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是否能从员工工伤待遇中减免损失赔偿
1.不可以,因为工伤赔偿款是专门针对受工伤的员工发放的工伤赔偿。
2.根据劳动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单位应当承担责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单位不能将责任转嫁给受伤员工,因此不能从员工的工伤待遇中扣除损失赔偿。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工伤是因为员工自身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若符合该公司规章制度中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公司可以依法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如尚未偿还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首先要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赔偿办法执行。若没有相关约定,则该公司只能在员工离职后,另行要求其赔偿损失,而不能直接从工伤保险待遇中抵扣。因为这两者在法律上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处理方式有显著差异。
二、工伤赔偿纠纷仲裁时效
工伤赔偿纠纷仲裁时效是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工伤赔偿一般包括哪些
工伤赔偿一般包括: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3.交通费、食宿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康复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5.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6.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其他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n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n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n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单位员工工伤没有保险能否享受赔偿待遇
463人看过
-
员工过错致工伤能否减少单位赔偿?
250人看过
-
员工损坏了单位的财物,单位能否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314人看过
-
单位是否需要对工伤员工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406人看过
-
能同时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与损害赔偿吗
386人看过
-
工伤待遇有无赔偿精神损失
128人看过
-
员工损坏了单位的财物,单位能否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3根据有关规定,只有在(一)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二)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代扣工资。而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收入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
-
工伤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伤残待遇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4劳动者是不能同时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与损害赔偿的,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对用人单位仅享有工伤保险赔付的请求权,不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
工伤待遇哪些是单位赔偿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15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都需要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单位未足额参保造成工伤待遇损失应如何赔偿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16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30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86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工伤员工单位工资待遇是如何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28原待遇不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