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4-11-17当事人:许燕、郭凡生法官:文号:
(2004)海民初字第17692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04)海民初字第17692号
原告北京市慧聪广告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紫金庄园4号楼2201室。
法定代表人郭凡生,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綦骏,男,汉族,1976年3月4日出生,北京市慧聪广告有限公司法律部职员,住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龙乡小区3号楼1单元302室。
委托代理人高春,女,汉族,1976年4月11日出生,北京市慧聪广告有限公司法律部职员,住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紫金庄园4号楼2201室。
被告许燕,女,汉族,1975年2月20日出生,无业,住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地区办事处四合巷5楼433室。
委托代理人王炳明,北京市智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不正当竞争纠纷
2004年1月,北京市慧聪广告公司(以下简称慧聪公司)与许燕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其担任业务部经理,负责为慧聪公司代理《精品购物指南》家居版专项广告。2004年2月19日,许燕代表慧聪公司参加《精品购物指南》报社2004年分类广告招标会议,并参与了家居专项广告的投标工作。与此同时,许燕还是北京阔翔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阔翔公司)的股东、副总经理,阔翔公司也参与了该项目的投标,许燕并与阔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闫志鹏一同到《精品购物指南》报社投标。慧聪公司为此向法院起诉,认为许燕的行为使得慧聪公司的标底外泄,第一次招标流标,给慧聪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
1、许燕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向慧聪公司赔礼道歉;
2、许燕赔偿慧聪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诉讼中,许燕表示承认自己的行为存在不当之处,给公司造成了一定损失,希望公司考虑自己年轻缺少经验予以谅解。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调解解决纠纷。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许燕向原告北京市慧聪广告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四万元;
二、原告北京市慧聪广告有限公司与被告许燕就此事件已全部解决,再无其他争议。
案件受理费三千五百一十元,由原告北京市慧聪广告有限公司负担(已预交)。
上述调解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宋鱼水
代理审判员李颖
人民陪审员牛喜平
二ОО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杨德嘉
-
北京某公司与北京B工程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51人看过
-
北京V厂与北京F商贸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478人看过
-
北京某公司与北京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217人看过
-
北京A公司与北京B公司、张某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476人看过
-
北京A公司与B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程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80人看过
-
北京花卉服务公司与北京莱太花卉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221人看过
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正当竞争主要靠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名牌,提高信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正当竞争具有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提高劳动生产... 更多>
-
北京不正当竞争纠纷管辖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3关于北京不正当竞争纠纷管辖《解释》第十八条是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所作的解释,即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考虑到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不正当竞争案件可能会增加,为了减轻相关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压力,同时也方便当事人诉讼,该条第二款规定,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
-
公司拟有了不正当竞争纠纷,哪些是不正当竞争纠纷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05参照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11-(第一至七部分)十五、不正当竞争纠纷 157、仿冒纠纷(1)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2)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姓名纠纷(3)伪造、冒用产品质量标志纠纷(4)伪造产地纠纷 158、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 159、虚假宣传纠纷 160、侵害商业秘密纠纷(1)侵害技术秘密纠纷(2)侵害经营秘密纠纷 161、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纠纷 162、捆
-
不正当竞争纠纷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03各个国家的竞争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概括性的规定,然后再具体列举出典型的、突出的、在一定时期内比较严重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明文加以禁止。 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
-
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3-04-05商标权侵权主要是假冒伪劣、傍名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等一系列侵犯权利人商标权的行为。 而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一些经营者和其他的参与市场参与者违反诚信公平等原则,违反法律规定,采取不正当的方式进行竞争,如商业毁谤、商业贿赂、
-
不正当竞争北京有哪些条例?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观方面是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主观上的心理状态,在一般情况和大多数情况下,是故意的心理状态;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过失。不法经营者之所以要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所以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通常是故意的和恶意的。当然,也不排除经营者在过失情况下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例如经营者所生产、销售的商品的商标或商品包装、装磺以及企业名称,非故意地与他人注册的商标或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