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保户去世后宅基地如何处理
五保户死后宅基地为村集体所有。
首先,针对宅基地的所有权来说,无论任何情况,其产权都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村民只享有使用权。
其次,宅基地上的房子,村民对其享有所有权。
但是如果是五保户的话,国家向其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所以,五保户去世后,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户主已死亡的宅基地要如何处理
户主已死亡的宅基地处理如下:
1.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
2.继承人不符合申请使用条件的,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继承人不愿出卖的,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宅基地的性质:
宅基地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是在农村分给村民专门用来盖房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的性质是公有的,由集体行使对宅基地的所有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1、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
(1)权利人有权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和其他附属物。经法定审批程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权利人有权在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和其他附属物。这是宅基地使用权设立的主要目的。在宅基地以外的空地上,权利人还有权种植树木。
(2)权利人有权处分宅基地使用权。虽然我国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但农村居民对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得自由处分。
2、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
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主要是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宅基地。宅基地是用以建造村民住宅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将宅基地挪作他用,如利用宅基地建设厂房、旅店、酒店等。但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农村村民如果只是利用自家住房附带地从事小规模、家庭式的生产经营活动,则不属于改变宅基地的用途。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三、农村一户两处宅基地如何办
农村一户两处宅基地,是不合法的。如果农村村民拥有两处宅基地,并且房屋的面积都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的情况下,那么其中一处的宅基地很有可能会被农村集体依法回收。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四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宅基地户主去世土地应该如何处理?
94人看过
-
宅基地归属问题:五保户女儿离世后该如何处理?
213人看过
-
农村五保户宅基地去世后能不能买卖
484人看过
-
老人去世后,如何处理其名下的农村宅基地?
369人看过
-
农村五保户过世宅基地怎么过户
39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遗嘱去世后如何公证
383人看过
-
宅基地一户多宅基如何去处理?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211、一户多宅如果有合法原因,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只能确权一处。 2、如果是发生了建了新房却没将以前的老房子拆除的、强制或欺骗手段占有宅基地建造的房屋、依法继承但是后期未经批准便新建改建的房屋、产权证明已被法定程序撤销的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的这些,都会被进行拆除处理。
-
小孩五保户去世了宅基地归谁呢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9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依法登记的房屋受法律保护。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应当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其他必要材料。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
-
宅基地户主去世以后宅基地归属是如何规定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9宅基地户主去世可以不更改登记姓名,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
五保户去世后,其宅基地和土地能否由侄子继承?湖北在线咨询 2024-12-14关于是否有权继承,应依据实际情形予以明确。侄子并不在法定继承人之中,仅在遗嘱中明确由侄子继承时方可获得权益。依据现行法规,公民亡故后,其个人合法所有之财产均可由继承人继承,只需当事人依法持有该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便具备了传承该屋的前提条件。然而需注意的是,公民所拥有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仅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所有权才归公民本人所有,因此,宅基地的使用权无法被继承,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则可以进行依法
-
农村村民去世后宅基地如何补偿,土地纠纷如何处理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2《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承包地,承包期内如果家庭成员死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收回其承包的土地(整个家庭消亡除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承包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0条规定办理。解决人地矛盾问题,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下列土地承包给新增人员: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方式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也可以通过土地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