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用什么样的“工资”来计算其工伤保险待遇存在疑惑。《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中涉及到几个计算相关赔偿项目的“工资”。一是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并且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对工伤职工所受伤残等级与停工留薪期限长短之间的关系,有些地方作出了明确地规定,有此地方则没有明确,没有明确的地方需工伤职工出具有关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之类的证据证明其确需医疗或休息。二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条例共有两项工伤待遇是涉及到此项概念的,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该工资系指统筹地区(看统筹到哪一级)由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职工可以查询得到数字。三是本人工资。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伤残程度构成1至10级的均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27个月至7个月的本人工资;另外,条例还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条例多处涉及本人工资概念,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在劳动合同实际履行中,经常会发生用人单位不按职工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应注意保存有关工资支付的凭证,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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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获取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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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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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中有伤残的赔偿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3工伤保险待遇中有伤残的赔偿,但没有精神损害赔偿。r司法实践中,人身伤害赔偿是指受害人因为非工伤,遭受侵害人侵权造成伤害的,有侵害人按过错原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工伤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人身伤害赔偿,由于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危害,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按无过错原则承担赔偿责任,适用《工伤保险条例》。r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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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工资福利待遇有哪些,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7(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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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医疗费用和工伤保险待遇是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8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职业病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因公死亡待遇等。 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金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 2、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当地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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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中,哪些工伤待遇由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如何进行赔偿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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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后的工资待遇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0若处于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月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工伤赔偿赔偿待遇,不属于工资。 若停工留薪期已期满: 如劳动者构成七至十级伤残:则劳动者应当恢复上班提供劳动,若未上班的则,用人单位可不发放工资。 如构成五六级伤残:应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劳动者有在安排的工作上岗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