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权被强制执行,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4:50:14 251 人看过

如果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得到法律支持。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代持的股权可以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债权人明知代持协议存在时,被执行人(债务人)代持的股权不可以被强制执行。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依法登记的股东对外具有公示效力,名义股东的善意债权人权利具有优先性,实际投资人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股东,股权代持人(名义股东)成为被执行人时,不能以其和实际投资人的约定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名义股东自身债务无法清偿,导致其代持的股权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导致实际出资人的合法利益受损,名义股东对此具有过错,其行为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实际出资人可以据此向名义股东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

律师补充:

股权代持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法律关系:第一,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三,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外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实际出资人可以基于二人之间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提起合同之诉。因名义股东本应减少的财产并没有减少,实际上还属于受益方,其收益与实际出资人利益受损没有法律依据,名义股东构成不当得利。实际出资人可以提起不当得利之诉。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通过强制执行股权程序,打破有限公司股东的人合性,针对已经被法院冻结的股权,建议公司积极与该股东沟通,尽快通过变价等方式偿还债务,避免因执行股权而让陌生人成为股东,给公司经营带来隐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23: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强制执行会不会被执行股票
    一、强制执行会不会被执行股票依据民诉法的规定,凡是被执行人财产的,法院都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股票是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二、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申请人:被
    2023-06-06
    249人看过
  • 股权质押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一、股权质押怎么申请强制执行1、强制执行股权的流程:向股份企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情况和股份企业的有关情况,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被执行股权进行作价,通知其他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由法院发布转让股权的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转让股,签定股权转让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二、强制执行股权的条件是什么一是必须符合法定要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转让股份,必须符合公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转让的规定,以及法律、法规
    2024-01-27
    361人看过
  • 别人代持股被执行,能不能要求代持人归还?
    代持股能退。代持股是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代持股东想要解除责任,就应当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的登记。显明股东以其实际代持的股权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在股权代持协议中会明确,可以向实际股权持有人追偿。代持股权有什么风险代持股权的风险有: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有代持协议仅对代持双方生效,若双方产生纠纷的,被代持人不能直接享有股权;代持协议具有秘密性,若无书面协议的,其真实性、合法性难以确认;股权代持的其他法律风险。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
    2023-08-04
    256人看过
  • 公司负债被强制执行挂名股东怎么办
    一、公司负债被强制执行挂名股东怎么办公司作为法人组织,具备独立的财产权属性。故此在遇到公司经营出现亏损或欠债时,其所负之责只可通过公司本身的资产来承受,而非由股东个人承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股东在依照规定缴纳足额出资之后,即无需为公司负债产生的责任负责。然而,公司股东仍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行使自身的股东权益,严禁滥用股东权力以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及其股东的有限责任,以免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公司负债法人承担吗据普遍情形分析,公司所负担之债务通常应由该公司作为一个整体来
    2024-07-19
    229人看过
  • 强制执行能强制执行股东吗
    强制执行一般可以执行法人,但不能执行股东。只有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可以执行股东,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公司人格否认是什么意思?公司人格否认,又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1、只有在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且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损害债权人利益,主要是指股东滥用权利使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权人的债权。2、只有实施了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的股东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其他股东不应承担此责任。3、公司人格否认不是全面、彻底、永久地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而只是在具体案件
    2023-04-04
    359人看过
  • 代履行行政强制执行怎样办理
    一、代履行行政强制执行怎样办理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向义务人征收代履行费用的强制执行制度。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该行政法义务属于可以由他人代替履行的作为义务,例如排除障碍、恢复原状、强制拆除等。对于不能够由他人替代的义务和义务,特别是与人身有关的义务,不能适用代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第五十一条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行人;(二)代履行三日前
    2023-06-02
    357人看过
  • 代持股东如何强制退出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代持股东如何强制退出代持股东的强制退出方式是:1.获得实际出资人同意后,通过转让股权给其他股东以及其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来退出;2.获得实际出资人同意后,通过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来退出;3.通过解除代持股协议来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二、股权代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签股权代持协议有风险吗签股权代持协议有风险的。1.约束力有限的风险。合法的股权代持协议也仅限于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2.股东的身份不被认可。由于股份代持协议实际出资人的姓名并不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那么
    2023-12-30
    206人看过
  • 强制执行股权的措施
    1、冻结股权。根据《执行规定》第53、54、55条的规定,被执行人股东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其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的股权。采取冻结措施,应当将冻结股权的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有关企业,要求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所要注意的是,冻结的股权是狭义上的股权,即财产权,股东的其他权利仍可行使不得限制。2、转达让股权。冻结公共场所保全性措施,还不能满足申请执行人的要求,因而,股权被冻结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的,还必须采取处分性执行措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因为不能抽资,所以,不能通过划拨、提取执行手段取出股东的出资股金,但可以依法转让股权。股权转让可分为自行转让与强制转达让两种情况。当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的股权时,被执行
    2023-02-12
    123人看过
  • 如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股息、红利、股权等财产
    对被执行人预期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可采取冻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对被执行人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并要求有关企业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对被执行人预期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禁止到期后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到期后人民法院可从有关企业中提取,并出具提取收据。
    2024-04-14
    181人看过
  • 离婚怎么办理股权代持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代他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应当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当然也就不能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分割,除非配偶一方有证据证明该所谓的股权代持并非客观存在的事实,而是另一方逃避分割股权而为之。如果夫妻另一方知道有股份让他人代持,在离婚时想要主张分割,一般需要证明以下几个事实:(1)存在股权代持情况;(2)代持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3)被代持股权的价值;相关证据材料可以从有效股权代持协议、名义股东的证人证言、隐名股东与公司其他股权签定的股东协议或类似协议(证明事实、结婚证、夫妻之间有关财产情况的约定等准备,对于以电子数据呈现的证据(如网络聊天记录),建议对其进行证据公证,同时对于网络聊天信息,还需要提交证据证明对方的身份。另外,对于通过离婚分割的被代持股权,如果权利人想要成为公司实际股东,依然需要按照公司对外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不能直接成为公司股东,对于原隐名股东
    2023-03-24
    10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强制执行股权
    因为股权具有财产内容,故可以成为执行对象。但是,执行对象只能是股权中的财产权利,股东的其他权利不能作为执行对象。股权中的财产权内容包括出资的股金,如果只执行股息和红利,不是对股权的执行,而是对股息,红利的执行。股权的强制执行应遵循合理,公平,慎重的原则,要排除股权执行的随意性,不符合股权强制执行条件的,不能对企业股权进行强制执行。一、控股公司是什么意思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的主要特点是,通过发行和销售自己的股票或公司债券的办法,广泛吸收闲置的货币资本,用以购买其他公司的服票,以控制这些公司,再以持有的这些公司的股票为后盾,进一步发行更多的股票,再进一步购买更多的其他公司的股票。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混合控股公司除通过控股进行资本
    2023-03-22
    65人看过
  • 被强制执行人实在没钱还怎么办,被强制执行人拒绝还钱的怎么办
    一、被强制执行人实在没钱还怎么办被执行人如果实在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将会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此时作为债权人可以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维续进行。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还可以与之协商分期还款。二、被强制执行人拒绝还钱的怎么办被强制执行人拒绝还钱的,如果情节足够严重,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强制执行人拒绝还钱的表现形式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
    2023-04-11
    446人看过
  • 企业年金法院能否强制执行,被强制执行了怎么办
    一、企业年金法院能否强制执行不能。法院不能强制执行企业年金,除非是债务本身是因为企业年金基金引起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九条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第十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固有财产的债务相互抵销。不同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年金基金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第十一条非因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二、被强制执行了怎么办1、如果是依据裁判文书强制执行,而对裁判文书裁判的内容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如果对法院强制执行所依据的裁判文书没有异议,仅仅对法院强制执行的
    2023-12-11
    52人看过
  • 对股权的强制执行条件
    股权是股东基于向股份公司出资而享有的各种权利。股权的内容较复杂,有红利分配、剩余财产分配、增资优先认购、出资转让、出席股东会议和表决、选举和被选举等权利,其中,财产权是股权的基本权利。因为股权具有财产内容,故可成为执行对象。但是,执行对象只能是股权中的财产权利,股东的其他权利不能作为执行对象。对股权的强制执行,因股份企业带有很强的人合性质,对其他股东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且强制执行股权的情况比较复杂,故应严格按照条件进行。除与其他强制执行具有共性的条件外,强制执行股权的主要条件有:一是必须符合法定要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转让股份,必须符合公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转让的规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否则,强制转让股权无效。二是被执行人无现金、存款等方便执行的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若有股息、红利、现金、存款和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一般不执行其股权。只有在无股息、红利、现金、存款和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2023-06-09
    201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代持房产可以强制执行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21
      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来说,代理财产不会被执行。但是,如果有关人员以代理为借口,避免具体的执行过程,在这种情况下,代理财产将被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及其支持家生活所需的住宅,但不得拍卖、出售或者偿还债务。
    • 行政强制执行有被强制执行权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1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 一、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 二、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 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代履
    • xxxx股金被强制执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9
      关于信用社股金法院执行来讲,执行对象只能是股权中的财产权利,股东的其他权利不能作为执行对象。股权中的财产权内容包括出资的股金,如果只执行股息和红利,不是对股权的执行,而是对股息、红利的执行。股权的强制执行应遵循合理,公平,慎重的原则,要排除股权执行的随意性,不符合股权强制执行条件的,不能对企业股权进行强制执行。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股东除股权之外,其他财产执行不能时,才能对其股权进行强制执行。强制执行
    • 什么是股权强制执行中的强制履行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06
      一般认为,股权的强制执行要经历以下程序: 1.法院调查核实股权。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即时向有关机构和单位以及个人调查核实被执行人享有的、可供执行的股权的公司名称、股东名册、出资额度和公司章程等。 2.制作股权冻结裁定书及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 3.送达股权冻结裁定书及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为限
    • 房产强制执行房产被强制执行了怎么办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10
      建议履行裁决书上确定的义务,以解除强制执行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查封、扣押后,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内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查封、扣押措施。”解除或撤销查封、扣押是指执行法院基于债权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除去或授权除去查封、扣押的标示,将查封物、扣押物发还债务人,并记入执行笔录。查封、扣押一经撤销,其效力即归于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