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合同无效如何处理工程款结算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03:42:52 491 人看过

一、转包合同无效如何处理工程款结算问题

因工程转包发生纠纷,工程转包合同被依法认定为无效时,承包人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也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人工费、管理费等成本支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转包合同无效,当事人应当相互返还各自财产。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什么情况下转包无效

1.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2.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承包方未经发包人同意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的;

4.签订分包合同建筑商不具备相应资质;

5.再分包的转包无效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三、工程发包的前置条件有哪些

工程发包的前置条件,就是要确认发包方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工程发包,要确认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从以下几点确认:

1.必须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必须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必须具有建设工程所在地块的立项批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n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n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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