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遗嘱公证书诉讼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09:51:43 244 人看过

一、不服遗嘱公证书诉讼谁

依照《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该规定表明,确认公证书效力、撤销公证书的主体是公证机构,而不是人民法院。也就是说,《公证法》未授予法院对公证行为的司法审查权,起诉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同时《公证法》第四十条关于“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规定,已经赋予当事人救济权,该条款是指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公证事项发生实体权利义务争议,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解决争议。而法律并未规定上述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直接起诉公证处。

在纠纷中,原告可以直接以被告提起民事继承之诉,在诉讼中主张自己继承房产的权利,而将公证书作为一种证据,可以提出质疑理由和提供相应的证据推翻该公证内容,不需要起诉公证处来解决纠纷。综上所述,被告起诉没有法律根据,不符合受理条件,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遗嘱公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遗嘱人证明或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可见,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审查遗嘱内容的要求,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仅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符合要求,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是否确为其所有。

(一)身份证和户口本对公民来说非常重要,无论到哪里办理什么事情,都是最基本的需要出具的资料,证明个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已经出境的,还要提供护照、通行证的复印件来证明;

(二)遗嘱中需要继承的财产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遗嘱继承继承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需要证明该财产均是属于个人所有的,且无其他的产权纠纷。

(三)遗嘱书或者是遗嘱文件等,这是遗嘱公证最根本的,要保证遗嘱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公证处会对提供的遗嘱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进行公证。

(四)遗嘱公证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应当明确写明遗嘱人的各项信息,方便审查,包括了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等的身份信息。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对于自书遗嘱或者是代书遗嘱等遗嘱的,还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该遗嘱的真实性。

三、遗嘱不能剥夺哪些人的继承权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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