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死亡后继承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9:36:45 198 人看过

保证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死亡时,主债务未到期,保证责任还未发生,则保证人享有死亡抗辩权,其遗产不能用来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死亡时,主债务已到期,保证责任已经发生,则保证人不享有死亡抗辩权,其遗产应当用来承担保证责任。

继承人死亡后,虽然其民事权利能力终止,但其生前个人所负有的债务并不因死亡而免除,其遗产仍将作为生前所负担债务的责任财产。

一、先诉抗辩权的执行效果是什么

先诉抗辩权的行使将产生下列效果:

1、因先诉抗辩权具有延缓性和阻却性,所以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使债权人的履行请求受阻,保证人暂不承担保证责任

2、先诉抗辩权有效行使后,到强制执行主债务人的财产无效果前,保证人不负履行迟延责任;

3、在前述时期,债权人不得以其对于保证人之债权而对保证人为抵销,抵销者无效;

4、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后,债权人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已为强制执行,但未能全部满足债权时,可就剩余部分向保证人请求履行,此时即使债务人的财产已有显著改善并足以清偿剩余部分时,保证人也不得再次进行先诉抗辩;

5、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后,债权人有义务先对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否则日后债权得不到清偿的后果将自行负责。关于这一点,大陆法系多数国家的立法都有规定;

6、共同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效果、所谓共同保证,是数个保证人就同一债务担任保证人。如果共同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则共同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可言。

根据文中的介绍可以了解到,二审提出先诉抗辩权是可以的。这也就是说在二审阶段,如果先诉抗辩权人想要主张先诉抗辩权,是可以得到法律允许的。同时在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过程中,将会产生一定的效果。另外,大家在行使其权利的时候,最好了解一下所产生的效果可能带来的影响。

二、担保人的约定保证方式:

担保人和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时,有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如果有“如果对方不能还款的,本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则为一般保证;如果你们未约定保证方式,则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因未约定保证期限,推定保证期限自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

如果是一般保证,你是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您可以对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在保证期间6个月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你的保证责任免除。如果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此后,债权人要求您承担保证责任的,您应该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您不享有的先诉抗辩权。

第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第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第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欠款规定的权利的。

所以,担保的方式是一般担保的话,债务人(也就是借款人)跑了,并不知所踪,致使债权人要求他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你就要承担保证责任了。

如果未约定保证方式,则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也就是你,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在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债权人未要求你承担保证责任的,你的保证责任免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0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责任相关文章
  • 保证贷款是否需要保证人承担责任?
    以贷还贷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并不包括以贷还贷。虽然法律并不禁止以贷还贷,但以贷还贷的保证通常会加重保证人的负担,并且存在一定的诈骗风险,因此以贷还贷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有那些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就必须承担其保证责任。那么是否会存在保证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呢这些情形又是什么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有那些?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
    2023-07-17
    166人看过
  • 借款人死亡债权人能否要求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
    不可以,一般情况下,一方当事人的死亡可导致合同的终止。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即当自然人死亡后,其无法享有民事权利,无法履行民事义务。具体到合同中,因死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那么合同自然终止。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产生直接和间接的法律后果,直接的法律后果是合同当事人无法或无需再履行,间接的法律后果是引起了其他法律关系的产生。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可选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向继承人或担保人主张权利。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1、债权人应当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是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的。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最长不超过20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就会失去胜诉权,导致债权债务名存实亡。这种情形下即
    2023-06-13
    305人看过
  • 担保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人死了,保证人还钱吗
    一、担保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是不是承担连带责任,要依据担保的类型而定,如果担保物权担保的,以担保物承担责任。如果是保证担保的,当事人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就要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
    2023-06-17
    292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保证人死后保证责任怎样承担
    一、民法典规定保证人死后保证责任怎样承担保证人死后保证责任应当由其遗产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但是如果超过遗产的范围,则对于超过部分继承人不需要承担,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则也不需要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二、保证期间经过担保责任怎样去承担保证期间经过,保证人免责。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是一个不变期间,该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没有要求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则保证期间经过,保证人免责。《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
    2024-01-22
    421人看过
  • 保证期已过保证人是否仍需承担责任
    一、保证期已过保证人是否仍需承担责任保证期已过保证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保证人能向其他保证人追偿吗保证人能向其他保证人追偿。如果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担保人,担保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来担责;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承担的份额超出其份额的,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2023-07-23
    55人看过
  • 借款人刑事犯罪,担保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事先不知情则无须承担。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一、借款人构成非法集资那么借款合同是否还有效如果借款人明知或因重大过失不知出借人的犯罪行为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如果借款人对于出借人的犯罪行为并不知情且无过错,且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的,即使出借人的借贷行为由于影响金融秩序而涉及刑事犯罪,亦不影响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二、民间借贷违约怎么认定贷款人的违约行为与其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紧密相联。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是指借贷合同中的贷款人依据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贷款人的主要义务是足额、按期提供借款。这里包括借款数量、支付期限两项要求。关于数量要求,贷款人不得预先扣除违约金、利息或者保证金等。三、
    2023-06-21
    257人看过
  • 借新还旧保证人是否承担责任
    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将贷出的新资金直接用于偿还旧借款的,如果前后两笔贷款并非同一保证人,则新贷款的保证人面临极为不利的情况,其担保的借款一经贷出立即归还到债权人处,不能被用于生产经营以提高债务人资力,因此极有可能新债到期后债务人无能力清偿。一方面保证人需承担责任,另一方面保证人再向债务人追偿难度很大。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不适用前款的规定。我们收集整理了涉及借新还旧问题的司法裁判案例,归纳出该条款在适用范围上,以及裁判尺度上的相关规则和思路。何时认定保证人应当明知借新还旧除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其中如何判断“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需要依据具体情况,也是法官行使裁量权的重点和案例研究的焦点。我们对其中几种典型情况进行了归纳和总结。1、保证人事先承诺允许变更用途很多保证合同或
    2023-06-14
    480人看过
  • 履约担保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
    一、履约担保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在合同是约定一方交纳履约保证金时,如果交纳方不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
    2024-01-23
    144人看过
  • 债权人放弃债权,保证人是否还承担保证责任
    一、债权人放弃债权,保证人是否还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后,不可以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二、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是否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被担保的债权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民法典》第六
    2024-01-21
    86人看过
  • 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子女能否继承
    若被继承人先行离世,那么他/她的未成年子女有权替代其继续享有继承权;然而在继承程序启动之前,如被继承人的子女倘若已经提前离世,这时便可交由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来代替行使继承权。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人之前离世时,继承人的子女则具有直系血亲的代位继承权,因此继承人的子女享有继承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024-08-10
    243人看过
  • 债务人死亡的证明责任谁承担
    当事人对于其所主张的内容负有举证之责。据此,若某人主张债务人已经离世,则该名主张此项事实的当事人务必承担起证明责任,通过搜集并提交确凿无疑的证据以证实债务人确实已经离世。若当事人因为某些客观因素无法亲自收集证据,或是人民法院认定审理本案所需的相关证据,那么依据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主动进行调查取证。在法庭审理案件过程中,法官应依照法律的要求对所有证据进行全面而客观的审查核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2024-07-22
    348人看过
  • 借款人意外死亡保险公司承担还贷保证保险责任
    韩先生酒后与人发生纠纷被殴打致死,留下119万元巨额购房借款债务和一对尚未成年的双胞胎女儿,妻子金女士依据韩先生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一份“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合同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还贷保证保险责任。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决保险公司以原告的名义,支付被保险人所欠贷款银行的借款人民币119.4万余元。2005年4月,韩先生因购买住房向银行借款129万元,同时与保险公司签订一份“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约定在20年保险期内,如韩先生遭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公司就出险时韩先生的借款余额承担全部还贷责任。韩先生向保险公司支付了13700余元保险费。去年1月的一个深夜,韩先生接受案外人董某宴请时饮酒过量,因感觉董某招待不周心生不满,在董某送他回旅馆时,用带有底盘的钢质广告架将董某轿车的右后视镜砸坏,并拉开车门殴打董某。在两人互相扭打中韩先生倒地,董某继续殴打并致韩先生死
    2023-06-09
    237人看过
  • 保证期限届满后,担保人是否仍需承担偿还责任?
    1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2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担保人可以追偿另一担保人吗同一债务有两个或者以上担保人的,如果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务人向其中一个担保人追讨债务后,承担债务的担保人可以向其他保证人或者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共同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根据
    2023-07-19
    230人看过
  • 普通保证人无力承担保证责任
    其他保证人无力承担,如果具有下列情形的,保证人就能免责:主债权消灭;债权人放弃担保权利;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以及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等。民法典展期后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规定,担保的期限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所以债务展期后,如果超过保证期限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
    2023-08-10
    26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采取保证的这种担保方式的情况比较常见,但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如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在贷款时,既... 更多>

    #保证责任
    相关咨询
    • 由谁承担保证人死亡的保证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17
      (一)保证人死亡仍有财产应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属于人保,是债的一种特殊形式,保证在本质上应属于附条件的金钱给付之债,并不具有人身专属性,依据法学通说,除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财产外,原则上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交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保证人死亡不等于信用破灭,保证人的信用与保证人的清偿能力直接联系,保证人死亡后留有遗产的
    • 继承人死亡后有规定的条件承担保证责任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0
      1.,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当债务人无法偿还的时候,债权人向保证人要求还钱是法律规定的其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2.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
    • 保证人死亡的保证责任谁承担,怎么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4
      保证人死亡的,其保证责任应当以其遗产承担,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展期后保证人可否对担保责任承担担责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22
      展期后保证人如果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则保证人还是承担责任,如果未经其书面同意的,则保证人在原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 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时承担什么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1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无责: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且新贷与旧贷又非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如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