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凡具有下列八种情况之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8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二、被监视居住应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刑诉法》第56条的规定,被采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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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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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范围是什么,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和范围有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5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范围与取保候审相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检、法机关既可以取保候审,也可以监视居住,具体由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但不得对同一个人同时适用。 《刑事诉讼法》第57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所谓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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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监视居住的对象都有哪些,有哪些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5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4、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或者认为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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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人适用监视居住可以适用哪些监视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1对嫌犯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主要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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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由谁决定, 监视居住的内容包括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5监视居住分别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办案部门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内容包括:简要案情及立案情况,拟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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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需要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对象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20有下列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唯一抚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