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案件的范围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4 10:52:02 143 人看过

司法鉴定开展的业务范围包括:由人民法院委托,正在审理的案件中涉及死亡,损伤判定,损伤程度,伤与病的关系,亲子鉴定及与诉讼案有关的医疗纠纷等法医学、医学鉴定,文件检验等。其他解决纠纷的单位如单位保卫部门,公安局派出所,妇联,计生委,劳动人事部门等委托的有关损伤程度、损伤判定、伤残程度、亲子关系鉴定。由人民法院委托的民事赔偿案件中当事人及刑事案件中有关被害人精神状态与特发事件的关系,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心理状态评估。由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涉及死亡,损伤判定,损伤程度,伤残程度,伤与病的关系,亲子鉴定及与诉讼案有关的医疗纠纷等法医学、医学鉴定、文件检验等。

法院不受理案件范围有哪些

一、法院不受理案件范围有哪些

1、法院不受理案件范围有: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

(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又起诉的;

(7)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申请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有哪些

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6: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亲子鉴定相关文章
  • 行政案件受案范围包括哪些
    行政案件受案范围包括:对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等不服的和其他法定情形。一、拆迁补偿协商不一致可以诉讼吗拆迁补偿协商不一致可以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
    2023-06-27
    475人看过
  • 司法鉴定受理案件的范围包括哪些
    司法鉴定开展的业务范围包括:由人民法院委托,正在审理的案件中涉及死亡,损伤判定,损伤程度,伤与病的关系,亲子鉴定及与诉讼案有关的医疗纠纷等法医学、医学鉴定,文件检验等。其他解决纠纷的单位如单位保卫部门,公安局派出所,妇联,计生委,劳动人事部门等委托的有关损伤程度、损伤判定、伤残程度、亲子关系鉴定。由人民法院委托的民事赔偿案件中当事人及刑事案件中有关被害人精神状态与特发事件的关系,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心理状态评估。由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涉及死亡,损伤判定,损伤程度,伤残程度,伤与病的关系,亲子鉴定及与诉讼案有关的医疗纠纷等法医学、医学鉴定、文件检验等。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程序(一)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二)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
    2023-03-15
    235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包括哪些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受理范围(一)从案件类型来看,下列案件应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包括执行、变更、解除、)发生的争议;(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5)因职工流动、停薪留职、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争议;(6)因用人单位裁减人员而发生的争议;(7)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8)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9)用职工非法收费而发生的争议;(10)法律、法规规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二)从用人单位性质来看,下列用人单位与其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受理:(1)中国境内的所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本单位的工人及与之建
    2023-04-29
    345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包括哪些?
    具体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包括: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一、劳动仲裁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劳动仲裁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老板跑了算不算犯法?老板如果拖欠工资直接失踪,这肯定是违法的,员工应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1、《劳动法》第85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
    2023-02-22
    319人看过
  • 仲裁的受案范围包括哪些
    2005年1月11日,中国国际商会修订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00年版本)。现行规则(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第(一)款及第三条规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下列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案件:(一)国际的或涉外的争议案件;(二)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的争议案件;(三)国内争议案件。2005年3月17日,中国国际商会又修订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2003年版本)。于2005年5月1日施行的现行《金融争议仲裁规则》明确规定适用证券和期货争议案件。按照现行《金融争议仲裁规则》第二条规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当事人之间因金融交易发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争议。金融交易,是指金融机构之间以及金融机构与其他法人和自然人之间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黄金
    2023-06-12
    310人看过
  • 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
    2023-02-17
    382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亲子鉴定就是利用法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造或生理机能方面的相似特点,分析遗传特征,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是法医物证鉴定的主要组成部分。简单来说,就是通过血型或DNA测试等鉴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缘关... 更多>

    #亲子鉴定
    相关咨询
    • 受理案件的范围包括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3-07
      司法鉴定开展的业务范围包括:由人民法院委托,正在审理的案件中涉及死亡,损伤判定,损伤程度,伤与病的关系,亲子鉴定及与诉讼案有关的医疗纠纷等法医学、医学鉴定,文件检验等。其他解决纠纷的单位如单位保卫部门,公安局派出所,妇联,计生委,劳动人事部门等委托的有关损伤程度、损伤判定、伤残程度、亲子关系鉴定。由人民法院委托的民事赔偿案件中当事人及刑事案件中有关被害人精神状态与特发事件的关系,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心
    • 打架案件案件受理范围的包括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4
      根据规定打架案件受理范围:1、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包括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9-30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中对民事案件的起诉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在这些条件中,唯有“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这个规定的标准太不明确了。在《民事诉讼法》第3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
    • 自诉案件受理范围包括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09
      刑事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以下案件:(一)告知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 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包括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5
      行政案件受案范围如下: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