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的对方叫什么
借款人的对方叫被借款人。借条借款人和被借款人区别如下:
1.借款人是指借钱的人,借款人是需要借款的一方。作为借款人,需要正确估计自己的还款能力,并保持良好的还款记录;
2.被借款人是借款的一方,作为被借款人,要注意借款人是否有良好的还款能力和意愿,并保留存据。最好有贷款合同,约定贷款金额、利息和还款日期。
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信用或财产为担保,或者以第三方为担保,向贷款人借取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
二、没有借条怎么起诉借款人
没有借条收集其它相关证据即可起诉借款人,因为借条不是唯一能证明借款关系的证据,民事诉讼中证据的种类还包括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甚至聊天记录等,只要能证明借款确实存在,债权人就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看能否找到对方补签这个借条,或者达成这个书面的还款协议。
2.可以通过给对方发函催收的形式,让对方回复保留相应的这个证据。
3.以短信或者微信的这个形式向对方进行催告,然后保留对方自愿欠款不还的相应的聊天记录。
4.通过打电话或者面对面交谈的这个形式向对方进行录音、录像。
5.找到相关的这个人证,在人证的选择方面,特别是要找到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作证,这样在证据力上面才能更强。
三、借款人死亡了怎么办
借款人死了的,由其继承人在继承借款人合法遗产的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债务进行清偿。借款人的死亡并不当然导致借贷关系的消灭,但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用承担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n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什么叫借款人?对借款人有哪些限制
68人看过
-
什么叫借款主体
312人看过
-
什么叫住房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
410人看过
-
什么叫银行借款保函
54人看过
-
借给别人钱叫什么
269人看过
-
私人借款怎么起诉对方
300人看过
-
什么叫的共同借款人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4谓住房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是指共同申请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以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一定倍数为依据。因此、同户成员作为共同借款人时,可以按规定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不少于两年。如。当借款人的配偶。能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的应符合以下条件,当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不足以达到所需贷款额
-
什么叫民法典对借款诉讼时效的规定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3借款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
什么叫质押借款,质押借款的含义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161、质押借款是指把本人的动产与财产权利交给贷款机构,等还完贷款后才可以拿回来。质押的物品一般是有价证券,如企业的单位定期存款存单、个人的银行存单等票据。 2、质押后,质押的物品归属权已经转移到贷款机构里了,还清贷款后才能归属自己。
-
什么叫对债务人的效力河北在线咨询 2021-08-021、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并通知债务人后,债务人不得再为妨害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权利处分,即不得为抛弃、免除、让与或其他足以使代位权行使丧失其效力的行为。 2、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债务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代位权诉讼。在诉讼中,债务人可以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如果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人民法院对代位权诉讼作出的终局裁判是否约束债务人,要视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