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什么条款是程序法的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1 13:16:45 309 人看过

一、公司法什么条款是程序法的条款

公司法中的程序法条款:第四十三条,股东会表决程序;第四十八条,董事会表决程序;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程序;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工程保险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呢

工程保险公司成立的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条件的投资人,股权结构合理;

(二)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草案;

(三)投资人承诺出资或者认购股份,拟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四)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组织机构框架、风险控制体系;

(五)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六)有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七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筹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条件的投资人,股权结构合理;

(二)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草案;

(三)投资人承诺出资或者认购股份,拟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四)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组织机构框架、风险控制体系;

(五)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六)有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三、关于分公司公司法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为,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所谓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04: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司法保密条款
    保密条款
    公司法没有关于保密条款的规定,保密条款的规定是在劳动合同法中的。一、没有约定竞业限制的协议是否有效对于竞业限制条例,虽然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但竞业限制条例,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二、怎么给竞业限制给予补偿签订竞业限制,由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
    2023-03-30
    99人看过
  • 公司法什么叫强制性条款
    强制性条款是指该条款的内容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进行强制性规定,公司章程不得对其改变或者变通的条款。强制性条款分为法定记载事项中的强制性条款和任意记载事项中的强制性条款。法定记载事项中的强制性条款是指法定记载事项下的相关条款的内容是由法律(法律和行政法规)直接规定的。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为法定记载事项,而《公司法》对该事项下的职权已经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其内容即为强制性条款。公司章程在记载该法定事项时只能复述法律而不能对其做出变更——如不能将股东会的职权分配给董事会来行使。任意记载事项中强制性条款是指非法定记载事项下相关条款的内容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的任意记载事项,如果章程中约定了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那么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2023-03-28
    217人看过
  • 公司法企业合并方面的条款是什么?
    公司法企业合并条款包括:1、公司合并时,合并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2、公司合并时,各方的债权和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承;3、因合并、分立而存在的公司,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成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并在报纸上公布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一、合并后的企业债务由谁来承担有限公司合并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来承担。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
    2023-06-24
    285人看过
  • 公司法保密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司法保密条款是怎么规定的?关于保密协议,是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公司法》中并没有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
    2023-05-02
    225人看过
  • 借款欠条起诉的法律程序
    有借款欠条,债权人应当持借款欠条和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除此之外,有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也应当一并提交。债权人起诉时应当有明确的被告,起诉状应当载明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同时还应当按照起诉对象的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当事人提交书面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予以记录并通知对方当事人。借款欠条怎么写有效欠条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因__________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___借款,共借得人民币(小写):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1、借款期限:(大写)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
    2023-07-01
    240人看过
  • 解释公告程序的条款
    1、公示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通知、督促不明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期满无人申报权利的程序,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它的特点是:1。识别票据或其他事项丢失的事实,而不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2。公开传唤程序分阶段进行。公示催告和除权判决是两个连续的阶段。无权判决应当根据催告申请人的再次申请作出,法院不得自行作出。公示阶段适用一次聘任制,但在无权判决阶段,必须组成合议庭审理3。一审应为终审,无需上诉。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8条第一款的规定,公示程序仅适用于可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案件,以及其他依法可以申请公示的事项。票据被盗、遗失、毁损不能背书转让的案件,以及不属于依法可以申请公示的事项,不适用公示程序。根据《公司法》,记名股票被盗、遗失、灭失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告,并作出除权判决。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三、申请公示程序
    2023-05-07
    399人看过
  • 公司股权法律条款
    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如何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
    2023-06-26
    133人看过
  • 公司收购条款是什么?
    公司收购的条件有:客体条件:上市公司收购针对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即公司发行在外且被投资者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包括公司库存股票和公司以自己名义直接持有的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市场条件:上市公司收购须借助证券交易场所完成。证券交易场所是依法设立、经批准进行证券买卖或交易的场所,分为集中交易场所(即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场所。规则条件:依照《证券法》规定,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票5%以上的大股东,其持有公司股票每发生5%的增减,必须履行一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且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继续购买本公司股票。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
    2023-07-20
    246人看过
  • 公司中的赎回条款是什么
    赎回条款是指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企业可以在债券到期日之前提前赎回债券的规定,是可转换债券的基本要素之一。该条款一般规定:如果公司的股票价格在若干个交易日内满足赎回条件,公司有权按照赎回价格赎回公司剩余的可转换债券。由于公司的赎回价格一般要远远小于转换价值,所以此条款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实现强制性转股(forcedconversion),缩短可转换债券的期限。赎回条款是上市公司所拥有的一项期权。影响赎回权价值大小的因素包括赎回权的期限、赎回条款、股票价格波动率等一、公司中的赎回条款的作用是什么?许多债券在发行时含有可赎回条款,即在一定时间内发行人有权赎回债券。事实上含有可赎回条款的主要是公司债券,国家一般不再发行这种债券。这是有利于发行人的条款,当历史预期年化收益率下降并低于债券的息票率时,债券的发行人能够以更低的成本筹到资金。这种放弃高息债券、以低息债券重新融资的行为称为再融资。发行人行使赎回权时
    2023-04-06
    453人看过
  • P2P网络贷款公司破产清算的司法程序是什么
    首先,破产程序从当事人申请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申请破产。提出申请时,必须说明破产的原因。破产案件一般由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法院管辖;没有营业所的,由债务人一般管辖地法院管辖;没有营业所或者普通司法机构的,由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对当事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法院应当审查,有正当理由的,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第二,法院宣告破产。在宣告破产之前,必须审理破产案件。审判方法由法院决定。它可以是依职权调查,口头辩论,或两者兼而有之。经审理,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破产:债权人有权申请破产;债务人有破产能力的,应当用裁定书宣告破产。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破产裁定必须明确宣告破产的具体时间、确定债权申报时间、确定债权调查日期和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宣布扣押令和采取保护措施,破产管理人应当从熟悉会计或者法律事务的人员中遴选,并应当立即公告下列事项:破产裁定的主要内容;破产管理人的姓名、地址;
    2023-05-07
    377人看过
  • 刑诉法鉴定条款的流程是什么
    刑诉法对于许多人来说是生活中接触频率较低的法律,那么,刑诉法鉴定条款的流程是什么,对于这些流程肯定是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制定的,对于当事人权益的维护有着积极的意义,所以在生活中一旦遇到此类问题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刑诉法鉴定条款的流程是什么,对于当事人权益的维护有着重要的作用。司法鉴定流程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
    2023-06-03
    206人看过
  • 新公司法中“依公司章程规定”的条款增多
    新公司法中“依公司章程规定”的条款增多,公司法赋予公司章程自治的空间加大。公司章程的作用是公司为了实现其目的而采取的管理和处理事务的方式,包括公司处理其与成员之间的关系的方式、公司成员之间以其成员身份处理其相互关系的方式。公司章程就是指导公司管理的内部规范。由于公司纯粹是法律上拟制的主体,因而从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关系来看,公司章程不得包含与公司法的强行性规定相抵触、相矛盾或者不一致的条款。除此之外是公司章程自由的空间。公司法对公司章程中要求的法定记载事项减少,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和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都不再作为公司章程中的法定记载事项。值得一提的是,新公司法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公司章程排除公司法的适用。这种公司章程作为优先适用规范的条款主要有以下几处:第42条关于股东会会议召开通知时间的规定;第43条关于股东会会议行使表决权的依据的确定;第44条对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的
    2023-06-09
    93人看过
  • 法院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法院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现行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以下简称原《通则》)自2007年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维护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等改革举措对司法鉴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对鉴定程序的启动、鉴定人的确定以及鉴定人出庭作证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随着司法鉴定工作不断发展,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中出现了重复鉴定较多、因鉴定程序问题提起投诉较多等新情况、新问题,现行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已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去年以来,根据司法部2015年制度建设工作计划安排,司法部司鉴局、法制司在广泛调研、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共同对原《通则》进行修订。经多次征求中央政法部门、各省(区、市)司法厅(局)、鉴定协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代表的意见建议,形
    2023-06-04
    357人看过
  • 公司法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是: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二款是: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法少数服从多数的条件是什么?资本多数决是指在股东大会上或者股东会上,股东按照其所持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经代表多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能形成决议。根据各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享有的表决权的大小与其所持有的股份多少或者出资比例大小成正比,股东持有的股份越多,出资比例越大,所享有的表决权就越大。1、须有代表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现代民主表决机制的内在蕴涵之一是实行多数原则,具体到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应当由持有股份多数的股东代表全体股东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如果只有少数股东出席,或
    2023-08-09
    45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法程序中代替公司打借条条款有什么条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10
      个人代表公司打的借条:借条我公司(厂或其他企业名称)今借某某款人民币多少元(大写多少元),我公司承诺,于某年某月某日前归还。欠款单位(公章)某年某月某日
    • 公司法哪些条款是程序法,法律有哪些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5
      《公司法》中的下列条款是属于程序法律规定: 1、《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了股东会表决程序; 2、第四十八条规定了董事会表决程序; 3、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了公司合并的程序; 4、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了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等。
    • 公司法关于破产的条款法律条文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4-09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中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 法律有哪些条款是公司的流程?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16
      《》第四十三条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公司法解散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解散公司的程序和程序是怎么样进行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解散程序: 《公司法》规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是股东大会的专属职权。董事会应当于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