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咋申请保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0:32:27 278 人看过

申请房屋保全的,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材料:

1、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2、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3、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5、为房屋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人民法院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为申请人办理房屋保全。

一、离婚财产保全应该怎么办理

离婚财产保全的程序:

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或者缴纳保证金,当事人必须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防止财产损失。人民法院只有在诉讼纠纷财产中存在损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以隐匿、转让、出售财产的,才能依照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仅限于有争议的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有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

4、申请法院。离婚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应当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

5、房地产保全。人民法院对房地产和特定动产进行财产保全的,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扣留有关产权许可证,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办理财产转让手续;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的申请,对可能因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二、法院解除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1.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人民法院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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