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退休工资的最新政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08:34:18 103 人看过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中每人每月增加39元。挂钩调整里一种是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2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6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9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5.0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另一种是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月增加额为2019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数额的1%。倾斜调整是以下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2.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县(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4.工伤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数额不足72.5元的,按72.5元执行。

关于颁发《吉林省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劳动局、公安局、外事办公室、外经(贸)局(委),省直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外国人在吉林省就业的管理,规范外国人就业和聘用行为,依法保护在吉林省就业的外国人及其聘用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劳动厅、公安厅、外事办公室、外贸厅、外经局联合制定了《吉林省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现予颁布实施。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本实施细则颁布实施前,已在我省合法就业的外国人,凡不属本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人员,均需在本实施细则实施之日起二个月内,重新办理就业证,但不需办理就业许可证书。

1、已经省劳动厅批准在我省就业,并申领就业证的外国人,需继续就业的,由用人单位持原就业证向同级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就业申请,并填写《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劳动行政部门要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二章规定的允许聘用外国人就业的岗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继续就业的,用人单位按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与聘用的外国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鉴证。然后,由用人单位持原就业证、申请表、劳动合同、居留证,到省劳动厅重新办理就业证。

2、按原规定,不需办理就业证,直接办理居留证,并已在省内就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董事和合同中规定,由外国人担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需继续就业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的外国人签订劳动合同,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并填写《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经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持申请表、劳动合同、居留证,到省劳动厅办理就业证。

二、本实施细则颁布实施后,凡用人单位需要聘用外国人就业的,均需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有关就业手续。有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权力的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的岗位及被聘用外国人的条件,要按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严格控制一般岗位聘用外国人,对不符合就业条件的外国人不得批准就业。

三、劳动、公安、外事、外经贸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在执行本实施细则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劳动厅、公安厅、外办、外贸厅、外经局。

四、各级劳动、公安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聘用外国人的单位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外国人在我省非法就业的,要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五、各市、州劳动、公安部门,须在每年年终将外国人就业情况报省劳动厅、公安厅。

《吉林省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9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2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6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9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5.0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月增加额为2019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数额的1%。

(三)倾斜调整

以下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县(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4.工伤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数额不足72.5元的,按72.5元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退休相关文章
  • 吉林省4050养老保险退休政策是什么
    社保交满15年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领取退休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为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社保养老金即是按照这两个年龄段进行领取。相比之下,商业养老保险的领取时间则灵活得多,提供了领取时间的多种选择,并且在没有开始领取之前可以更改。年金领取的起始时间通常集中在被保险人50、55、60、65周岁这四个年龄段,也有更早或更晚的。退休年龄最新规定《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
    2023-05-28
    283人看过
  • 吉林省退休丧葬费2022年最新标准
    2022年退休干部丧葬费最新标准如下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
    2023-03-09
    307人看过
  • 吉林省三胎政策?
    目前我国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简称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吉林省尚未出台相关政策,遵循国家政策。一、三胎鼓励政策生三胎配套支持措施一:生育补贴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2.三胎配套支持措施二:奖励优惠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3.三胎配套支持措施三:帮扶保证要树立健全方案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证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心工作机制,维护好方案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二、山东省三胎生育政策图片目前我国已经开放三孩政策,并在20
    2023-02-19
    439人看过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如下:长春、吉林市区为51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3.9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白城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为46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3.5元/小时;其他县(市)为41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3.1元/小时。此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期为2006年5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特此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二○○六年四月一日
    2023-06-10
    448人看过
  • 年吉林省直公积金租房提取最新政策的最新政策是什么
    对租住商品住房方面,取消了需要提供职工或配偶的无房证明。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具体规定是: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两种情况:1、租住公租房的,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缴纳租金总额;2、在长春市区租住商品房的,每年每套房屋允许提取一次,租赁70㎡以下房屋的(含70㎡),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且最高不得超过800元/月;租赁70㎡以上房屋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且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月。
    2023-05-09
    101人看过
  • 吉林省工龄与退休金有关系吗?
    一、吉林省工龄与退休金有关系吗?吉林省工龄与退休金是有一定的关系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个人累计缴费年限越高,则计算的基本养老金越高。二、相关内容拓展工龄与退休金的关系相关知识:1、事业单位有管理类、公益类、经营类等类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退休养老制度,费用由国家或者单位负担,个人不缴费,养老金标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照工龄长短计发。目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山西、浙江、广东、上海、重庆地区正在配套推行,现有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执行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单独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制度模式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样。2、目前,我国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实行退休养老,费
    2024-01-19
    298人看过
  • 吉林省新政策:养老金上涨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6元。(二)挂钩调整:1.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三)倾斜调整:以下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2.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县(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吉林: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至人均935元记者从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日前,吉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至月人均935元,该省计划到2010年连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积极发展企业年金。据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臧忠生介绍,吉林省从今
    2023-07-05
    185人看过
  • 吉林省上半年退休啥时领工资
    退休后次月开始可以由社保中心发放养老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一、2020年办理退休流程办理退休的流程: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退休金计算方法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基本养老金每年七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二、退休五年去世后养老金怎么办退休职工死亡之后,当月养老金正常发放,次月起停止发放。一般情况下,职工的退休养老金是直接存入社保卡金
    2023-03-25
    89人看过
  • 关于发布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3)
    吉*发〔2010〕1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8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3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和延吉市月最低工资标准7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市区和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7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6元/小时;长白山管委会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6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2元/小时。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为2010年5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特此通知。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2023-05-05
    287人看过
  • 黑龙江省关于最新退休工资调整的通知
    从2021年1月1日起,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2020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0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每人每月增加35元。每满一年增加1.6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20年月基本养老金的0.97%增加。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2023-07-12
    415人看过
  • 吉林省关于调整完善省直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
    作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吉政办发〔2004〕76号】颁布日期:2004-12-20执行日期:2005-1-1根据省直医疗保险运行以来的实际情况和参保单位人员、缴费基数、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及医疗手段的发展变化,为了增强省直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能力,经研究,对作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吉政办发〔2004〕76号】颁布日期:2004-12-20执行日期:2005-1-1根据省直医疗保险运行以来的实际情况和参保单位人员、缴费基数、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及医疗手段的发展变化,为了增强省直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能力,经研究,对省直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提出如下调整意见。一、调整省直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吉政办发〔2001〕53号)规定:“省直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出30
    2023-04-22
    141人看过
  • 关于退耕还林的政策
    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坡耕地退耕还林;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国家实行退耕还林资金和粮食补贴制度,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地还林面积,在一定期限内无偿向退耕还林者提供适当的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费和现金(生活费)补助。黄河流域以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原粮100公斤、现金20元,还生态林的至少补助8年,还经济林的补助5年,还草的补助2年。每亩退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补助种苗造林费50元。退耕还林的地被征收怎么补偿耕还林征用赔偿标准是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
    2023-07-22
    330人看过
  • 吉林省高考加分政策
    1、四项全国加分政策(其中,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2、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的朝鲜族考生,伊通满族自治县的满族考生,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的蒙古族考生),加5分。3、公安烈士子女,加20分。4、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要求,“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考,参照教育部关于军人相关优待政策执行。云南省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现在,城镇户口独生子女并没有高考加分政策。少数省份对农村独生子女高考有加分政策。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普通高等学校者加分15分。对于有关省(区、市)地方性加分政策,仅适用于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且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同时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
    2023-07-31
    377人看过
  • 关于最新工伤政策
    毋庸讳言,近年来工伤事故后的“扯皮”与纠纷是劳资关系中最难处理的环节。社会与时俱进,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的新问题也层出不穷,如何厘清新型劳资关系,让制度更加人性化?近日,长沙县人社局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负责人对9月1日即将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解读。《规定》中“合理”二字为鉴定关键。《规定》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解读:“以前劳务派遣单位多是收点劳务派遣费,虽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社会保险,但并没有真正履行用人单位职责,员工出了工伤事故,多是用工单位承担了基金支付外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就业补偿金等待遇,用工单位多为工伤保险责任主体,而新规定明确规定责任主体是劳务派遣单位。”该负责人举例,如某人
    2023-03-02
    432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休
    词条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退休
    相关咨询
    • 退休新政策中关于退休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6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
    • 目前国家经济政策对于退休人员工资的最新政策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1
      我国已连续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己达到1500多元。谢旭人表示,我国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此外,还将适当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中央财政分别按月人均15元和12元增加补助资金。辽宁退休职工涨工资吗关于退休职工工资问题也是各地退休工人所共同关心的话题,春节将至,我们同他们一样都热切盼望政府的关怀!据了解年末,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曾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明年我
    • 吉林省高级职称退休金新规定有哪些新政策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7
      一,解决退休的要求: 1、存档人员按限定参加了社会养老兼顾,符合国家法定的退休年纪,并且持续交纳时限符合国家有关限定的; 2、存档人员以存档前身份确定其退休年纪:干部身份的退休年纪为男60岁,女55岁;工人身份的退休年纪为男60岁,女50岁; 3、存档人员申请因病或非因公致残提前退休,须经市劳动判定委员会判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本领,退休年纪为男50岁,女45岁; 4、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必须达到从
    • 新政策退休年龄的最新相关信息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19
      大家的知道在工龄和年龄达到一定岁数后,是可以提出退休的,这也是国家对老人们老年基本生活的一种保障制度,干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工人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
    • 退休工资新政策新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16
      一、中国社科院近日发布最新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建议延迟退休分“两步走”: 第一步,2017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取消女干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岁。 第二步,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 这意味着,2018年前还没退休的人都会受到影响,而且,1990年(含1990年)以后出生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