汽车贸易华北公司(以下简称华北汽贸)于2000年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计划内破产。该企业成立于1987年,为国有大型汽车流通企业,注册资金7688万元,企业原有职工均已安置,离退休职工由上级单位负责统管,企业经营范围为购销汽车(含小轿车)摩托车及汽车、摩托车配件,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等项目。企业经营性房屋建筑面积4077平方米,部分有权属证明,设备主要是汽车及办公设备。企业从1995年开始出现连续亏损,累计亏损达19981.7万元。企业造成亏损的主要原因为经营管理不善,经营观念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及市场变化,在经营过程中扩张过快,投资缺乏充分的论证,负债过度;多年经营形成巨额应收帐款以及为保护民族汽车工业,大量收购地产汽车产品,造成超量库存、严重积压,削价损失1个多亿等方面。我们在2000年5月接受了项目委托后,针对企业存在的资产关系复杂、遗留问题较多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制定了破产实施方
    2023-06-06
    500人看过
  • 从破产财产如何分配破产债权
    根据我国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司企业破产财产按如下顺序及原则予以制定分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一、企业破产财产分配程序公司企业破产财产分配程序如下:第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第二、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第三
    2023-03-24
    437人看过
  • 侵权债权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对应我国《破产法》等113条的规定,从个人利益与社会公益相协调的角度,适当调整大规模侵权损害债权在破产还债中的顺位,使其以公益债务的形式置于破产清偿前列,让致害人为其侵权行为“买单”,具体建议如下:1.限制部分担保债权,提取一定份额保障大规模侵权债权的实现担保债权的清偿,可就其担保物优先受偿,享有别除权,位列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前。但因可设置担保的都是优质资产,而一旦这些财产被优先清偿了,所剩下的资产就相当有限,剩余债权得以清偿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大规模侵权损害的债权基本上不属担保债权范畴,当担保债权以优先受偿的形式得以清偿后,它也只能就侵害人剩余的财产主张利益,被侵害的债权利益可能无法实现。所以,为保护大规模侵权损害债权人利益,使更多的受害人可从致害人手中拿到赔偿,可考虑对担保债权中的抵押加以限制,将本身用来担保债权实现的部分资产保留下来,不再作为担保债权的标的物,让位于具有公益债务属性
    2023-04-29
    328人看过
  • 破产债务包括哪些如何清偿破产债务
    一、破产债务包括哪些(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二、公司破产债务如何清偿?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
    2023-06-01
    234人看过
  • 破产债务包括哪些如何清偿破产债务
    一、破产债务包括哪些(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二、公司破产债务如何清偿?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
    2023-03-19
    309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财产,指的是在宣告企业破产之后,依照法律规定可供债权人偿清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包括以下: 1、在企业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所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之后,至破产... 更多>

    #破产财产
    相关咨询
    • 破产债务人财产的清偿权如何行使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08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
    • 破产清算债权人如何分配财产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4
      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由清算组织提出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想关依据为《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一、《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破产财产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
    • 公司破产债权如何清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1
      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破产公司的债务应当按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 公司破产债务如何清偿,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9
      《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 如何办理破产债权债务清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7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清偿个别债权人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管理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一)无偿转让财产;(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三)为无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四)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五)放弃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