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受刑事处罚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9:44:18 416 人看过

犯罪预备可能要受刑事处罚。法律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案例】打工仔刘某、曾某、于某三人曾是工友,由于经济拮据,曾某便向刘某、于某提议:按摩店的服务员比较有钱,抢劫是“发财”的机会。去年11月起,三人先后多次来到烟台市几家按摩店欲实施抢劫,但都因害怕而放弃。12月初,三人来到威海,先后准备了尖刀、手套、蒙面头套等作案工具,预谋对某夜总会服务员实施抢劫,却因抢劫对象未出现而放弃。而后,三人驾车向南行驶时因形迹可疑被巡逻民警抓获。归案后,三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于某、曾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劫取他人财物,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应按抢劫罪(预备)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被告人的行为系犯罪预备,依法可减轻处罚。考虑三被告人主观恶意较深,危险性较大,为了达到教育的目的,防止真正走上犯罪道路,遂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一、既遂能否犯罪中止

不能。既遂是已经产生犯罪结果了,不可能中止了。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案例】李某与王某系夫妻,两人经常为李某的外遇行为争吵,且王某不肯与李某离婚。一日李某为达到与王某离婚的目的,预谋害王某,便拿出自造的手枪向王某射击,由于王某躲闪的及时,第一枪未射中。这个时候李某完全有条件向王某继续开枪,但是念自己和王某已是多年夫妻,便自动放弃了枪杀王某的行为。【解析】李某的行为应属于犯罪中止,因为李某第一次射击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目的,并且李某完全可以有条件进行第二次射击,从而达到杀害王某的犯罪目的,但是李某却自动中止了该行为。其自动放弃行为也有效的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综合而看,李某的行为应属于犯罪中止,且未造成犯罪结果的发生,所以对李某应当免除对其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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