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委托讨债能不能放弃债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0:47:43 228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委托讨债能不能放弃债权

1、放弃债权是债权人的权利,所以债权人自愿的,可以放弃债权,与是否委托讨债无关。

2、而受托人接受委托追讨债权的,不能私自代债权人放弃债权。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百六十一条【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收到催收函不处理会怎么样

1、贷款人收到催收函后不处理的,超过一定期限后,银行会向法院起诉贷款人,要求贷款人偿还欠款和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时还本付息。

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6日 19: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讨债相关文章
  • 债权债务能全权委托吗
    一、债权债务能全权委托吗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要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还应当提交相关材料:(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二、债权债务案件诉讼费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债权债务案件属于财产案件,所以债权债务案件诉讼费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除去案件受理费外,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三、债权债务关系是利害关系吗(一)利害关系利害关系人一般以为是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害的直接当事人。"法律上利害关系”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与行政行为之间存在的一种因果关
    2023-04-14
    50人看过
  • 民间借贷能不能委托它做债权转让
    在民间借贷中,债权是可以转让的,只要双方之间达成转让协议就可以了,除非按照债权性质是不能转让的或者是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除外。但是在债权转让后,需要书面通知债务人。一、民间借贷债权可以转让吗?民间借贷债权一般是可以转让的,除非存在下列情况的则不能转让:(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对于可以转让的债权,债权人在转让时需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行为将对债务人不生效。二、债权转让的需要什么条件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有以下几点: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的债权是指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如“赌债”就不受法律保护。2、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从债权、不作为债权、特定债务人的债权等;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原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不得转让债权的,
    2023-03-25
    238人看过
  • 债权人放弃债权后能不能向保证人索要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后,不可以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期间的规定:在保证期间内,保证人需要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超过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保证人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三、双方未约定一般保证期间的应该怎样确定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
    2023-06-23
    146人看过
  • 民法典中能放弃人身损害赔偿权吗
    一、民法典中能放弃人身损害赔偿权吗请求人身损害赔偿行为是属于民事活动,受害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放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相关司法鉴定若财物受损,可以申请对财物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如车辆发生损坏的,可以申请第三方对车辆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判断车辆是否可以继续使用,若可以继续使用,需要多少维修费用;若不能使用,需要报废,当前车辆价值是多少。若人身受损,可以申请进行法医学鉴定,对人体
    2023-06-19
    224人看过
  • 民法典中暴力讨债能否立案,欠款不还怎么合法追债
    一、民法典中暴力讨债能否立案债权人通过暴力手段追讨债权,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2023-04-18
    416人看过
  • 委托合同的债权能不能转让
    可以。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一、民法典债权人如何当然不得要求债权人承担下列情况不得让与债权:(一)根据合同性质债权不得转让的;(二)按照当事人约定债权不得转让的;(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
    2023-03-09
    107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债权人不能申报债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债权人不能申报债权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不能中报债权的条件一般包括:超过债权申报期限,并且债权已经分配;其次是债权不合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二、破产申报的方式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
    2023-06-19
    103人看过
  • 民法典中父母替子女讨债能否中断时效
    一、民法典中父母替子女讨债能否中断时效民法典规定,父母如果受子女的委托,向债务人追讨债权的,可以使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重新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
    2023-06-19
    448人看过
  • 能不能放弃民事权利
    一、能不能放弃民事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依照上述规定,民事主体是否行使以及如何行使民事权利,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意愿。放弃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对民事权利的处分,是对民事权利的特殊行使方式。但是,对民事权利的放弃应当采取何种形式,法律似乎并无明确规定。民事权利的放弃是民事权利主体的自主行为,他可以向义务方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而意思表示必须向相对人作出,以便使相对人了解意思表示的内容。其次,采取默示方式放弃民事权利并不违背法律规定,再次,权利人还可以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权利。二、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包括:权利人直接享有的某种利益(如人身权)和通过一定行为获得的利益(如财产权);权利人自己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
    2023-06-15
    448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债务人如何行使遗产继承放弃权?
    债务人也可以放弃遗产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则视为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没有做出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如果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遗产继承协议书已经签名了可以反悔吗放弃遗产继承协议书已经签名了,如果在遗产处理前提出正当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可以反悔。在遗产处理后反悔的无效,不能再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放弃继承权的,就不再享有继承权,不能再继承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023-08-13
    190人看过
  • 债权人和债务人:民法典中的区别探讨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规定,我国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区别在于:1、债权人是指对特定的债务人享有可以请求其给付一定行为的权利,而债务人是指需要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一定义务的人;2、债权人可不经过债务人同意转让债权,但不可以是专属于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与质权人的关系质押权人与债权人可以不是一个人,质押权人与债权人很多时候都是不同。只有当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会发生质权人行使质权。(一)债权人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贷款债权人最关心的是债权的安全,包括贷款到期的收回和利息的偿付。因此,他们需要了解企业的获利能力和现金流量,以及有无其他需要到期偿还的贷款。商业债权人最关心的
    2023-07-01
    380人看过
  • 可以委托讨债公司讨债吗
    可以委托讨债公司讨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一、委托租赁合同和租赁合同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委托合同中接受委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过程中,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而租赁合同中的受托一方为租赁人,他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之中,在租赁过程中只处于一个中介服务人的地位。2.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接受委托的内容是办理委托事务。但在租赁合同中,租赁人受托的内容则只限于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3.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有权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他对于委托事务的处理享有一定的独立决定权。而租赁合同中的租赁人在租赁活动过程中,并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的订约活动。即使是在介
    2023-06-19
    156人看过
  • 民法典债权在条款能不能做质押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债权不能设立权利质押,只有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民法典债权质押生效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债权质押生效的规定,我国规定的债权质押生效的条件有:1、所质押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债权,没有法律所禁止的事项;2、该债权的质押已经在相关行政部门处进行登记;3、债权的质押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因为债务人的清偿不会受到债权质押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
    2023-08-13
    479人看过
  • 委托讨债公司讨债是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
    委托讨债公司追讨欠款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依法惩处。一、保险公司必须要做第三方调查么第三方调查公司在我国缺乏法律依据,很难用合法的手段进行调查。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二、对现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要认真清理,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禁止以更换名称、变换方式等形式,继续开展类似业务。三、要加强对公安系统内部人员的管理教育,禁止公安机关、武警部队的任何单位(包括公安、武警的院校、协会、学会)和个人(包括离退休人员)组织或参与“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工作。第三方调查公司在我国确有需求。比如在防范保险欺诈的体系中,保险公司通常通过内部和外部两种反欺诈途径来实现,内部反欺诈
    2023-06-28
    415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讨债
    词条

    讨债需要下列证据: 1、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经过的证据材料; 3、对债务担保或者连带责任人,应提供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 更多>

    #讨债
    相关咨询
    • 法律上能委托别人讨债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2
      我来为大家解答一下债务委托别人讨债是否合法的问题。根据《民法总则》第161条的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如果希望委托他人讨债,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出具书面的授权,写明代理人的信息,比如名称或者姓名、代理事项和期间,代理人的权限等信息。委托他人讨债,如果履行了合法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依然产生的效果。但是委托他人讨债也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进行暴力追讨,危害债务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 债权人放弃债权后能不能向保证人索要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16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后,不可以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民法典中应收债权质押后能不能转让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18
      1、以应收账款质押后,出质人不得转让应收账款,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2。
    • 委托讨债能否设定期限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30
      债权人委托他人代为追讨债权的,要在委托书中载明债权追讨的期限、委托期限等内容。关于委托讨债能否设定期限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民法典中能否主动放弃孩子抚养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30
      民法典中能主动放弃孩子抚养权,但是对于放弃了抚养权的一方,仍然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需要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