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
4、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所谓“事实根据”是提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理由。
一、行政诉讼司法鉴定结论只能作为定案依据
(一)主要理由
(1)司法鉴定结论只是司法人员和鉴定人员认识证据的一种文字记载。
司法鉴定结论只是司法人员和鉴定人员认识证据的一种文字记载。司法鉴定的客体是人、物、或人或物留下的痕迹和通过技术加工形成的复制品等,司法鉴定结论由于依赖于这些客体,因而分成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形式,不能作为一种证据形式独立存在。如果司法鉴定结论作为一种独立证据,就会和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形式重叠。例如,对证件、文件、印章、印文等文书类的司法鉴定就有两种证据形式:一种是书证,一种是司法鉴定结论;
(2)司法鉴定结论不一定符合真情,不一定具有证明力。
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许多影响鉴定结论正确性的主客观因素,导致鉴定结论证明力的有无、大小、强弱不一,不能直接采信。比如,因鉴定人与案件结局和当事人及其亲属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他们实事求是地做出结论;可能因鉴定人的专门知识未达到应有的水平或鉴定设备不完善,作出的鉴定结论不合乎实际;也可能因鉴定人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或不负责任,做出错误的鉴定结论等等。
司法鉴定结论是证据还是证据材料最终应取决于法律对“证据”概念的界定。司法鉴定结论有时是一种证据,有时不是证据。如果司法鉴定结论能够证明某种待证事实存在与否,那么它就是证据;如果不能证明某种待证事实存在与杏,那么它就不是证据。由于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存在,司法鉴定有时能得出肯定性或否定性结论,有时只能得出倾向性结论或可能性结论,有时甚至还得不出结论。只有肯定性结论和否定性结论才能证明某种结论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倾向性结论、可能结论并不能证明某种结论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在实践中,当事人依据肯定性或否定性结论就可以提请裁判,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而仅仅依据倾向性的或可能性的鉴定结论而没有别的证据,则不能申请裁判,不能引起某种法律关系的产生。因此,只有肯定性、否定性司法鉴定结论才是证据,倾向性或可能性鉴定结论不是证据。
(二)依据指引: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
第三十一条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二、提起行政诉讼是起诉行政机关还是起诉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被告是行政机关,而不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是以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的,所以应由行政机关承担责任。
行政机关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和所属工作部门。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行政机关中行使行政职权的人员。
-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行政赔偿诉讼收费吗
83人看过
-
行政复议是提起诉讼的必要条件吗?
397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可以上诉吗,上诉的提起条件是怎样的?
478人看过
-
行政起诉状(公民提起行政诉讼用)
460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前提条件是否包括行政复议?
97人看过
-
提起行政诉讼应该起诉谁
192人看过
-
提起行政诉讼再审程序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行政诉讼再审的条件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5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3条、64条的规定,提起再审程序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必须是有审判监督权的组织或专职人员。 (2)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具备理由。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根本原因是发现了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确有错误,否则,不能提起再审程序。人民法院了现判决、裁定错误的主要途径有:(1)当事人的申诉;(2)人民检察院的抗诉;(3)人民法院对本院已发
-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具备什么条件,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8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能充当原告。被告是作出被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针对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内及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行政争议。原告必须是在法定期限内起诉。 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进行了
-
行政诉讼提起案件应当符合的条件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04《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人民法院管辖。
-
对哪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法定条件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5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既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起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
-
民事诉讼已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件不能同时提起行政诉讼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29公民涉及斗殴、赌博等行为,应当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接受行政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你要注意这种情况。《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