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依法征收补偿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6 22:49:32 483 人看过

1、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征收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通过对规则面积的计算,并且要换算”为单位的面积,最后才能确定该土地的补偿费用。另外也有青苗补偿费用。征地片区地上附着物一般包括但不限于苹果树、梨树、花椒树等。其中苹果树的补偿普遍是金额较高的一种。另外的地上附着物的类型,最值钱的大概就是闸塘、坑塘、浅井这三类。农民的土地被征收,自家的屋子又面临拆迁,这个时候政府就会给予农民安置补偿的费用,一般来说是每个月分期补偿的。具体金额要依照土地征收后的面积来看,计算单位普遍为平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05: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被征收,安置费不补偿怎么办
    一、土地被征收,安置费不补偿怎么办1、土地被征收安置费没补偿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政府拖欠拆迁款,是政府与被拆迁人达成了房屋征收协议,然后,政府拒不依所达成的征收协议履行自己的付款义务。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第11项规定的行政协议。第2款规定,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因此,政府拖欠拆迁补偿款的,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解决。二、征收依据规定是什么1、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
    2023-06-12
    362人看过
  • 征收补偿,怎么选补偿多?
    一、征收补偿,怎么选补偿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置换。如果没有住房担忧且不愿花几年时间等待安置房建设的人,一般会选择货币补偿。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如果缺少住房,可以选择房屋安置,而且可以保值。但是建设周期长。各有利弊,主要看个人选择。二、选择产权调换的优势产权调换,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安置房。被拆迁人选择安置房最大的优势在于价格上。对于大部分的被拆迁人来说,安置房的价格要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拿北京的房屋征收拆迁来讲,如果按照市场价格来购买房屋,基本平均价格在60000元一平米,但是对于安置房来讲,平均价格仅仅在10000元一平米,这样的价格优
    2023-06-02
    339人看过
  • 贵州省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律依据
    1、贵州省征地补偿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对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第三条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土地使用管理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土地管理工作。土地征收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征收或者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
    2023-05-31
    469人看过
  • 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依据
    一、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依据在面对农用地征收时,其补偿标准依据是《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组织、个人的房屋和其他不动产。1.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2.这些费用构成了农用地征收补偿的主要部分,确保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得到妥善安排,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二、农用地各项补偿费用详解农用地征收补偿费用具体包括土地赔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1.土地赔偿费是对土地本身价值的补偿;2.安置补助费则是针对因征地导致的劳动力富余问题而给予的补偿,旨在帮助失地农民重新安置生活;3.附着物补偿费则是针对土地上的房屋、仓库等建筑或设施因征地而造成的损失进行的补偿;4.青苗补偿费则是针对被征收土地上原种植的青苗因征地而损毁的情况,给予的一种补偿。这些费用
    2024-07-25
    212人看过
  • 最高法:政府房屋征收补偿不合法法院应依法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29日下午发布法院征收拆迁十大典型案例。房屋征收、拆迁补偿与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特别是当前各地在加快城市建设进程中,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矛盾比较突出,而矛盾越尖锐,就越应当严守法律底线。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对此类纠纷的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最高法发布的这十个典型案例,涉及到征收拆迁的多个方面。杨瑞芬诉株洲市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中,被征收房屋大部分在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仅有小部分房屋没有纳入建设规划红线范围。此时如果只拆除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保留下来的房屋将成为失去应有作用和价值的危房。这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难点在于,法律规则要求人民政府实施房屋征收工作时必须受到建设规划红线的约束,不得任意突破。但行政机关如果死守红线,不越雷池半步,不征收被拆迁人在红线外的小部分房屋而由其继续居住,显然不利于被拆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对项目建设造成妨碍。法院处理思路是法律原则与规
    2022-04-18
    217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依据是什么?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内容协议。协议应当注明双方法律责任主体的基本信息;补偿总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支付时间及方式、安置房屋面积、具体位置等主要条款;违约责任、履行程序协议等。认定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签订协议的当事人双方身份出现了法定无效的情形,导致整个协议都无效。1、房屋征收部门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征收人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2、房屋征收部门与非被征收人订立的房屋拆迁协议无效。3、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所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这种情况下可能整个协议无效,也可能仅仅是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个别条款无效。三、签订的手段违法,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暴力等方式,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所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无效。这在实践中主要是房屋征收部门以给被征收人或者
    2023-08-18
    315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补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补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没有具体规定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二、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
    2023-06-12
    152人看过
  • 被迫签订征收补偿补偿协议怎么办
    强迫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因为,意思自治是民事行为的基本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强迫他人违背自己意愿签约,无疑违反了这个原则。其次,要通过司法途径请求撤销、变更协议或确认协议无效。一、合同履约的承诺有法律效力吗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二、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依据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的,一般有3个原因。分别是:1、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的双方当
    2023-02-27
    124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费有哪些征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2023-12-20
    101人看过
  • 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不履行怎么办
    一、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不履行怎么办?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不履行怎么起诉?1、准备好行政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三、征收补偿协议的生效条件有哪些?(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
    2023-06-16
    207人看过
  • 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及法律依据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三)《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若干意见》(沪府办发[2012]24号);(四)《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沪房管规范征[2012]9号);(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六)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的通知(沪房管规范市[2013]7号);(七)《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本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标准的通知》(普府[2012]60号);(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发布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本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普府[2014]63号)(九)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
    2023-08-17
    210人看过
  • 土地被依法征收后,补偿金如何分配
    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土地补偿费如何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要严格控制征地补偿费的拨付。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失地农民的原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土地补偿费。具体分配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土地全部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消组织制度的,土地补偿费用于被征收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根据《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使用规定》,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收的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民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不得非法分割旧户、新户、女儿户。分为四种情况:(1)土地被完全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消建设制度的,土地补偿费的80%分配给被征地农民;剩余的20%将在土地补偿方案确定后,平分给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二)全部征用的,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向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其余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3)已批给被征
    2023-05-08
    199人看过
  • 怎么做到依法征地拆迁征收
    一、怎么做到依法征地拆迁征收为了确保合法的征地拆迁流程,必须遵循以下步骤:首先,申请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由相关拆迁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严谨核实,确认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在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紧接着,发布《拆迁通告》,以便广大市民了解相关信息;然后,根据相关规定,选择并确定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接下来,评估人员将深入被拆迁户家中进行实地调查;随后,评估结果将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最后,评估机构将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给被拆迁人;在双方达成共识之后,签订正式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所有手续完备之后,发放、领取相应的补偿款项;最后,按照约定时间,由专业施工队伍负责拆除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2024-07-15
    127人看过
  • 征收补偿协议诉讼时效怎么算,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征收补偿协议诉讼涉及的行政诉讼,时效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期限为六个月。《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
    2024-05-09
    34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征收补偿是什么征收房屋补偿有哪些依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06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益阳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办法及法律依据是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10
      经批准的农村居民安置区内需房屋和建(构)筑物参照本办法规定补偿,住房安置纳入该安置区统一安置。安置用地发生的相关税费纳入项目用地征地拆迁总成本。
    • 征收补偿费分配不公平怎么办?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4-15
      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据,由法院进行判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综上所述,
    • 征收补偿协议达不成怎么办啊?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8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依据什么来补偿?怎么补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8
      1、各项征地赔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赔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