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医院摔伤医院有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6 17:26:13 86 人看过

一、家属医院摔伤医院有责任吗

1.患者在医院摔伤,医院是否承担责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2.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有义务确保医院内的环境安全,包括地面的整洁和防滑措施等。

3.如果患者在医院内因地面湿滑、存在障碍物等不合理的瑕疵导致摔伤,那么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在医疗机构发生的损害都属于医疗损害。

5.医疗损害特指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诊疗活动中受到的损害,而患者因地面湿滑等原因导致的摔伤则属于非医疗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

因此,在判断医院是否承担责任时,应明确区分医疗损害和非医疗损害。

6.者在就医过程中也有义务注意自身安全,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提示。

7.如果医院已经在地面和环境上设置了警示标识,并且提供了其他安全通道,而患者因自身疏忽或违反规定导致摔伤,那么医院可能不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家属在医院摔伤时,医院是否有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发生此类事件时,建议家属及时与医院沟通协商,必要时可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医院责任的相关法律

关于医院责任的相关法律,主要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医院摔伤事件中,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如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识等,导致患者摔伤,那么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还规定:

(1)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如果患者在医院摔伤导致人身损害,医院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3.《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还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这一规定明确了在医疗损害事件中医院的责任主体地位和赔偿义务。

综上所述,医院在患者摔伤事件中是否承担责任,需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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