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增值部分的处理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0 10:22:30 275 人看过

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则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其增值部分要看性质,

婚前房产增值了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如果是因为婚后的经营管理使房产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孳息和自然增值的部分不进行分割,属于一方所有的。

婚前买的房子没离婚现在孩子怎么分配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一般是不予分配仍归购房的夫妻一方所有;如果双方有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或是购房人婚后有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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