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支付股权转让款是否应承担债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09:51:11 155 人看过

1、股权受让人未按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要承担因合同违约造成的债务。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一、股权转让后债务怎么办

1、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为股东的法定义务,在公司股权转让时不能转让,实践中某些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为了达到不承担法定的义务、逃避债务的目的,往往会将股权转让给一个没有偿付能力的主体,并在转让协议中约定原股东的所有债权债务给让给新股东。

2、有的还明确约定原股东的出资义务由受让人承担,一旦公司的债权人追索债权,原股东经常以自己已不是公司的股东及转让协议的约定进行抗辩,在新股东无力偿债的情况下,债权人的利益受损害。

在此情况下,公司债权人可以向新股东提起诉讼要求承担责任的,新股东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原股东进行追偿。股东转让公司全部股权时应充分披露公司对外债务,因此为保证受让股权不存在瑕疵,新股东可要求原股东可在协议中承诺对股权转让前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在协议为平等主体之间达成、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背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协议合法有效,原股东应对转让前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股权转让协议只约束协议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股权转让协议只能约束协议双方当事人,其效力并不能及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因此,公司的债权人仍然只能要求公司承担债务,而不能直接要求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买方转让股权时是否需要支付股东转让款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支付股东转让款要根据是无偿转让还是有偿转让确定,如果是无偿转让,则不许哟啊支付转让款;如果是有偿转让,则需要支付转让款。一、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哪些?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2、国有土地,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3、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4、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品。5、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6、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二、签订股权收购保密协议时要注意什么签订股权收购保密协议时要注意:1、股权转让是否合
    2023-06-20
    450人看过
  • 未实际出资的股权转让后债务承担
    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缴注册资本是作为投资者的主要义务,也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根基。基于前述法条规定,在公司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时,无论是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均可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公司债权人可要求该股东以未出资本息为限,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一、怎么处理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规定,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按以下规定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2-18
    246人看过
  • 美方股东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
    美方股东未按期支付注册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原告各支付人民币25万元,但美国健康人网络有限公司未能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2003年5月12日,北京东方之星幼儿潜能开发有限公司向北京市外经贸委提交了《北京东方之星幼儿潜能开发有限公司由外商独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申请书》,但美国健康人网络有限公司未在变更登记手续上签字,也未就该问题进行答复。经过审理,查明案情,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叶满天律师评析此案认为:《北京东方之星幼儿教育研究所股权转让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当事人双方均应恪守履行。但美国健康人网络有限公司没有依协议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违反了协议的约定。同时,双方还约定了美国健康人网络有限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幼儿研究所有权解除合同。现幼儿研究所依据协议的约定,请求法院解除双方协议,法院应予支持。--叶满天律
    2023-06-05
    114人看过
  • 债务债权转让由是承担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务转移是指合同义务的转移由第三人代为履行,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提出权利请求,第三人应对自己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承担法律责任。一、请问法院民事判决书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二、合同义务转让的情况有哪些?合同义务转让的情况:一是合同义务的全部转移,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债务人完全取代了旧的债务人,新的债务人负责全面的履行合同义务;二是合同义务的部分转移,即新的债务人加入到原债务中,和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
    2023-03-12
    458人看过
  • 是否可以按阶段支付股权转让款?
    股权转让款可分期支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股权转让款如何支付股权转让款可通过电汇、现金等方式进行支付。股权转让是新股东与原股东之间的股权买卖交易行为,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别人,使别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转让方收到款项后向股权受让方出具收款收据,并到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权转让协议、变理登记申请表。公司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变更公司股东名册。股权转让的五个条件如下: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07-10
    402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转让债务承担?
    债权转让的意思是债权人依法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务承担则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后,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或者第三人主动加入,并获得债权人的同意。一、P2P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P2P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债权人通过各家网贷债权转让平台将债权挂出,与购买人签订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购买人的操作。债权全部转让给第三人后,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转让后,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二、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法律规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
    2023-03-24
    433人看过
  • 股权转让过户后未支付对价是否有效
    股权转让过户后未支付对价是否有效需要看股权的出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签订的合同约定来判断。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以支付对价为生效要件的,则过户后未支付对价的行为并不会导致转让合同无效,反之,若双方当事人约定了支付对价是合同的生效要件的,则该合同无效。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权转让股权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是否有效股权受让方通常是不可以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通常情况下,转让方无任何过错,协议规定的解除条件也未达成的,则受让方一般不得请求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如果出现,法定解除事
    2023-08-13
    324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债务应随承担义务而转移吗
    一般债权人的债权转让后,义务不需要转移。因为债权人转移的是权利,而不是义务。但是与该债权相关的从债权也需要一并转移,从债权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则除外。一、债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债权转让协议书的写法:1、协议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住所等;2、转让的债权的基本情况;3、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4、违约责任;5、争议解决方式。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二、债权转让公告多少天债权转让公告的期限,法律也未明确规定,法律只规定了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由债务人继续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
    2023-04-05
    357人看过
  • 转让股份前债务承担约定是否合法
    一、转让股份前债务承担约定是否合法1、转让股份前,债务的承担约定是合法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公司的债权是否可以抵销法人的债务1、公司的债权可以抵消法人的债务,但需要同时满足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双方债务均已到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品质相同三个条件,否则不可抵消。2、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
    2023-04-21
    431人看过
  • 股权转让未支付对价,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吗?
    股权转让未支付对价,股权转让协议有效,股权转让合同未明确约定对价并不绝对导致合同无效。根据《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发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第61条之规定。当事人就价款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依据公司法的规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不是转让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双方利益都具有保障的作用。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一、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
    2023-06-20
    203人看过
  • 转让债务担保人是否应该承担债务的保证责任?
    转让债务,担保人不承担责任。债务人未通知担保人擅自转让债务的,担保人不得承担担保责任。在担保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当事人对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私下转让债务担保人还承担担保吗债务人未通知担保人擅自转让债务,担保人可以不用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的债务承担责任。《中
    2023-07-03
    491人看过
  • 股权股份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支付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股权股份转让(zh aag)协议转让(zh aag)方(甲方):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有限公司的%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
    2023-02-27
    99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前债务由原股东承担么
    一、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还是新股东(一)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应对存在《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情形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股份转让除受《公司法》调整外,还主要受《民法典》调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依法定程序转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但不能转让法定义务。(二)股权转让后,何种情况下新股东应对原股东存在《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情形对公司债权人新、旧股东则按照法律规定和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责任。1、承担责任第一种情况: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新旧转股协议损害第三人或标的公司利益约定的效力当然不能及于第三人或标的公司,如约定原股东对债权人责任转让给新股东。但股权出让方与股权转让方内部的债务承担约定有效。基于此,会出现新股东基于自愿而形成与原股东共同向第三人或标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承担责任第二种情况:受让人的过错。就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而言,如果其明知或应当知道受让的股
    2023-02-04
    346人看过
  • 债务承担 债务转让
    一、债务转移的方式1、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移协议,经债权人的同意;2、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移协议,经债务人同意;3、债务人、债权人及第三人共同达成债务转移协议。二、债务承担的效力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并存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连带承担债务,但当事人约定按份承担债务时,依其约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请求原债务人履行债务。2.抗辩权随之移转。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这一
    2023-03-15
    80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承担标的债务能否作为股权转让支付的对价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9
      问题:承担标的公司债务能否作为股权转让支付的对价答案:可以。理由/分析:在股权转让实务操作中,常将公司称为“目标公司”或者“标的公司“。目标/目的公司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受让方应当向转让方支付对价。股权转让合同遵守《合同法》(一般法)和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民事法律规则,只要转让方同意以受让方承担公司债务的方式履行对价支付义务即可,这样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
    •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前债务是否承担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7
      1、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原来的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承担债务。 3、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前债务由原股东全部承担。 原股东跟新股东以内部协议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但是该协议仅对内有效,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 股权转让股东可否由股东承担债务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23
      公司的债务并不由股东来进行承担,公司的债务是有公司自行来进行承担与股东是没有关系的。所以股东转让股权是不用承担债务。最终公司的相关债务还是需要公司自己来进行承担。
    • 股权转让后债务是否还需要继续承担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
      公司资本充实责任因公司的设立行为而产生,不因股权的转让而转移,其承担者应当是公司的设立者或发起人,受让有瑕疵的股权成为股东的,不应代替股权出让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如果被执行人的股东在公司设立后抽逃出资,在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时,可以追加或变更该抽逃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因此,即使该公司因破产等原因造成资产无法偿还债务,被执行人抽逃出资的范围内,仍承担偿还义务,这项义务
    • 股权转让未付款而未支付对价退出是否可以报警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3
      细阅了你的提问,现结合我的经验回复如下: 1、就股权转让协议本身而言,对方支付转让款的主要义务已经完成。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没有诈骗情况存在,你报警也不受理。民事上来说,对方已经履行完转让协议本身。 2、原本在办理变更登记后才进行交接。你提前交付给对方,给自己带来了很多无法判断的风险。 公章的管理不善,对外产生的法律关系所带来的后果,由公司对外承担。法定代表人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因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