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怕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2:20:25 167 人看过

判处死刑的犯人都是罪大恶极的,犯罪时应该就做好付出代价的准备。

一、监狱怎么分配犯人?

犯人分配监狱的方法:依据剩下的刑期而定。监狱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刑罚种类、刑期、改造表现等情况,对罪犯实行分别关押,采取不同方式管理。狭义的监狱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二、杀死一个人会判刑多久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自首可从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一般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杀一个人后犯罪嫌疑人主动自首,自首之后怎么样判,是否会被判死刑等等,往往是需要结合案件具体的情况来进一步确定。

三、取保候审一般几点放出来

根据司法实践,如果是刑事拘留满37被取保候审的,其一般都是刑事拘留后第38天的凌晨0点放人的,因为绝大部分情况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送看守所羁押一般都是凌晨送往,而刑事拘留期满并办理取保候审之后,就不能无故在羁押犯罪嫌疑人,若在羁押,就属于超期违法羁押了,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刑事拘留满37被取保候审的,37天已满之后就应当放人了,而这一时间一般就是第38天开始的时候,也就是凌晨0点。而且公安机关一般都会在放人的头一天通知家属,让家属提供保证人或者保证金,做好接人的准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13: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死刑犯有权选择死刑执行方式吗
    《刑事诉讼法》的这一新规定,不仅标志着我国死刑文明程度的提高,也表明民众个人的基本权利越来越在法律中得到体现。依据这一规定,注射和枪决都是我国死刑执行的法定方式,枪决不再是当然优先选择的执行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45条同时还规定:“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这一规定表明,只有在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两种死刑执行方式之外选择其他方法的,才应当事先得到批准。200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昆明召开的会议上,要求各地法院切实推行注射法执行死刑,这为注射死刑在全国的推广奠定了基础。因此在以后的司法实践中,我国将存在枪决和注射两种死刑执行方式,这是我国法治进步的表现,但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在今后执行死刑时,死刑的执行方式由谁来决定?死刑犯是否有权选择死刑的执行方式?对上述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有不少人主
    2023-05-01
    284人看过
  • 政治犯有死刑吗
    政治犯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根据具体案情有罪名仍可能判决死刑。一、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认定时需注意哪些问题传授犯罪方法罪认定时应注意的问题为:传授犯罪方法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且单独规定了较重的刑罚。而教唆犯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是以被教唆人具体实施的犯罪行为来确定,其刑罚也是根据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决定。二、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做死刑吗?未成年人犯罪不可以判死刑。我国法律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上,有以下两条重要而特殊的处理原则:1、从宽处罚的原则。即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是一个法定的必须从宽处罚的情节。至于是从轻还是减轻以及从轻减轻的幅度,则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确定。2、不适用死刑的原则。法律明确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里所说的“不适用死刑”是指不允许判处死刑,不是说“不执行死刑”,也不是说等满
    2023-06-26
    155人看过
  • 死刑犯死了灵魂会下地狱吗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死刑是刑法学中的重要概念之一,也作为一种刑罚普遍存在于各国刑法体系中。因为生命的宝贵性和不可再生性,死刑成为刑罚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刑罚方法,故又被称为极刑。一、不起诉算受过刑事处罚吗不起诉不算受过刑事处罚。当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需要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是否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没有起诉必要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刑事处罚只能由法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是由检察院作出的,不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的主刑如下:1、管制。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2、拘役。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
    2023-03-29
    336人看过
  • 监狱没有死刑犯吗?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谋杀”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刑法修正案》规定:执行死刑条件由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等发生重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如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贩毒,等危害国家刑法都有可能会执行死刑。一、刑罚特点惩罚性: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威慑性: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安抚性:安抚受害者遗族。针对性:现代的死刑一般针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维护性: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限等。残酷性: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阶级性: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二、积极作用死刑,依据法律相关规定
    2023-04-04
    415人看过
  • 死刑犯对于怀孕能提前免除死刑吗
    女死刑犯怀孕可以免除死刑。因为犯罪而被拘留的会被要求进行体检,在被审判前就会将犯人身体中的一些特殊情况一一排除。在审判前就被发现怀孕的犯人,无论罪行如何严重,在之后审判中都不会被判死刑。在执行死刑的过程中,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也会立即停止执行,并且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会依法改判。一、怎样保护孕妇罪犯的权益保护怀孕和哺乳期妇女的措施有:1、在采取强制措施时,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可以取保候审。对符合逮捕条件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监视居住。2、在执行死刑时,发现正在怀孕的罪犯,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3、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4、我国刑法也规定了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5、怀孕的妇女在符合缓刑的条件时,应当宣告缓刑。二、死
    2023-03-26
    392人看过
  • 死刑犯多少岁可以判死刑?
    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两方面内容。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可以适用死刑。一、注射死亡和枪毙哪个疼死刑实施的方法有很多,注射死刑相比枪毙更让人接受。将死刑执行方式从枪决转变为注射刑是国际上推动刑罚人道化的趋势。注射死刑相对于枪决来说更加文明和人道,能够减少死囚的痛苦。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二、刑法规定哪些情况不适用死刑刑法规定不适用死刑的情况如下:1、犯罪分子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2、犯罪分子在审判的时候处于怀
    2023-03-10
    197人看过
  • 入室抢劫误杀死劫犯判死刑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入室抢劫时,被抢劫人误将抢劫者杀人的,是不会判处死刑的,属于正当防卫情形的,不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抢劫多少钱算抢劫吗抢劫罪没有抢劫数额限制生活中,不少人都认为只有抢到钱,才算是犯了抢劫罪。其实,这是误解,抢劫罪是没有抢劫数额限制的,只要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抢劫行为,就构成抢劫罪。因为抢劫罪是行为犯,只要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刑法禁止的抢劫行为,就构成了抢劫罪,那怕犯罪
    2023-06-03
    395人看过
  • 死刑犯一枪打不死就不打了吗
    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第1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根据这一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和经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都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执行死刑前的准备工作原审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确定执行死刑的日期与地点。执行死刑的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以后,应首先确定执行死刑的具体日期及执行死刑的地点。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3款规定:“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2)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
    2023-05-01
    74人看过
  • 死刑犯的脚镣是铆钉铆死的吗
    对于需要加以脚镣的犯人,可采用不同重量的,但最重的不能超过5公斤。但是,对于死刑犯有特殊规定,其脚镣采用的是9公斤重的铆钉式死镣。一、贩毒罪量刑标准有什么贩毒罪量刑标准:1、走私、出售、运输、制造鸦片1公斤以上,海洛因、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走私、销售、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公斤,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多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走私、出售、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2-17
    369人看过
  • 保安化名"不怕死"敲诈业主犯罪未遂获刑两年
    业主刘某从自家报箱取出一封信,却吓出一身冷汗:速将1万元现金打进我的账号,如果报警,我杀了你全家信的署名是不怕死。昨天记者获悉,这个不怕死一审被判了2年刑。不怕死就是被告人程某,他是昌平区一小区保安,今年2月份,程某频频上网花光了自己的工资,为了弄点钱,他把一份署名为不怕死的恐吓信塞到自己认为很有钱的业主刘某家的报箱里,要求刘某将人民币1万元存入自己的工资卡上,并声称如果报案,就要杀死刘某全家。后事主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询相关账户,程某被抓获。法院认为,程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未遂。因其能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故依法对其予以减轻处罚,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2年。一审宣判后,程某不服,提出上诉。
    2023-06-11
    150人看过
  • 犯罪对象不适用死刑可以死缓吗?
    一、哪些情形不适用死刑我国的刑事政策历来主张不废除死刑,但必须坚持少杀,严禁乱杀。对死刑的适用作了严格限制,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均不适用死刑: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充分体现保护青少年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2、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胎儿出生的权利。“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者受审期间,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
    2023-04-28
    368人看过
  • 死刑犯临刑前有权利吗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人或者其近亲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犯需要付子弹钱吗死刑犯不需要付子弹钱。死刑犯被执行死刑,子弹是不需要他们自己花钱买的,子弹本身就不贵,价格低廉,
    2023-07-26
    476人看过
  • 罪犯能申请死刑吗?
    得看犯什么罪和具体情节。根据《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一、死刑复核程序的特点死刑复核程序具有的特点如下:1、审理对象特定;2、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3、核准权具有专属性;4、程序启动上具有自动性。【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二、死缓适用对象有什么法律规定死缓适用对象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
    2023-06-26
    417人看过
  • 死刑犯能办丧事吗
    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一)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二)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一、中国怎么执行死刑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二、刑事案件二审判刑后怎么执行?
    2023-03-09
    9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怀孕被判死刑的罪犯很可怕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29
      怀孕的罪犯不可以判死刑。【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拐卖儿童怕会判死刑,拐卖儿童被判处死刑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16
      不一定,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才会处死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 死刑可怕还是无期徒刑可怕,有什么区别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4
      关于死刑可怕还是无期徒刑可怕的回答为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实行强迫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立即执行与缓期二年执行两种情况.死刑的内容是剥夺罪犯的生命,故称为生命刑,由于生命具有最宝贵的剥夺后不可能恢复的价值,死刑成为刑罚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刑罚方法,故被称为极刑.而无期徒刑只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属于自由刑中的一种,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不是整个刑罚体系中的。
    • 害死别人后害怕是不是犯罪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7
      1、要看情节。恐吓威胁是以加害他人权益或公共利益等事项威胁他人,使他人心理感到畏怖恐慌。恐吓威胁后果比较严重的话,可以考虑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对方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节严重者会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
    • 死刑犯没钱赔偿怎么办死刑犯死刑犯赔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7
      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犯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