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否能从员工工伤待遇中减免损失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19 15:25:50 285 人看过

一、单位是否能从员工工伤待遇中减免损失赔偿

1.不可以,因为工伤赔偿款是专门针对受工伤的员工发放的工伤赔偿。

2.根据劳动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单位应当承担责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单位不能将责任转嫁给受伤员工,因此不能从员工的工伤待遇中扣除损失赔偿。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工伤是因为员工自身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若符合该公司规章制度中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公司可以依法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如尚未偿还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首先要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赔偿办法执行。若没有相关约定,则该公司只能在员工离职后,另行要求其赔偿损失,而不能直接从工伤保险待遇中抵扣。因为这两者在法律上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处理方式有显著差异。

二、工伤赔偿纠纷仲裁时效

工伤赔偿纠纷仲裁时效是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工伤赔偿一般包括哪些

工伤赔偿一般包括: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3.交通费、食宿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康复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5.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6.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其他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n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n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n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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