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可作离婚证据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2 11:06:11 422 人看过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可作离婚证据使用。但需要经查证属实,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而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且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

由于现在电子产品的出现,让人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方便快捷,人们已经习惯于用电子产品做事了。因此在发生了某件不好的事需要打官司的时候,很多情况下我们都只有手机短信之类的能作为证据提供给人民法院,那么人民法院会认可这种证据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说明了这一情况如何处理。在民事诉讼法中是同意电子产品给出的证据的。因此手机的短信当然可以当做证据,但是由于这类证据极其容易遭到篡改,所以我们提供的电子证据一定是具有真实性的。

一般来说如果你手中只有手机短信作为证据的话,那么你在出庭提交证据之前,你应该以正式书面的形式将发送短信的人,收到短信的人是谁描述清楚,并且短信的内容以及发送短信和接受短信的时间日期也清楚的写出来,最后你还需要将短信存储在哪个地方写下来,开庭的时候作为庭审笔录的一部分。或者你将你手机中的短信向法院申请公证,公证成功之后就可以将公证的说明作为证据。

当我们向人民法院提供手机短信的证据时,法院会对这些证据进行审查。

1、法院首先会审查发送短信的人和接受短信的人的姓名以及双方的手机号码是多少,然后再审查短信实际的发送时间和接受时间是多久,以及发送短信的人和接受短信的人和这次的案件中的当事人是什么关系。

2、法院还会针对你提供的手机短信的存储位置进行审查,审查发送者的短信是否存在发件箱中,收件者的短信是否存在收件箱中,如果短信不在发件箱或者收件箱中的话,那么该证据则很有可能会变成无效,除非有其他的证据证明为何没在。

3、人民法院还需要审查该手机短信所说的内容是不是完整的,确保没有被人恶意裁剪,而且与其他已经有的有效证据是否是相互矛盾的,或者手机短信的内容是不是和需要证明的事情有着相关的联系。

4、如果还对其手机短信的内容存在质疑的话,我们可以向运营商提出申请,由运营商提供真实的短信内容。但是,因为手机短信实在是太容易被篡改了,而且运营商也不提供个人隐私信息,所以在我们将手机短信作为证据的时候,我们最好还有其他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3: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证据相关文章
  • 手机短信与电子邮件能否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手机短信、录音与电子邮件是可以当做诉讼证据使用的。一、起诉时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现在的生活已经离不开各种社交软件,如果因为纠纷闹到法院,聊天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规定,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可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但这些作为证据应该注意:是否能证明借款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一起,形成证据链,共同证明借款事实;注意证据的形成形式、收集方式和固化方式。二、抓小三需要什么证据?证据:一、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在起诉离婚时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外遇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二、保证书或悔过书。在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三、照片。因
    2023-06-26
    168人看过
  • 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离婚吗
    手机短信内容可以做为外遇证据离婚,其经过查证属实之后能够依法作为案件的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收集短信作为证据应当是符合证据取得来源合法、具有证明效力以及其与所要证明的事项之间具有关联性等。一、男方出轨需要什么证据1、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电子邮件、短信或者是网上聊天记录。此类证据若想让法院认可并支持,必须完成以下举证(以微信聊天记录举例):(1)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2)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途径是合法的。通过非法方式获得的证据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3)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微信证据。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2
    2023-06-28
    376人看过
  • 手机短信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
    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证据的客观性要求手机短信必须真实的反映案件事实、手机短信的内容应当未曾受到过任何删改;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一、人证算不算证据人证是证据。证人的证言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都属于证据的一种,但是不一定做主要证据,可以是次要证据,书面材料是主要证据。作为证据,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说明问题,能够印证某一事实的存在性,与客观事件的发生有着必然联系。必须能够反映客观真实性。这其中包括直接证据和旁系证据。直接证据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证相关联,直接就可以说明问题、证实事实。旁系证据则需要与相关其他证据并联、串联在一起使用,起到一种辅助证据的作用。如果不能与事实本身相关联,则没有证据价值。二、能被法院采纳的出轨证据有什么法院可以将以下证
    2023-03-28
    363人看过
  • 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等电子证据作为第八类民事诉讼证据之探究
    挑战效率与安全——证据规则质的飞跃有人把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归结为民事诉讼证据的书证,也有人把她归结为视听资料,笔者把她定为电子证据。不可否认,电子证据与上述两种证据有相同或相近之处,但她有其更加鲜明的独特特点,通过光、电、磁等相关媒介进行流转,至少三方主体收者、发者、中间服务者,使用相应设备记录保存相关信息。笔者认为应将电子证据作为独立于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七类法定证据以外的第八类民事诉讼证据加以规定。电子证据应符合数据电文的形式,即是发送者通过服务方发送给接收者的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传递或储存的信息。笔者作为律师对电子证据立法谈一点自己的看法和主张。一、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等电子证据为合法的证据形式意义重大:1、可以让电子商务迅猛发展壮大并成熟起来,让经济交往的效率极大提高;2、节约各经济主体的人力、物力、财力支出,降低产、供、销各个环节
    2023-06-07
    141人看过
  • 手机短信可否作为离婚证据
    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证据的客观性要求手机短信必须真实的反映案件事实、手机短信的内容应当未曾受到过任何删改;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手机短信形式的证据怎样进行收集手机短信形式电子证据的收集。近年来,手机短信成为人们的重要联络方式,由于其具有便捷性和隐蔽性,也被犯罪分子作为重要的犯罪手段和犯罪工具使用,如利用短信指挥犯罪活动或者直接进行诈骗活动。在这类案件中,若能收集该类证据,对证实案件往往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因为每个手机用户的手机号码和入网证号都是惟一的,短信发出后,接受者手机又能显示对方的手机号码。这样就可以确定发送者是谁,起到证实案件事实的作用。在收集该类证据时,可以采取以下方法:一是在接受信息者未将短信删除的情况下,直接将此信息予以储存,并将手机封
    2023-07-24
    319人看过
  • 网络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电子邮件证据的效力
    (一)网络聊天、手机短信、电子邮件证据的归类。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将计算机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证据归入视听资料类证据。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为了达到同一证明目的,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作证。(二)网络聊天、手机短信、电子邮件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网络聊天记录、手机短信完全可以作为辅助证据使用;在保全网络聊天记录、手机短信时,须注意以下法律问题:网络聊天、手机短信记录必须具有诉讼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网络聊天证据的取得不应侵犯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者的隐私权。一、上海抓嫖会根据转账记录抓人吗转账记录可以作为嫖娼证据,但只能作为间接证据。至所以不能作为直接证据,是因为转账只能证明嫖娼当事人的行为动机,而并非直接发生的嫖娼行为。网络聊天
    2023-04-01
    367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可以收集下列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双方来往书信、电子邮件等,能够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4、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者邻居。... 更多>

    #离婚证据
    相关咨询
    • 离婚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0
      手机短信在离婚中可以作为证据,证据的来源是合法的,证据的内容是与离婚事实有关的,就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审理时进行举证,但是证明力由法庭进行确定。
    • 离婚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1
      目前我国法律上规定有以下七种类型: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评定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来使用,首先要考量手机短信是否具备证据效力,即手机短信亦应具备证据的三大性能: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客观性是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证据的客观性要求手机短信必须真实的反映案件事实、手机短信的内容应当未曾受到过任何删改; 关联性
    • 手机短信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10
      手机短信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在离婚时可以作为证据。 1、证据本身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比如,反映双方不正当关系的照片,应当是真实的摄影,不能是通过技术合成的,否则,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2、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与要证明的事实有关联。例如,一方欲证明另一方有婚外情,就应当提供双方发生婚外情的证据,如捉奸在床的照片等,而诸如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等一般只能证明双方进行过联系,而不能证明婚外情的存在。 3、
    • 手机短信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9
      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证据的客观性要求手机短信必须真实的反映案件事实、手机短信的内容应当未曾受到过任何删改;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具体到手机短信,因每一个手机号码均对应一个唯一用户,手机短信的收发只能在特定的两个手机号码间进行,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两
    • 手机短信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9
      目前我国法律上规定有以下七种类型: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评定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来使用,首先要考量手机短信是否具备证据效力,即手机短信亦应具备证据的三大性能: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客观性是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证据的客观性要求手机短信必须真实的反映案件事实、手机短信的内容应当未曾受到过任何删改; 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