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的分类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9:33:15 496 人看过

一、自然资源的分类

自然资源的分类有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气候资源、生物资源和海洋资源。

自然资源亦称天然资源,凡是自然物质经过人类的发现,被输入生产过程,或直接进入消耗过程,变成有用途的,或能给人以舒适感,从而产生经济价值以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物质与能量的总称。

联合国出版的文献对其涵义解释为:人在其自然环境中发现的各种成分,只要它能以任何方式为人类提供福利的都属于自然资源。从广义上来说,自然资源包括全球中范围内的一切要素,它既包括过去进化阶段中无生命的物理成分,如矿物,又包括地球演化中的产物,如植物、动物、景观要素、地形、水、空气、土壤和化石资源等。根据自然资源再生情况,通常将其分为可再生资源、不可再生资源和恒定资源。

二、我国的自然资源是有偿使用的吗

我国的自然资源是有偿使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第三百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即是说,国家对于自然资源采用有偿使用制度,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个人、组织使用自然资源,应当支付费用。

三、自然资源是否需要登记

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不需要登记。个人的或者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需要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因此,按照上述规定的内容,不同于普通的不动产物权,对于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进行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2: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占有相关文章
  • 我国的自然资源是有偿使用的吗
    一、我国的自然资源是有偿使用的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第三百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即是说,国家对于自然资源采用有偿使用制度,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个人、组织使用自然资源,应当支付费用。二、自然资源是否需要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因此,按照上述规定的内容,不同于普通的不动产物权,对于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进行登记。三、哪些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条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
    2023-06-15
    269人看过
  •  集体所有自然资源的特点
    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具有数量有限、分布不平衡、资源间联系紧密和利用具有发展性等特征。因此,必须强调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并综合研究与综合开发利用,以促进其可持续发展。集体拥有的自然资源包括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和滩涂等。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特征,具体如下:1、数量的有限性。指资源的数量,与人类社会不断增长的需求相矛盾,故必须强调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2、分布的不平衡性。指存在数量或质量上的显著地域差异;某些可再生资源的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分异规律;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分布具有地质规律。3、资源间的联系性。每个地区的自然资源要素彼此有生态上的联系,形成一个整体,故必须强调综合研究与综合开发利用。4、利用的发展性。指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范围和利用途径将进一步拓展或对自然资源的利用率不断提高。数量有限、分布不平衡、联系紧密的自然资源自然资源是国家的财富和人民生存发展的基础。然而,由于
    2023-12-02
    413人看过
  • 自然资源的无偿使用原则是什么
    一、自然资源的无偿使用原则是什么土地管理法、水法等法律同时规定了自然资源的无偿使用作为有偿使用基本原则的例外。例如土地管理法第二条,水法第七条的例外条款。之所以在自然资源使用制度改革后仍然保留无偿使用自然资源的例外情况,主要是因为:(一)通过划拨等方式无偿取得土地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的情况仍然有存在的必要性。一些公益事业、公共建设仍然需要有相应的扶持。(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已有的使用水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权益应当得到维护,以避免增加农民负担。这也是促进农业和农村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以及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需的。无偿使用作为自然资源使用制度中的例外和补充,其适用范围和条件是受到严格限制的。以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为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对划拨土地明确规定为四种情形。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对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的转让规定了限制条件。对自然资源的无偿使用必须严
    2023-05-06
    383人看过
  • 农业自然资源包括哪些
    农业资源是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经济资源的总称。农业自然资源含农业生产可以利用的自然环境要素,如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和生物资源等。农业经济资源是指直接或间接对农业生产发挥作用的社会经济因素和社会生产成果,如农业人口和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农业技术装备、包括交通运输、通讯、文教和卫生等农业基础设施等。农业自然资源可分为三类:①不可更新资源,如铁、煤、石油等。②可更新资源,如生物、水、土壤等。③用之不尽的资源,如空气、风力、太阳能等。农业自然资源既是农业环境要素,又是人类生存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
    2023-05-01
    337人看过
  • 自然资源所有权属于谁
    行政强制措施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这些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也就是说,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这些自然资源,既可能属于国家,也可能属于集体,并不专属国家,与此相反,矿藏、水流、海域,这些自然是专属于国家的。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是这里的“城市的土地”实际上是指城市市区的土地,不包括城市郊区的土地,因为“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属于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专属国家,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有可能属于国家也有可能属于集体。宪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以及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这个就是专属集体的财产了。综上,专属国家的财产有:矿藏、水流、海域、城市市区土地。专属集体的财产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有可能属于国家也有可能属于集体的财产有:森林、草原、山岭、滩涂、荒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侵犯已依法
    2023-08-12
    211人看过
  • 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有哪些
    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有:自留地、自留山以及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自然资源具有可用性、整体性、变化性、空间分布不均匀性和区域性等特点,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社会物质财富的源泉,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2024-05-15
    85人看过
  • 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可以。在我国,土地等自然资源实行公有制即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这就决定了单位、个人利用土地等资源必然要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资源上取得用益物权。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单位、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担保物权优于用益物权吗担保物权优先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担保物权就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将自己的或者第三人的财产设定担保,当债务不履行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优先于用益物权。这是由于用益物权的标的价值形态如发生变化,会对权利人的使用收益权产生影响,甚至导致权利消灭;而担保物权的标的物价值形态发生变化并不影响担保物权以变化后的物为标的而继续存在。三、一房多卖,房子归谁1、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办理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2、都没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
    2023-07-06
    77人看过
  • 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局有什么区别
    一、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局有什么区别1、自然资源厅与国土资源厅的区别有3个,分别是:(1)权限范围不一样。自然资源厅主要处理自然资源事项,国土资源厅主要处理国土资源事项;(2)职能不同。自然资源厅的职能范围比较广泛,国土资源厅比较狭窄;(3)单位不同。前者是由某些职能组成的政府组成部门,后者是整合发改委、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住建局、地理测绘等部门组成。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二、自然资源局的职责是什么1、负责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2、负责自然资源的登记工作;3、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4、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5、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6、统筹国土空间的生态修复;7、组织实施耕地保
    2023-08-10
    336人看过
  • 自然人在独资企业中的所有权分类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属于私营独资企业。性质是私营独资企业。我国按照新的标准将我国企业经济成份划分为9种类型。分别是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与其他经济类。私营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公民私人所有、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一种经济类型。包括所有按国家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应该属于私营经济。属于独资企业缺点的是属于独资企业缺点的是:1、难以筹集大量资金;2、投资者风险巨大;3、企业连续性差;4、企业内部的基本关系是雇佣劳动关系,劳资双方利益目标的差异,构成企业内部组织效率的潜在危险;5、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由自然人投资人财产兜底,投资人负有债务连带责任;6、个人独资企业难以提升品牌效应,一般没有场地没有人员企业名气很难提高。独资企业的优点:1、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简单,财务简单,税务简单
    2023-07-05
    110人看过
  •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是什么意思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意思是指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制度,侧重于生态功能,在产权登记的同时,还要记载清楚管制要求、自然资源状况。《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治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2024-04-22
    138人看过
  • 自然资源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一)对执行和遵守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二)对发现的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责令限期改正;(三)对涉嫌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四)对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五)对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依法应当追究国家工作人员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处理;(六)对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涉嫌犯罪的,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自然资源的分类自然资源概念具有多种,其分类根据研究对象或标准不同存在很多的差异。自然资源通常指在一定的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一切物质和非物质的总称,联合国出版的文献对其涵义解释为:“人在其自然环境中发现的各种成分,只要它能以任何方式为人类提供福利的都属于自然资源。从广义上来说,自然资源包括全球中范围内的一切要素,它既包括过去进化阶段中无生命的物理成分,如矿物,又包括地球演化中
    2023-07-06
    142人看过
  • 申请自然资源行政复议的范围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章关于复议范围的规定,结合国土资源管理的具体情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以下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对国土资源部门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缴纳费用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国土资源部门查封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对国土资源部门或人民政府作出的有关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认为国土资源部门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证书或者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登记有关事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没有依法办理的;认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的管辖范围《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
    2023-08-12
    97人看过
  • 自然资源使用权能否继承?
    对国家所有资源或者集体所有资源的使用权能否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中,第五项规定,遗产包括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而对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荒山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公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公民可以通过特别程序依法取得并享有对一些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如采矿权、养殖权、狩猎权、捕鱼权等。国有资源的使用权未经有关部门的准许不能转让,也不得作为遗产继承。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要求得到死者持有的国有资源使用权,通常应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公民享有的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等集体所有土地资源的使用权.虽然在公民死亡后,这些土地通常也不由集体收回,仍然由他的家庭成员占有和使用,但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的使用权绝不能视为遗产。
    2023-04-25
    192人看过
  •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落地试点
    由财政部门主导的政府资产负债表正加速编制中。近日,国家统计局局长撰文表示,统计局将加快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该文章还透露,统计局将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自然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目前已有部分地区试点。不同于上述政府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用资产负债表的方法,将全国或一个地区的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进行分类加总形成报表。这可以显示某一时点上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反映一定时间内自然资源资产存量的变化。另外,这也是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依据,有利于破除地方唯GDP论。今年5月,贵州省成首个将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列入地方性法规的省份,贵州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工作制定了季度推进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选取了赤水市和荔波县作为试点正式开展试点工作,目前相关课题研究工作正在进行中。据了解,目前几乎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一级的地方政府已着手编制2013年本
    2023-04-24
    386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占有
    词条

    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 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 更多>

    #占有
    相关咨询
    • 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局有什么区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4-03-31
      自然资源厅与国土资源厅的区别有3个,分别是:1、权限范围不一样。自然资源厅主要处理自然资源事项,国土资源厅主要处理国土资源事项;2、职能不同。自然资源厅的职能范围比较广泛,国土资源厅比较狭窄;3、单位不同。前者是由某些职能组成的政府组成部门,后者是整合发改委、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住建局、地理测绘等部门组成。
    • 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是怎么规定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1
      矿藏,水流等自然资料只能国家所有。《宪法》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 自然资源产权纠纷解决办法
      浙江在线咨询 2024-11-22
      在解决房屋产权纠纷时,可以采取以下四种途径:首先,双方应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寻求中立的第三方参与协商以期达成共识;其次,若双方无法就协商结果达成一致,则可依据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将争议提交给事先约定的权威机构进行仲裁裁决;再次,若以上方式仍无法解决问题,则可以向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仲裁法》第二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
    • 哪些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23
      自然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气候资源、海洋资源等。 1、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2、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 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属于哪一类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7
      请您详细咨询工商管理部门以获更加详细的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