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压“霸王条款”需开法律药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0:22:30 343 人看过

不少市民都有这样的经历,—到餐馆小聚,拿出自己准备的酒水时,服务员脸色晴转多云,或是声明谢绝自带,或是要求收取开瓶费。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2月18日《现代金报》)

霸王条款备受社会公众诟病已久,某些经营者通过施展多种隐形伎俩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般情形下,此类经营者通常利用自身市场优势地位,单方面制定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免除自身本应当承担的责任。

从效率方面来讲,经营者通过提供固定版式的格式条款合同,可以节约交易时间,节省交易资源,对经营者和消费者来说可以称之为一种双赢模式。但是,很多经营者却将本来蕴含交易正能量的合同进行改头换面,给市场交易行为蒙上了一层阴影。于是,在交易效率不断提高的同时,公平却无法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障,可以说这样的一种买卖方式违反了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对培育健康和谐的市场交易环境具有极大的负面作用。

仔细分析霸王条款中的强势一方,经营者往往具有非凡的智慧。他们往往通过对消费者制定强制性义务达到自身意向中的交易目的,并在发生纠纷时以顾客自愿或明知为由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当前的消费现状下,消费者在碰到霸王条款时,通常会首先选择与经营者进行面对面交涉,待到无法得到满意的维权结果时,才会通过消协或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一般情形下,维权事件都会以经营者退还费用及支付一定数量的违约金收场,对经营者来说并未触及其生存发展底线。低成本处理结果和高利润欺诈营销策略比对下,经营者不惜屡屡犯错,也就不足为怪了。

反观消费者的现状,他们在碰到霸王条款时往往面临种种维权路上的障碍,而此障碍在现实中却很难得到有效的突破和化解。首先,大量消费维权案件成本过高,这包括金钱和精力两方面的因素,假如消费者与经营者打起持久战,通常会处于劣势地位。其次,部分消费者面临市场交易取证难的窘境,没有详实的证据为维权做支撑,消费者的维权举动就很难得到法律的认同。除此以外,少数消费者感觉维权繁琐且漫长,而且交易损失在自己可承受范围之内,他们通常抱有吃亏是福的心态,这也助长了经营者为所欲为的嚣张霸气。

从社会外部环境来说,消费维权在立法、执法、处置等方面还稍欠火候,为霸王条款的盛行提供了真空地带。究其根本,当前还需法律施以重拳,对霸王条款进行严格的惩治和打压。需要细化霸王条款的情形和种类,并赋予配套的法律惩治措施,避免出现遗漏;可以规定消费维权诉讼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强化经营者的举证责任和义务,减轻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可以适当扩充消费维权途径,并对各种途径进行必要的简化和缩短,提高消费维权的速度和效率。同时,还需对相关市场交易监督执法部门的责任进行明晰,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督促相关部门严格履行自身的法律义务,对于渎职失职行为予以一定的制裁。

说到底,减少抑或杜绝霸王条款的滋生和蔓延,亟须法律的助力和牵引,同时亦需公众对其保持零容忍的抵制态度。只有形成惩治合力,霸王条款的霸气才能得到有效的打压和抑制,才能形成公平健康的市场交易环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用法律根治保险“霸王”条款
    清理保险“霸王”条款,成为最近保险业的一个热点话题。事情缘于浙江省工商局日前公布的一份通报。通报公布的一项审查结果表明,577份保险合同中,被查出隐含坑人条款的问题条款竟达2100多条。所谓问题条款:一是违反现行禁止性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条款;二为明显不合理的问题条款。浙江省工商局的通报称,不合法的条款可概括为三个方面:格式条款违法致使条款无效的问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履行法定以外义务的问题;指定服务机构排除消费者选择权的问题。而不合理的条款也有三个方面:免赔率规定对消费者不合理;退保费用计算不合理;免责条款语义有弹性或缺少提示和说明。浙江省工商局同时通知驻浙23家保险公司:不合法的保险合同格式条款必须限期修改;不合理的问题条款也应协商争取修改。这的确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因为,全国性保险公司在各地的分公司通常使用统一条款,如果要修改,必须由总公司修改后经中国保监会审批后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牵一
    2023-04-23
    173人看过
  • 开发商承认霸王条款违法吗
    “霸王条款”虽然被定义为无效条款,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包含此类条款的合同都必然归于无效。实际上,只要这些合同没有出现以下五种情况,就依然具备有效性:首先,一方当事人实施了欺诈、威逼等手段达成合意,从而导致国家利益受损;其次,合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恶意串通,以此来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再次,合同双方通过掩盖非法目的,却采用了合法的形式;然后,该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了实质性的伤害;最后,此类合同违反了诸如法律及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霸王条款”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在更具深度和广度的法学理论框架下,可以称之为格式合同的相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
    2024-08-05
    334人看过
  • 什么是霸王条款,如何认定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具有五大共性:一是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二是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三是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四是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五是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因此,一般来说,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增加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条款属于霸王条款。常见的霸王条款有:1、“退、换商品包装或外观必须完好。2、“本卡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3、“特价商品,概不退换”。4、本寄物柜仅作物品保管,如有遗失概不负责。5、超市购物付款后,出门须验票盖章,否则不予放行。律师补充:《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
    2023-05-07
    405人看过
  • 什么是“霸王条款”和“霸王合同”
    “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格式条款。“霸王条款”主要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等,它大量存在于消费领域,一些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沿袭旧体制下的规定,或仅从行业自身利益出发制定惯例,对消费者权利多方限制,严重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
    2023-04-21
    206人看过
  • 霸王条款法律如何规定的呢
    霸王条款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条款。格式条款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并由不特定的第三人所接受,具有完整性和定型化的特点。一、合同格式条款的法律特征有什么合同格式条款的法律特征:1、单方面制定,不能协商。格式条款的用户提前在文字中表达了自己的意思;2、标准化定型化。就合同内容而言,格式条款的内容是一个整体,不允许更改。除缔约时间、对方和目标数量外,合同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已经定型;3、对象应用广泛,重复使用。适用对象的广泛性是指当事人提前制定的格式条款适用于与其交易的所有类似交易对象,即只要这些对象与其交易,就以格式条款为基础。二、法院支持合同霸王约定吗霸王合同往往会造成一方当事人利益的损害,而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这样的合同条款一般都是会被认定为无效。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2023-04-11
    442人看过
  • 法律如何定义霸王条款合同
    一、法律如何定义霸王条款合同在法律层面,霸王条款合同通常指的是那些由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制定,旨在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并在合同中呈现为不平等格式的条款。1.这些条款可能存在于合同正文、通知、声明、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之中,它们往往以损害对方利益为代价,维护制定方的权益。2.霸王条款的存在大量集中在消费领域,尤其是那些拥有独占地位或行业优势的经营者,他们可能沿袭旧体制的规定,对消费者权利形成多方面的限制,严重侵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值得注意的是,霸王条款的合法性取决于其是否违反了法律的具体规定。若霸王条款违反了法律,那么该条款将被视为无效,若其不违反法律规定,则可能被认定为有效。4.但即便如此,格式条款的制定者仍需遵循公平原则,确保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二、合同格式条款规定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1.这些条款具有单方制定、不
    2024-07-10
    466人看过
  • 在哪些法律中有规定霸王条款
    法律中有规定霸王条款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对于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合同霸王条款的特点有逃避经营者的义务、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掌控最终解释权等。一、在哪些法律中有规定霸王条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中规定霸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二、合同霸王条款的特点是什么合同霸王条款具有以下特点:1.是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2.是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3.是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4.是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5.是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三、如何应对霸王条款1.合同双方要遵循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法确立了“平等原则”
    2022-07-20
    238人看过
  • 法律规定约束霸王条款的使用
    通常情况下,霸王条款通常是指,经营者单方面订立的不平等合同、通知、声明、店铺通知或行业惯例,规避法律义务,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限制消费者权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条款。大多数的霸王条款都为消费者所厌恶,因为个体企业使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失衡、强加于消费者的不平等条款。都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法律规定有霸王条款的合同是否有效有霸王条款的合同是有效的。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霸王条款实际上就是格式条款,这些格式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是无效的,但是格式条款无效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
    2023-07-08
    174人看过
  • 霸王条款合同的签署方法介绍
    霸王条款的合同是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确认霸王条款无效。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增加其责任,排除其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所谓霸王条款,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律义务、减轻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铺通知或行业惯例,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的劳动合同签字了怎么办单位签的劳动合同有霸王条款属于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劳动合同为无效或部分无效,要求用人单位更正相关条款,因用人单位违规对劳动者造成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2023-07-03
    252人看过
  • 霸王条款有效力吗,常见的霸王条款有哪些
    霸王条款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处理“霸王条款”的法律法规:最高罚款三万工商部门将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常见的霸王条款】1、“退、换商品包装或外观必须完好,否则收取相关费用”(加重了消费者责任)2、“此卡务必在有效期内使用,卡内金额过期作废”(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3、“本卡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4、“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保留对本卡消费细则作最终修改之决定权”
    2024-03-27
    490人看过
  • 所谓的霸王条款
    格式合同
    所谓的"霸王条款"让我们一起记住这些“霸王条款”,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一、“退、换商品包装或外观必须完好,否则收取相关费用”(加重了消费者责任)二、“此卡务必在有效期内使用,卡内金额过期作废”(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三、“本卡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四、“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保留对本卡消费细则作最终修改之决定权”(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五、“本公司有权随时修改使用须知或终止本卡效力”(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六、“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七、“促销商品,售出不退”(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八、“打折商品,不退不换”(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九、“本寄物柜仅作物品保管,如有遗失概不负责”(免除了经营者因故
    2023-04-21
    247人看过
  • 格式合同有霸王条款合法吗,合同霸王条款怎么维权
    一、格式合同有霸王条款合法吗合同霸王条款是否合法,关键是看该条款是否违反了法律的具体规定,尤其是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如果违反了则无效,如果不违反,双方又是在真实意思表示下签订的,则是合法有效的。霸王条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二、合同霸王条款怎么维权合同霸王条款的维权方法:1.霸王条款在法律上一般称为格式条款,从法理上讲,首先要看这个条款是否和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相悖,如果和国家法律规定相悖,该条款,当然无效,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其它合法条款的效力。2.其次要看是否有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如果有,该条款无效。3.第三、看该条款是否有两种以上的解释方法,如果有,那么可以做出不利于霸王条款提供一方的解释。4.维权的第一步是协商,如果发现上述1和2的情形可以先协商,看协商结果而定,一般霸王条款一方在交易中处于优势地位,协商出满意结果的可
    2023-06-19
    300人看过
  • 霸王条款之我见
    仲裁机构
    任何交易都有其存在的情势,情势不但在交易之前影响即将发生的交易,也在交易之中影响合同的履行,更在交易之后进一步巩固了既存的利益格局。情势,是指作为法律行为的成立基础或环境的一切客观事实。霸王情势,是指在实质上预先地(即交易发生前)对准备进入交易一方不公平、不正义的作为交易的背景、基础或环境的一切客观事实。简单地说,就是不平等的交易前提条件的总和。霸王条款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以及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等。霸王条款存在于消费者合同即消费者与产品或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合同,也存在于商业性合同即商人与商人之间的合同。霸王条款往往有以下表征:一、减免自己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义务。例如,某市无线市话服务协议中规定:因改善网络通信质量,本公司对网络进行扩容、调整、升级等措施,为此影响客户通信,本公司不承担责任。二、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例如,广州市某公司
    2023-06-07
    120人看过
  • 向霸王条款说"NO"
    法律综合知识
    您是不是因为商家的一句“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而把之前都准备好找商家理论的话都噎回去?您是不是因为商家的一句“餐厅禁止自带酒水”而把您珍藏数年的好酒弃置家中?您是不是因为商家的一句“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而自认倒霉?......这些我们都很熟悉,那么我们来清点清点有哪些霸王条款,我们以后不必再忍气吐声,见到就直接打12315投诉吧!一、餐饮类1、禁止自带酒水!2、收取酒水开瓶费!3、消毒餐具收费!4、包间设置最低消费!5、物品丢失责任自负!6、优惠券请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7、电影院谢绝外带食物!二、购物类1、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2、存保丢失概不负责!3、本商场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4、商场对赠品不实行三包!5、充值卡过期作废!6、金银饰品、内衣制品概不退换!三、手机类1、维修可用翻新件,旧件归属由维修商确定!2、运输损坏,不能免费维修!3、维修造成损坏,仅赔偿消费者维修费用!
    2023-12-07
    17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霸王条款维权方式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03
      市民如在消费过程中遭遇“霸王条款”,在与商家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可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也可以向消协或工商局投诉。工商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视具体情况,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处以罚款或停业整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如需维权,有自行和解、请求消协或其他组织调解、行政投诉、提请仲裁、起诉等5种方式可供选择。
    • 先付清购货款,再发货,是霸王条款,是霸王条款还是霸王条款??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先付清购货款,再发货”系霸王条款,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
    • 什么是“霸王条款”和“霸王合同”?
      上海在线咨询 2024-08-23
      “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格式条款。 “霸王条款”主要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等,它大量存在于消费领域,一
    • 什么是霸王条款,霸王条款如何处罚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6
      工商部门将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现在你应该清楚霸王条框怎么处罚了。
    • 霸王条款的定义是什么?所谓的霸王条款即霸王条款的含义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5
      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很多时候,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有学者下了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