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海事行政处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3:30:24 101 人看过

海事行政处罚有:

1、法律原则,包括三个基本要求,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处罚,即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不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2、公正、公开的原则,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决权,保证行政处罚的合理性,公开原则要求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和结果必须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以接受社会的民主监督,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无救济即无处罚原则,行政机关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必须为行为人提供救济途径,否则不应当给予处罚,受到行政处罚的人有权要求听证、申请复议、向法院起诉、请求行政赔偿等。

不服上海海事局海事行政处罚案

本案是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首起海事行政诉讼上诉案件。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当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行为应当并处两种处罚方式时,行政机关能否因同时适用减轻处罚的规定而仅选择两种处罚方式之一进行处罚。我们认为:在两种处罚方式法定并罚的情况下,减轻处罚可体现为在两种各自独立的原处罚方式以下分别选择较轻的两种处罚方式以取代原处罚方式,但不应免除法定并罚的两种处罚方式之一,行政机关无权任意变更法定的并罚处罚方式。本案在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确立了上述原则,对正确审理海事行政案件、规范具体海事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案情」

原告:张云达。

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以下简称上海海事局)。

2001年1月4日至7月23日,上海海事局因浙舟606轮沉没事故对该轮原轮机长张云达进行了三次海事调查。张云达在调查笔录中陈述,自己2000年8月被调下船工作时,公司指派接班的轮机长不具有浙舟606轮等级适任证书,而当时自己是公司唯一具有浙舟606等级船舶适任证书的轮机长;张云达还主动承认,自己离船后仍将适任证书留在船上,并在浙舟606轮进出港时冒用其证书办理签证。同时,上海海事局取证的船舶出港签证报告单显示,浙舟606轮于2000年11月28日在大连港使用轮机长张云达适任证书办理出港签证,而张云达本人当时实际并不在船。

据此,上海海事局于2001年9月5日对张云达作出海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其存在出借船员适任证书的违法行为,并于同年10月24日举行了听证会,形成了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笔录。同年12月30日,上海海事局在调查和听证会的基础上,作出港监罚字(2001)1002012号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张云达于2000年8月离船后,将本人适任证书留在浙舟606轮上,以供该轮使用其适任证书办理进出港签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安全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以下简称《处罚规定》)第三十条伪造、涂改、买卖、出借、转让、冒用下列证件、证书(含船员适任证书)对违法人员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并吊销相应的证件、证书以及第十二条第三项配合主管机关查处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对张云达作出吊销轮机长适任证书的行政处罚。

张云达于2001年12月31日签收该处罚决定书,并于同年1月13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涉案海事行政处罚决定。根据法释〖2001〗2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40项的规定,该案最终由上海海事法院受理。

「审判」

上海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云达在在法定起诉期间内行使了诉权。上海海事局具有海事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资格,其执法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处罚决定依据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是,涉案海事行政处罚的法律适用不当,违反了《处罚规定》第三十条和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上海海事局对张云达单处以吊销适任证书而未同时处以罚款的处罚方式有悖于该条关于并处条款的规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并参照《处罚规定》第十二条第三款和第三十条的规定,判决撤销上海海事局港监罚字(2001)1002012号海事行政处罚决定。

上海海事局上诉称,其所作行政处罚决定在适用法律方面是正确的。《处罚规定》第三十条虽然规定对违法人员应并处罚款和吊销证书,但该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于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行为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因张云达有配合调查的表现,该局仅对张云达单处吊销适任证书,属依法在法定的处罚方式以下予以减轻处罚,体现了过罚相当原则。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维持该局所作海事行政处罚决定。

张云达答辩称:上海海事局仅凭一份出港签证报告单和张云达的陈述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缺乏事实依据;而且,依法在罚款与吊销证书法定并罚的基础上减轻处罚,应体现为在法定罚款最低数额幅度以下处以罚款,同时在法定吊销证书方式以下适用扣留证书的处罚方式,而非单处吊销证书,上海海事局所作海事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审撤销涉案处罚决定的判决。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海海事局具有法律赋予的上海市沿海、沿长江水域和上海港区所有水域内水上安全等行政执法权,具备对张云达的行为作出海事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其所作海事行政处罚执法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上海海事局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张云达出借适任证书的违法事实。

上海海事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是《处罚规定》第三十条规定的并罚方式和第十二条第三项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虽然减轻处罚可以在法定的处罚幅度最低限度以下或法定的处罚方式以下进行处罚,但行政机关无权任意变更法定的并罚处罚方式。上海海事局擅自选择法定并罚的两种处罚方式之一进行处罚,于法无据。上海海事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合法性,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本案前由上海海事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受理并一审,是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的首起海事行政诉讼上诉案件。本案主要涉及海事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决定的证据是否确凿及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问题。

关于上海海事局提供的证据能否证明张云达出借适任证书违法事实的问题。上海海事局提供的调查笔录中张云达的陈述是对自己行为和主观认识的自认,与上海海事局取证的出港签证报告单所证明的张云达证书被非法使用的客观事实相互印证。张云达离船工作时有权携带自己的适任证书,但在明知自己是公司唯一具备涉案船舶适任证书的轮机长、而自己证书被船上非法借用以出港签证的前提下,张云达仍将自己的适任证书留在船上供公司使用,其主观上存在许可、放任他人借用的故意。上海海事局据此作为海事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并无不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01: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立功相关文章
  • 如何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2、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行政机关(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4)必须在法定的范围内实施。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2023-08-05
    311人看过
  • 对行政处罚行为如何监督
    一、对行政处罚行为如何监督1、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有两个方面:(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规范和保障行政处罚的实施。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二、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的种类有哪些在正常情况下,按照行政处罚的规定法律依据包括以下的种类:1、宪法。由我们国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是我们国家一切法律,包括其他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制定的依据,当然也是一切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任何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都不得与
    2023-06-11
    63人看过
  •  应如何对肇事逃逸者进行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后逃逸的行为。如果肇事者逃逸,则应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则应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车辆发生碰撞后,如果肇事者逃逸,则应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则应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后逃逸的行为。 怎 么 处 罚 车 辆 碰 撞 后 的 肇 事 逃 逸 ?车辆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会给受害者和家庭带来极大的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肇事逃逸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肇事逃逸导致受害人死亡或受伤严重,则构成交通肇事罪,行为人将面临刑事责任
    2023-10-09
    271人看过
  • 企业海关行政处罚如何开展
    1、立案海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由海关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应当立案调查,下列情形不予立案:(1)没有违法事实的;(2)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处罚时效的;(3)其他依法不予立案的情形。2、调查取证海关立案后应全面、客观、公正、及时地进行调查、搜集证据,并依法进行,涉及的隐私或秘密应当保守。海关调查取证时海关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3、行政处罚的决定海关关长应当根据对行政处罚案件审查的不同结果,依法作出以下决定:(1)确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根据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的轻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3)符合撤销案件规定的,予以撤销;(4)符合《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的收缴条件的,予以收缴;(5)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刑事侦查部门依法办理。4、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当事人应当在海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的规
    2023-03-19
    379人看过
  • 罚款缴纳期限到期后如何应对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期限到期的办法:1、拍卖或者变卖被处罚人的财产,并依法扣押或者扣押。拍卖或者变卖价格超过罚款金额的,余额应当及时退还处罚人;2、不能采取第一项措施的,每天按罚款金额的3%处以罚款,罚款总额不得超过罚款金额。拍卖财产由公安机关委托拍卖机构依法办理。公司行政处罚怎么样缴纳罚款?《行政处罚法》规定了罚缴相分离原则,执法单位开具罚款,但不会直接接收这个罚款,而是由罚款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2023-07-05
    88人看过
  • 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期限已到,该如何应对?
    行政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机关。根据我国法律,行政机关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在行政处罚中,罚款是最常见的处罚方式。被处罚人应当限期缴纳罚款,被处罚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被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产拍卖或者变卖缴纳罚款。拍卖、变卖所得超过罚款数额的,余款应当及时退还被处罚人;不能采取第一种措施的,按日加收罚款百分之三的罚款,罚款总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行政处罚罚款申请分期手续怎么办?1、申请当事人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应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载明不能按时缴纳罚款的原因,附以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提出具体的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要求。2、审查、批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当事人的申请,除应对书面文字材料认真审查外,还必须合理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的能力。必要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进行实际调查,既要实施好《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又要防止当事
    2023-07-01
    231人看过
  •  如何应对拒不服从行政处罚的情况?
    根据给出的素材,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时,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如果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行政机关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如果当事人不能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逾 期 不 履 行 行 政 处 罚 , 如 何 应 对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
    2023-10-07
    161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处罚的应对
    税务行政处罚
    1、税务行政处罚的定义税务行政处罚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由税务机关依法对其实施一定的制裁措施。税务行政处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2、税务行政处罚的基本特征(1)给予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税务机关。(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当事人行为违反了税收法律规范,客体是侵犯了税收征收管理秩序,应当承担的税务行政责任。(3)行政处罚的前提是当事人实施了尚未构成犯罪,但违反了税收行政法律规范且应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行为。这里要区分两种情况:一是要区分税收违法与税收犯罪的界限。对此界限,《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刑法》已经作了规定。如果构成了危害税收征管罪,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要区分税收违法
    2023-06-07
    194人看过
  • 对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应如何处罚
    一、对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应如何处罚医疗机构若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将面临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的处罚。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将依法受到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具体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2.无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复制服务;3.未按照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4.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5.未按照条例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6.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7.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8.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9.未按照条例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10.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等。二、医疗机构违规情形除了上述提到的违规情形,医疗机构若发生医疗事故,还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处罚。1.根据医
    2024-08-03
    499人看过
  • 上海如何对不礼让行人进行处罚?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记3分+罚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如果机动车未礼让的,将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而针对第三种情况,如未避让,则将给予罚款20至200元,记3分的处罚。不礼让行人怎么处罚2023?2022年新交规不礼让行人是根据不同的情况,处罚不同,具体如下:(1)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罚款50元并记3分;(2)机动车经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没礼让行人的,处以罚款50元并记3分;(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2023-07-15
    96人看过
  •  遇到司法行政处罚不服时,该如何应对?
    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利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若您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请明确提出不服的方式和时间限制。具体而言,您需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利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若您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请明确提出不服的方式和时间限制。具体而言,您需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的流程是怎样的?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职权等情形,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重新审查的一种法律救济方式。行政复议
    2023-08-19
    157人看过
  • 遭遇行政处罚,公司应如何面对和解决?
    根据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法律相关规定来决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他情形应当根据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决定,但对劳动者的处罚不应当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辞退员工股权如何处理员工一旦持有了本公司的股票,就等于多了个身份,该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这是法律认定的,只要他不卖出股票,谁也剥夺不了他的股东权利。原始股股东如果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则丧失持股资格,所持股份应当在离职后一个月内转让给公司;原始股股东拒绝按规定转让股权的,公司将强制要求股东转让,强制转让价格为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公司侵犯股东权利、股东离职等情形下,公司可以回购股东股权(或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公司是股份制公司,但没有上市的,劳动者辞职,单位就要求劳动者退股。上市公司的,劳动者可以不退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2023-07-05
    156人看过
  • 合同一方违约对方被行政处罚应如何处理
    行政责任不影响民事责任的承担。当事人因合同的履行过程之中发生合同纠纷,往往给一方当事人带来巨大的损失。一、违反合同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无法按约定标准履行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则以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带来的实际损失为标准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二、解除合同后担保人的责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的责任: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当事人承担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合同解除后,担保
    2023-04-10
    101人看过
  • 行政处罚如何应用于企业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怎样进行行政处罚听证对行政处罚的听证按照下列步骤来进行:先由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其享有的听证等权利;然后由当事人行使该权利;再由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举办听证会;最后制成听证笔录,并由行政机关依照该笔录作出处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2023-07-05
    12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功
    词条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情形的行为。... 更多>

    #立功
    相关咨询
    • 企业海关行政处罚如何处罚,什么是海关行政处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3
      海关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是通过对违反海关法的当事人财产、能力或精神声誉予以一定的剥夺或者限制以达到规范进出境秩序、保护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目的。注意:海关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同、海关行政处罚不能代替刑事处罚。
    • 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如何应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对行政处罚不服,应在六个月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罚款还是需要先行交纳。如果法院最终判决撤销该处罚决定的,再予退还。
    • 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竞合应如何处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1
      1、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逐步深入开展的背景下,行政机关在查办破坏环境类犯罪案件中,往往以行为人已经受到刑事处罚为借口怠于对违法行为人追究行政责任,致使国家和公共利益受损害状态持续存在。 正确理解和掌握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竞合以及处罚适用原则,对于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2、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竞合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行政机关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后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
    • 对肇事逃逸如何进行行政处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
    • 企业海关如何进行行政处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1、立案。海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由海关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应当立案调查,下列情形不予立案: (1)没有违法事实的; (2)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处罚时效的; (3)其他依法不予立案的情形。 2、调查取证。海关立案后应全面、客观、公正、及时地进行调查、搜集证据,并依法进行,涉及的隐私或秘密应当保守。海关调查取证时海关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 3、行政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