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组织担任监护人的意义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0:56:02 154 人看过

由社会组织担任监护人是家庭监护的有益补充,也可以缓解国家监护的压力。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法律行为,对未成年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等。

自愿担任监护人的社会组织要具有良好信誉、有一定的财产和工作人员等。

一、监护人是否有选择权

被监护人不能选择监护人,因为被监护人一般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如果被监护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那么则一般是由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近亲属担任监护人。

二、小孩的法定监护人如何确定

小孩的法定监护人的确定视情况而定:

1、一般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2、当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法定监护人公证需要的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件;

2、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

4、其他材料。如监护协议,有关单位同意的证明等。

二、法定监护人范围如下:

1、未成年人的父母;

2、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3、未成年人的兄、姐;

4、成年人的配偶;

5、成年人的父母、子女;

6、成年人的其他近亲属;

7、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总而言之,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监护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

三、父母离异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如何处理

父母离异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由有扶养权的一方代为保管。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一、二、三款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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