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治安处罚后能否再进行处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08:21:15 360 人看过

治安处罚后能再刑事处罚。

公民存在违法行为的,即使受过治安处罚,但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仍然要再进行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对违法人员已经给予治安处罚,但经调查违法行为已经涉及到犯罪,并且符合先行刑事拘留条件的,办案机关可以先行刑事拘留。

一、治安处罚警告的执行方式

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执行。行政处罚中精神罚的一种具体形式。指行政主体依法对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对人作出的书面谴责和训诫。警告既具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制裁性质。警告的目的是向违法者发出警戒,声明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违法,使受罚人精神上受到损害,促使其引起应有了的意和警惕,尽力避免再犯。警告一般适用于情节轻微或未构成实际危害结果的违法行为。在所有行政处罚中,警告属于处罚最轻的一种。

二、在小区楼里乱写骂人的话违法吗

在小区楼里乱写骂人的话属于违法行为。

骂人就是侮辱他人,是不道德行为。受害人可以报警处理,当众辱骂则是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则涉嫌构成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报警指因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损失而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向警方报告危急情况或发出危急信号。

治安处罚一般指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

三、政审查不查行政处罚

公安政审会从公安网查询当事人的前科情况,包括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

当事人曾受过行政处罚的,能不能通过政治审查要依据处罚的类型和程度而定,如果只是警告、罚款等的行政处罚,一般是能通过的。

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

不能报考公务员的人群: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中央及各地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因此,曾经受过行政处罚,在后期政审时,多少会受到一些影响,政审时一般不会过。有过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征兵或者考公务员时,都会有着影响。如果,受到的行政处分只是警告、处罚等轻微的处分,还是可以考虑通过政审的,具体要看处分的严重程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6日 12: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训诫相关文章
  • 治安处罚法中能不能对招嫖人员进行处罚
    一、治安处罚法中能不能对招嫖人员进行处罚1、可以对招嫖人员进行处罚。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卖淫、嫖娼行为的,给予以下处罚:(1)、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二、卖淫嫖娼的处罚(一)、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二)、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2023-06-16
    246人看过
  • 治安处罚已执行单位是否还进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后,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对劳动者进行处罚,如果劳动者违反治安处罚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公司损失的,劳动者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
    2023-02-23
    94人看过
  • 达不到受刑事处罚的程度能否进行治安处罚
    一、达不到受刑事处罚的程度能否进行治安处罚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罚款、行政拘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九十五条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1、警告。是对违反治安
    2023-04-24
    182人看过
  • 规定行政处罚与治安管理处罚的法规部门
    根据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可包括:各部、各委员会、经授权的直属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下设部门、派出机关、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委托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事业组织等。治安管理处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根据我国目前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公安机关行使,5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可以由其派出机构行使。治安管理行政处罚的证明标准公安机关要做出一个正确的治安管理处罚,就必须遵循以事实为根据的原则。然而,违法事实发生在公安机关介入之前,在时间上是不可重现的,公安机关要查明违法事实,其唯一的途径就是应用证据来证明事实的真相。因此,证据是公安机关作出正确处罚的前提条件。《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第四章处罚程序中设定较为完整的证据规则,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第79条),对违法行为人的传唤与询问规则(第82、83、84条),对证人的询问规
    2023-07-18
    463人看过
  • 治安处罚法毁财有何处罚规定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偷东西价值10元如何判刑偷东西价值10元一般不会判刑,盗窃行为轻微会受到治安处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二、17岁盗窃500怎么处理17岁盗窃500元,不会构成犯罪,但是会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处罚。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会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三、占用他人车位是否违反治安管理法?违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他人合法拥有所有权的车位显然属于他人的合法财产,非
    2023-06-26
    336人看过
  • 治安处罚能否替代刑罚
    治安处罚不能替代刑罚,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进行调查时,发生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九十五条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一、治安处罚的种类1、警告。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
    2023-03-28
    90人看过
  • 不构成刑事案件能否进行治安处罚
    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罚款、行政拘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九十五条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一、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1、警告。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
    2023-03-25
    426人看过
  • 有治安处罚行为超过期限能否处罚
    一、有治安处罚行为超过期限能否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超过6个月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所以,治安案件超过6个月未处罚的,应当不再进行处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四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其他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继续或者持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被侵害人在违法行为追究时效内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而不受理的,不受本条第一款追究时效的限制。二、治安处罚决定书的程序1、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如确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情节的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2、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3、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给被
    2023-04-21
    222人看过
  • 治安处罚调查证据的法律规定
    一、治安处罚的概念治安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二、治安处罚调查证据法律规定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办案民警是案件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的应予以回避;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不适用当场处罚;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或者依法不执行的情况通知被处罚人家属。第七章调查取证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三十七条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第三十八条需要调查的案件事实包括:(一)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二)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三)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四)实
    2023-04-24
    482人看过
  • 治安管理处罚法违法行为多长时间不再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一、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哪些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民财产,依照《刑法》的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就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这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正常工作不能进行;扰乱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秩序;扰乱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等。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违法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非法制造。贩卖、带管制刀具,违反渡船渡口安全
    2023-02-24
    133人看过
  • 治安处罚是否进档案,因违法收到治安处罚包括哪些
    一、治安处罚是否进档案治安处罚不会记入档案。治安处罚,不是刑事责任,并不代表治安处罚会记入个人档案,不会记入,不会影响,对于今后不会带来其他问题的,对生活及工作没有影响。治安管理处罚,是指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第一百零一条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前款规定的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公安机关名称,并由经办的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人民
    2023-06-17
    445人看过
  • 已经治安处罚能否再刑事拘留
    对违法人员已经给予治安处罚,但经调查违法行为已经涉及到犯罪,并且符合先行刑事拘留条件的,办案机关可以先行刑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
    2023-02-20
    488人看过
  • 处罚决定后能不能再进行行政复议
    处罚决定以后还可以行政复议。相对人若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一、行政拘留属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拘留不属于强制措施,属于行政处罚措施。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公民可以举行哪些行政复议程序公民可以对行政机关的以下这些行为提出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
    2023-06-22
    108人看过
  • 收赃怎样进行治安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收购赃款赃物未构成犯罪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2023-06-12
    41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训诫
    词条

    训诫是一种较轻的强制措施。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 更多>

    #训诫
    相关咨询
    • 侵占罪能否进行治安处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23
      侵占罪不可治安处罚,侵占行为构成犯罪的,接受的是刑事处罚而不是治安处罚,治安处罚适用于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侵占罪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关于侵占罪能否进行治安处罚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诬告行为能否进行治安处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2
      诬告陷害,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犯罪。建议及时报警处理即可。《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三项所规定的。
    • 侵犯隐私治安处罚法规定怎样进行处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9
      首先,我国刑法并没有侵犯隐私罪的规定。只是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
    • 治安处罚后还能再起诉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5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有异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
    •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是否包括行政处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18
      派出所有权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进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