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城最低生活保障审查流程怎么走
受理、审查、办结
二、宣城最低生活保障审查法律依据
第一条为规范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审核审批工作,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本办法开展低保审核审批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加强本辖区内低保审核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相关服务,促进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第五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
(三)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六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以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居住超过一定期限、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
第七条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
第八条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第三章申请及受理
第九条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
第十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一)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二)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第十一条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户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在同一市县辖区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根据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申请人凭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二)户籍类别相同但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起的家庭,应将户口迁移到一起后再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可选择在户主或者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户籍不在申请地的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提供各自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低保的证明。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别持有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一般按户籍类别分别申请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
第十二条申请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字确认;
(二)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三)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第十三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受理低保申请,农村地区可以实行定期集中受理。
第十四条申请低保时,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
三、宣城最低生活保障审查受理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
长安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流程
184人看过
-
宣城农业转移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办理要多久
190人看过
-
最低生活保障是低保吗
342人看过
-
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
168人看过
-
阜新2008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费
73人看过
-
上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怎么申请
82人看过
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是我国经济条件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政策框架,是围绕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具体规定以及保障工作... 更多>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对象是什么,城市居民最低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6为了妥善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问题,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于1997年9月2日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对象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
-
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程序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2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由户主向其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书面提出。 2、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收到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经
-
-
昆明最低生活保障金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7新华网云南频道10月14日电(李锦兰)从10月13日起,昆明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将提高20元。调整后,各县(市)区的低保标准将上升为156-210元。 据介绍,受全国粮油市场价格上涨的影响,去年9月以来,昆明市粮油及副食品价格超过恢复性价格上涨水平,与群众生活相关的粮、油、肉等价格综合上涨指数达22.85%,使得城市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明显下降,有的甚至难以维持基本生活,昆明市民政部门通过调查分析,
-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8(一)申请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书面申请(可由居、村委会代为转交)。同时提交以下手续: 1、户口簿、身份证、房屋证(复印件); 2、家庭人员收入证明; 3、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本领的无业人员,需出具民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或天津市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的证明; 4、夫妻离婚的,需供离婚证或裁判(调解)书; 5、人户分散的家庭提议申请的由其现寓居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