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中的“工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20:01:24 336 人看过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用什么样的“工资”来计算其工伤保险待遇存在疑惑。《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中涉及到几个计算相关赔偿项目的“工资”。一是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并且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对工伤职工所受伤残等级与停工留薪期限长短之间的关系,有些地方作出了明确地规定,有此地方则没有明确,没有明确的地方需工伤职工出具有关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之类的证据证明其确需医疗或休息。二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条例共有两项工伤待遇是涉及到此项概念的,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该工资系指统筹地区(看统筹到哪一级)由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职工可以查询得到数字。三是本人工资。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伤残程度构成1至10级的均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27个月至7个月的本人工资;另外,条例还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条例多处涉及本人工资概念,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在劳动合同实际履行中,经常会发生用人单位不按职工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应注意保存有关工资支付的凭证,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5: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工伤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1,工作期间的工伤,应当由工伤保险支付相关赔偿。2,在校期间,学校统一参加的医疗保险、学平险,只针对在校期间,并且有时间限制,在毕业后一般即失效。如果是个人参保的商业保险,需要查看是否有工伤或者意外伤害的赔偿条款。3,工作期间工伤,单位应当在事故后一个月内向社保部门办理工伤认定,或者本人在事故后一年内向社保部门办理工伤认定。伤情稳定后再进行工伤鉴定。由工伤保险、单位按鉴定后等级进行赔偿。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
    2023-02-27
    346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本人工资谁承担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本人工资需要用人单位自己支付承担,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一、轻微骨折工伤能休多长时间工资工伤骨折一般属于十级工伤,停工留薪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骨折情况需要到医院检查核实。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二、工伤认定下来工资还是原来工资吗工伤认定下来工资还是原来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三、停工留薪期延长前怎么办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
    2023-03-17
    233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本人工资谁承担
    一、工伤保险待遇中的本人工资谁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工伤待遇(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
    2023-04-28
    371人看过
  •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交通费)(一)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医疗费要求有二:(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三)食宿交通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和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的情况下,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支付康复治疗费的要求有二:(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五)辅助器具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要求有二:(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六)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
    2023-04-22
    230人看过
  • 工伤赔偿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一、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哪些?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
    2023-04-28
    193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与赔偿标准
    工伤补助金赔偿标准: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
    2023-02-15
    460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赔偿项目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3
      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1个月医疗补助金、4个月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受伤前的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您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一次性残疾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才有)、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赔偿是需要结合多方面进行计算的,不仅要结合伤残等级和个人工资收入还有其他的情况进行计算,比
    • 工伤保险待遇中,本人工资指的是什么,工伤保险待遇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1
      《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社会保险机构在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发放多种社会保险待遇时,都是以缴费工资作为计算依据的。对单位而言,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以单位的工资总额为基数;对职工个人而言,则是指由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核定的本人工资为基数。 为了缩小社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的差异,在计算本人工资时,需要缩小过高与过低收入人群的缴费差
    •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工伤赔偿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9
      工伤保险条例2014全文工伤赔偿标准2014工伤保险多少钱一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就兼职人员的工伤赔偿应当向谁主张的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一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也已明确提及:
    • 工伤保险中的工伤待遇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9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了伤残等级后,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相应的标准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才能享受的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才能享受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支付。
    •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工资福利待遇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22
      工伤待遇原则规定:1、医疗康复待遇,含医疗待遇(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留薪期内待遇和康复待遇。其中: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2、伤残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