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所有权受限制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08:00:53 137 人看过

融资租赁所有权受限制,融资租赁物在融资期间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出租人所有,出租人对融资租赁只拥有使用权。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针对融资租赁合同届满后融资租赁物所属问题进行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租赁物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一、融资租赁所有权受限制吗

融资租赁物所有权会受到一定限制。融资租赁物的所有权在融资租赁期间归出租人享有,并不发生转移。在融资租赁合同届满以后,融资租赁物是否转移取决于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租赁物的归属上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租赁物的归属,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租赁物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仍然归归出租人享有。

二、融资方式有哪些

融资方式是指企业融通资金的具体形式。它可以分为两类: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前者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后者主要指股票融资。债务性融资构成负债,企业要按期偿还约定的本息,债权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对资金的运用也没有决策权。权益性融资是指向其他投资者出售公司的所有权,即用所有者的权益来交换资金。这将涉及到公司的合伙人、所有者和投资者间分派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责任。权益融资可以让企业创办人不必用现金回报其它投资者,而是与它们分享企业利润并承担管理责任,投资者以红利形式分得企业利润。

三、融资渠道与融资方式的区别

融资方式即企业融资的渠道。它可以分为两类: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前者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后者主要指股票融资。债务性融资构成负债,企业要按期偿还约定的本息,债权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对资金的运用也没有决策权。权益性融资构成企业的自有资金,投资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有权获得企业的红利,但无权撤退资金。融资渠道,指协助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个渠道,其中内源融资主要是指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协助企业融资即企业的外部资金来源部分,主要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类方式。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存在融资中介。间接融资是指企业的融资是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渠道获取。而直接融资即企业直接从市场或投资方获取资金。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单纯依靠内部协助企业融资已经很难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外部协助企业融资成为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3: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融资相关文章
  • 融资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归谁
    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因此,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但与一般所有人不同的是,出租人并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对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也不承担责任。一、出租人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出租人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如下:1、因第三人向承租人主张权利。第三人主张权利可以是第三人作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主张出租人对租赁物无处分权,该租赁合同无效;也可以是作为租赁物的抵押权人,在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要求实现其抵押权。在这种情况下,势必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2、第三人主张权利妨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和收益。如第三人主张抵押权的实现时,因其涉及对租赁物实体的处置,则会妨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3、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有权利瑕疵,如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知出租人对该租赁物没有处分权,而自愿承担第三人主张权利的风险,出租人不负
    2023-03-11
    231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所有权在谁
    《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七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一般的租赁合同,在一般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以后,返还租赁物是承租人不可选择的义务,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却可对租赁物的归属有选择权,承租人可支付一定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这是因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购买租赁物,在经济上并不是为了取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仅仅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即租金。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实为担保能够取得承租人交付的租金,进而收回自己的投资及其应得的利润。融资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在合同
    2023-02-16
    85人看过
  • 民法典融资租赁转移所有权吗
    一、民法典融资租赁转移所有权吗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实际上的所有权仍然没有转移。《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定义】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三十七条【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第七百四十五条【租赁物的所有权】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融资租赁的模式有哪些融资租赁在中国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它是设备融资模式、设备销售模式、投资方式的创新,不仅在各交易主体之间实现新的权责利平衡,为客户提供了新的融资方法,而且成为交易主体优势互补、配置资源的机制和均衡税务的理财工具。随着融资租赁的发展,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也逐渐增多,但是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以下列12种为主,其中前5种为
    2023-04-12
    438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归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出卖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时租赁物的归属,可以归出租人所有,也可以归承租人所有。因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可对租赁物的归属有选择权,承租人可支付一定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一、租赁期满后对租赁物归属问题(一)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这就是说,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在租赁期间届满时,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也可以约定归出租人所有;归出租人所有的,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二)租赁期届满时,如果没有关于承租人的选择留购或续租租赁物的约定,或者虽有该约定但承租人不留购又不续租
    2023-03-03
    117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到期租赁物所有权归谁
    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物的归属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指定补充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七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一、卖房合同上写床包括床垫吗可以包括的,可以双方约定并签署协议,按照双方约定合同办理。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二、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怎么计算处理此类纠纷的原则是,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
    2023-03-10
    497人看过
  • 关于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一、订立合同的后果合同订立过程结束会有两种后果:合同的订立是缔约当事人间相互接触、协商的过程,是动态行为与静态结果的统一体。合同订立的动态行为是缔约人相互协商的过程。合同订立的静态结果是合同订立过程结束的状态,即动态行为的后果。(一)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即合同成立,此可谓合同订立的积极结果,也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的实现。(二)是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合意,即合同不成立,此可谓合同订立的消极结果,也就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不实现,即订约不成功或失败。可见,合同的成立
    2023-03-11
    378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融资
    词条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融资
    相关咨询
    • 融资租赁人有所有权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27
      融资租赁是没有所有权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五条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双方当事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对租赁物只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没有所有权,租赁物的所有权是归出租人所有。
    • 融资租赁租赁期满后所有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15
      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一般的租赁合同,在一般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以后,返还租赁物是承租人不可选择的义务,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却可对租赁物的归属有选择权,承租人可支付一定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 融资租赁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谁?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3
      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 融资租赁物所有权归谁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7
      1、融资租赁协议的出租标的所有权为出租方,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融资租赁协议中有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的,按照约定处理。 风险提示:融资租赁的风险来源于许多不确定因素,是多方面并且相互关联的,在业务活动中充分了解各种风险的特点,才能全面、科学地对风险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对策。因融资租赁具有金融属性,金融方面的风险贯穿于整个业务活动之中。对于出租人来说,最大的风险是承租人还租能力
    • 融资租赁合同中,谁享有租赁物所有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9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那么从上述可知,租赁物的使用权归承租人所有,那么租赁物的所有权应当归谁所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