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含义,法律怎么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0 15:35:25 173 人看过

一、股份有限公司含义,法律怎么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二、公司法对股东退股的规定有什么

股东入股后不可以退股,但可以通过让公司收购股权的方式达到退股的目的。对此《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司法对于股东退股是怎么规定的

股东入股后不可以退股,但可以通过让公司收购股权的方式达到退股的目的。对此《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n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n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2: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法律
    一、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在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和资产等方面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相应折合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整体变更完成后,仅仅是公司组织形式不同,而企业仍然是同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1.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合法的公司住所。二、改制具体操作步骤1.设立改制筹备小组,专门负责本次改制工作。筹备
    2023-06-09
    119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和股权有限公司股份怎么区分
    所有权是所有者所拥有的与所有比例相应的权益和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利。根据股东的地位,公司可以主张的权利是所有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为股票表彰的权利。股权的主体是股东。一般而言,公司是资合而成的经济组织,其股东的个性无关紧要,因而不论自然人还是法人都可以成为股东。股份是股份公司均分其资本的基本计量单位,对股东而言,则表示其在公司资本中所占的投资份额。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的均等的计量单位。把公司的资本分配给股票,发行的股票是资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的区别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以自由转让为原则,同时对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转让辅以一定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起1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
    2023-08-18
    66人看过
  • 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怎么设立
    《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方式的规定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2、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也可以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新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是多少《新公司法》--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
    2023-07-28
    364人看过
  • 有限公司可以回购股份吗,法律如何规定
    一、有限公司可以回购股份吗,法律如何规定有限公司可以回购股份的。有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股东可以请求回购股份。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请求回购:(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请求回购:(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
    2024-01-31
    373人看过
  • 法律是如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
    法律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规定:1、成员不得少于三人;2、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4、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监事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是谁《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股份公司监事会还可以设副主席,副主席由全体
    2023-08-10
    284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公司法》第八十三条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公司法》第八十四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份有限公司
    2024-01-31
    167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和筹办事项要符合什么法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招募设立发行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
    2023-06-21
    71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如何分配,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如何分配,法律上有哪些规定有限公司股权一般是由股东协商进行分配,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二、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规定有哪些1、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方即发生转让的效力。2
    2024-01-06
    442人看过
  • 公司股份登记的含义是什么
    1、法人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法人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法定资产对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投资形成的股份。法人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法人股为国有法人股;非国有法人的资产投资于上市公司股份的,为社会法人股。(1)按股东权利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经营管理、利润和财产分配中享有共同权利的股份,按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在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之后上市。它构成了公司资本的基础,是最常见、最基本的股权形式。普通股股东享有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利润分配、股票期权和剩余资产分配的权利优先股是与普通股相对应的权益,其股东享有一定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优先股享有固定股利,优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利;第二,公司破产时,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取得公司剩余财产。但优先股一般不参与公司的股利分配,股东无表决权,不能借助表决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股权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在中
    2023-05-07
    54人看过
  • 筹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法律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招募设立发行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
    2023-07-20
    285人看过
  • 股份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含义与意义
    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发起人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是指专门表达募集股份的意思并载明有关信息的书面文件。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以便社会公众知道发起人募集股份的意图并了解相关信息,从而达到吸引社会公众认购股份的目的。同时,将招股说明书公之于众,也才能使社会公众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从而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防止发起人或者公司以不正当手段进行募股。对于采取什么方式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法中未作明确规定,但证券法明确规定,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同时,证券法中也规定,证券发行申请经核准,发行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因此,招股说明书在依法经核准以,应当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媒体,如国务院证券监督
    2023-06-09
    237人看过
  • 公司收购公司股份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公司可以收购公司的股份的情况如下:1、公司可以收购,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必须按照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减少注册资本,并由股东大会决议;2、可以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公司收购是资本重组的重要形式,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法律允许收购;3、奖励公司员工收购股份。为确保证券市场稳定,公司收购公司股份时,不得超过公司发行股份总数5%;4、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的,可以收购。公司法对收购公司股份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2023-07-14
    254人看过
  • 公司法关于股份规定有哪些限制
    (一)新《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二)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三)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公司法》定: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2023-02-28
    271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退休年龄规定,怎么查?
    股份有限公司退休年龄有限制,一般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我国法律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一)男性60岁以上,女性50岁以上,连续工龄10年以上。(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连续工作年满10年。本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股份有限公司人数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
    2023-08-06
    14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股份的持有含义
      云南在线咨询 2024-12-10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公司法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这是股份制公司的特点,在人事和财务上的话语权。 根据《公司法》第142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 想了解一下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含义
      广西在线咨询 2024-09-09
      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是,依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公司资本是由股份组成的,享有法人财产权的,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 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是什么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8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如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资格和法定人数。发起人就是进行公司设立活动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
    • 法律规定怎么样才能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01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
    • 股份的含义是什,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24
      股份代表的是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份也代表了股东对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对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票是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是可以转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