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如何争取管辖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20:04:56 424 人看过

中国法院在确定中国公民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时,以当事人的国籍和当事人的住所和住所为依据,补充了结婚缔结地的法律制度。中国法院对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住所)和原告在中国或国内有住所的涉外离婚案件原则上有管辖权。另外,在国内结婚在国外定居,在国外结婚在国外定居的华侨,定居国的法律规定离婚诉讼必须由结婚缔结地和国籍所属国的法院管辖的离婚事件,或者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的涉外离婚事件,中国法院也可以受理。

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纠纷案件的管辖权

法律分析: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中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有居所,中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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