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四川成都社保个人购买社保基数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7 02:00:37 314 人看过

一、成都市社保个人购买社保基数

2019成都个人社保缴费按照4%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按照20%的比例缴费,并且养老保险可以分为四档,最高档的缴费基数是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100%,其次分别是80%,60%,最低档是40%。

二、2019成都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

三、成都社保异地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成都按规定建立社保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成都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成都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同意接收,并向原社保关系所在地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成都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保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四、2019年成都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5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2697元)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3236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07: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社保相关文章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保
    词条

    社保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更多>

    #社保
    相关咨询
    • 四川成都市社保交费基数规定2024
      重庆在线咨询 2024-08-31
      1、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2、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缴
    • 2022成都社保基数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13
      成都社保基数: 5969.25(元)是2017年四川省养老保险基数月平均工资;2018年养老保险的最低基数2388(元);最高基数17908(元)其他险种基数,2018年其他险种的最低基数3255元。2017年成都市月平均工资为5424.83333(元);最高基数16274(元)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省平工资的3和0.4执行。其他险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
    • 四川成都社保缴纳基数主要是哪些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6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4、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5、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
    • 成都社保最低基数,法律有哪些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5
      成都社保的最低基数为2697元,缴费基数的上限则为16179元;并且可以通过社保网站进行查询。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成都社保个人缴纳基数申报电话查询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8
      电话查询:窗口电话:85832131投诉电话:85836999办理费:不收费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参考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hbxjjds/SHBXJDSzhengcewenjian/2010/t201028_83955、html《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参考来源:http:/www.mohrss.gov.cn/gkml/zcfg/gfxw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