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期104年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19:11:23 329 人看过

有媒体报道,2011年6月,刘女士在中国农业银行购买了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生命人寿保险公司)的一款产品,推销保险产品的人称,刘女士连续5年每年交纳2万元后,就能取走10万元的本金和分红。

令人不解的是保险合同显示,到2115年6月7日为合同期满日,保险产品合同期长达104年。近日,刘女士想取回已交纳的10万元本金,生命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刘女士只可取出9.8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西翠路支行承认刘女士购买的产品是其代理的保险产品。生命人寿保险公司一客户经理告诉媒体,刘女士要取回所有本金的行为属于退保,只能按当前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退款,所以无法全额退款。

对于刘女士在2011年6月购买生命人寿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一事,法制网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梁智律师。

梁智律师认为,在法律关系上,刘女士购买的保险是生命人寿保险公司的产品,也就是说刘女士与生命人寿保险公司存在保险合同关系,而中国农业银行只是人寿保险公司的代理人。

合同期长达104年律师:存在重大误解

对于刘女士出示的保险产品合同期长达104年。梁智律师认为,合同期长达104年肯定是有问题的,构成了民法原则上的重大误解,因为保险合同的期限,是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而主要条款应该由签订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行。发生这样的事情可能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保险公司的人或代理人在填写合同时存在笔误。第二种是生命人寿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或代理人欺诈消费者。他认为,如果是第一种情况,构成了我国法律规定的合同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即不是签订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投保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即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或银行代理人在违背投保人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投保人也有权撤销合同。

刘女士找到当时办理投保的中国农业银行要求返还本金,银行回应只是代理了这款保险产品,投保人要取回本金的话需要和保险公司联系。梁智认为,中国农业银行和生命人寿保险公司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这种做法是有害于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形象。如果刘女士的保险合同是银行工作人员代表保险公司故意填写了这样的期限的话,银行工作人员就构成合同诈骗,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律师提醒:

投保人或者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当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如果与自己的想法不一致,可以与商家进行协商调解,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应当选择放弃签订合同,以免上当受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2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保险合同单方解除合同有效吗
    部分有效,投保人满足法定解除条件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一种单方解除权。《保险法》第15条强调:“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法律之所以给投保人这样的权利,就因为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目的是保险事故或保险事件发生后,可以从保险人那里获得保险保障。但当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投保人感到保险合同的履行已无必要,则可解除保险合同。《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一、保险金可以遗嘱继承吗如果保险合同中已指定了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直接由受益人取得,而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指定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的程序处理。保险一般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相关利益
    2023-03-20
    435人看过
  • 机动车年检过期保险有效吗
    一、机动车年检过期保险有效吗如果您意识到自己车辆已经超过了年检期限,首先要做的就是不再驾驶该车辆上路行驶,并尽快办理年检的手续。车辆年检程序如下:把车辆开到车管所或者机动车检测站,携带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当年在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到车管所填写机动车年审申请表。然后把表格和其他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并缴纳检车费。缴费后,到外面由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外观检查,要准备好灭火器和警示三脚架。外检结束后,立即上线检测,上线检车完毕,再回到大厅,到指定窗口领取检测合格表。拿着合格表到指定窗口领取年审贴和环保检测合格贴,检车完毕。领取年审贴和环保贴时,要各交一份行驶证复印件,可以提前准备好。车辆年审可以提前60天进行,不要过期,一旦过期会罚款200元,扣3分。检车前还要查询一下有没有违法信息,有违法信息的要处理掉,否则不予检车。二、车子年检过期一个月怎么办,年审时间如何规定的机动车应按时参加年检,逾期未
    2022-03-30
    62人看过
  • 保险合同第二天生效还有犹豫期吗
    保险合同第二天生效时没有犹豫期的。保单犹豫期是从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而保单生效日是指保险公司开始承保的时间,保单生效日不一定开始算犹豫期,比如年金险,投保缴费成功的次日零时保单生效,而犹豫期则是从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日开始计算。保单犹豫期有7天、10天、15天、20天,也有些短期产品没有犹豫期,具体以产品合同条款约定为准。一、保险合同丢了怎么办保险合同丢了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复印保险人保存的保险合同文本,或者提供保险单或其他的保险凭证来证明当事人之间的保险关系。因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需向投标人出具保险单等保险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
    2023-03-01
    68人看过
  • 保险代理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1、保险代理合同的含义是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之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而达成的协议。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合同的一种。根据保险代理合同,保险代理人以保险人的名义为保险人办理业务,并相应收取代理费。因此,保险代理合同的签订实质上规定了保险代理的性质是明示代理而不是默示代理。保险代理合同的签订既可以发生在法人之间,即保险人与保险专业代理人或兼职代理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即保险人与保险个人代理人之间。保险代理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双方以一定的价格享有权利。保险代理人应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开展有效的经营活动是必要的,保险应当通过保险代理人开展经营活动。我们必须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为了确保特工的生命是必要的。保险代理合同是一种双重合同。在保险代理合同中。双方应承担各自的义务,享有应有的权利。一方的权利是另一方的义务。保险代理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保险代
    2023-05-02
    186人看过
  • 人寿保险合同签字的有效期
    2002年12月14日,杨先生签订了人身保险合同和香河分时保险合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杨先生的兄弟,受益人是杨先生。4天后,合同生效,杨先生的哥哥按照合同支付了5年的保险费。2007年5月,杨某的哥哥因病去世。2009年7月,受益人杨某向该公司申请理赔。杨某认为,保险公司按合同要求理赔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事与愿违。一个多月后,由于保险合同没有得到杨某哥哥的书面认可,公司发出了拒赔通知。面对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原因,杨某的气氛名不副实,他心里嘀咕着:“为什么不在签字前告诉代理人签字无效?退一步说,你为什么不说收保险费是无效的呢。既然事故发生了,我们要赔钱,只能说代签的合同无效。世界上没有这样的理由。”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杨某向云南省永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国**昭通分公司缴纳保险费13万元,赔偿损失15210元。法院认为,投保人杨某的哥哥与公司签订了**人身保险和香河定期保险合同,
    2023-05-02
    399人看过
  • 合同纠纷分为保险合同纠纷几年有效
    在涉及到保险合同的争议中,诉讼时限设定为长达三年的时间段,该期限自权益所有者知晓或理应知晓其利益已遭受损害以及责任方之日开始计算。对于这类保险合同争端,应当向被告所在地或合同约定执行地点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提出诉讼之前,务必提交详细的起诉状,并且根据被告的数量复制相应份数。这份起诉状除了简单列举原告和被告双方的基本资料外,还需列明诉讼要求和实际事实与理由,以及证据及证据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居留地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遵循如下几条关键规定:原告需是与案件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被告的身份需要有明确的指认;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支持这些请求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同时,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且须由受诉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
    2024-05-07
    174人看过
  • 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变更包括
    保险合同的效力有哪些变化?一、合同无效?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虽已订立,但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不同的因素,合同无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本协议的无效,由合同当事人任意约定。只要约定的理由出现,合同就无效。法律规定了法律的无效性。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一经出现,合同即告无效。各国保险法通常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保险合同无效。(1)本合同是代表他人订立的,未作声明。(2)恶意重复保险。(三)人寿保险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死亡保险。(四)人寿保险被保险人的实际年龄超过保险人规定的年龄限制。2。完全无效和部分无效根据不同的范围,有两种无效:完全无效和部分无效。完全无效是指保险合同全部无效,上述情形属于完全无效;部分无效是指保险合同只有一部分无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例如,善意超额保险,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但在保险价值限额内的部分仍然有效。再如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年龄与保单不符(只要不超
    2023-05-31
    473人看过
  • 合同有效期一年一签合法吗
    一、公司一年一签合同是否合法公司一年一签合同是合法的。我国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必须签多久,因此劳动合同签多久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行协商,是可以一年一签的。连续续签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再次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同意。劳动合同类型一般有以下三种: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上一般劳动合同都签1到3年左右,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二、劳动合同可以三年签一次吗可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自行约定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期限的长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愿意长期在这个公司干,不管合同期限长还是短,劳动者想辞职,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
    2023-03-30
    134人看过
  • 保险合同仲裁条款无效保险合同就无效吗
    仲裁条款无效,保险合同不一定无效,如果合同当事人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是有效的。《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2023-05-05
    265人看过
  •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超过两年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保险合同效力中止超过两年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吗保险合同的中止,在人寿保险合同中最常见。人寿保险合同大多期限较长,由数年至数十年不等,故其保险费的交付大都是分期交纳。如果投保人在约定的保险费交付时间内没有按时交纳,且超过宽限期(一般为60天)仍未交纳,则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各国保险法均规定,效力中止的保险合同可以在效力中止后的2年内申请复效。满足复效条件复效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可以继续履行。当然,效力中止的保险合同也可能因投保人不提出复效申请,或保险人不能接受已发生变化的保险标的,或其他原因而被解除,而不再有效。二、保险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保险合同的终止,除因合同被解除外,还包括下述原因:1、保险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保险合同终止的最常见、最普遍的原因,就是保险合同期限届满。2、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所谓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即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发生保险事故后,合同因保险人按约定履行了
    2022-04-10
    280人看过
  • 船舶租用合同、救助合同、保险合同时效期间为二年
    1、船舶租用合同包括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等,凡属因船舶租用合同产生的纠纷如:定期租船中的租金、停租、油水消耗等纠纷或光租项下的租金、船舶交接中的油水、船舶适航性等问题的请求权均受2年时效的约束。我国海商法第259条规定:有关船舶租用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海难救助合同时效期间为二年,自救助作业终止之日起计算。3、保险合同时效根据海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要求保险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一、租船海事诉讼时效规定根据我国海商法第258条,对有关海上旅客运输的诉讼时效做了如下规定:“海上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分别依照下列规定计算:1、有关旅客人身伤害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2、有关旅客死亡的请求权,发生在运送期间的,自旅客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因运送期间内的伤害而导致旅
    2023-03-21
    87人看过
  • 劳动合同里有保险补助这合同有效吗
    劳动合同里有保险补助这合同部分无效,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单位及个人必须缴纳的一种保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可以协商以补偿现金方式进行。劳动合同法对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明确表示无效,社保补发现金违反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按照法律规定,该条款无效,但合同其他部门仍然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一、单位未缴纳社保要承担什么责任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基本义务,这一法定义务已经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予以确认。用人单位一切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的该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自身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而
    2023-04-02
    171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止期间发生效力吗
    一、保险合同中止期间发生效力吗保险合同中止期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所以保险合在中止期间也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二、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1、合同主体不合格。主体不合格
    2023-04-14
    177人看过
  • 代签名保险合同无效吗?法院称被保险人同意有效
    【案情】200X年10月,刘先生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养老年金保险,被保险人为妻子李某,受益人为其子。投保时,因李某出差在外,经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同意后,由刘某代替妻子李某签署了相关投保单,并按期缴纳了保险费。在随后的电话回访中,李某也确认了投保事实。201X年6月,李某不幸意外身亡,刘某代理儿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按照保险合同赔偿身故保险金10万元整,却遭拒绝,理由是被保险人没有在投保单上签字,合同无效。无奈之下,刘某遂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分歧】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保险合同成立于《保险法》修改之前。根据修订前的《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的确属于无效合同,保险公司可以不予理赔,退还保单现金价值即可。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对于新《保险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险合同,适用当
    2022-04-17
    17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保险合同中止有效吗,保险合同中止期间有效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1
      保险合同暂停期间有效。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第一期保险费后,超过法定或约定期限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暂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
    •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有危险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1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增加。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义务将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况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在考虑其承保能力的情况下解除合同。
    • 保险合同生效与保险合同成立有关系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2
      保险单与保险生效没有关系,保险合同成立就生效。《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海上保险怎么确定保险合同有效期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3
      海上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一般以航次或月、年为期间。以航次为期间的称为航次保险,以月、年为期间的称为定期保险。绝大多数的货物运输投保航次保险,少数长期稳定的货物运输才可能投保定期保险。多数班轮、船东和定期租船人投保船舶定期保险,只有航次租船的租船人才会投保船舶航次保险。保险期间一旦确定,保险人只负责赔偿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害从而被保险人造成的损失。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不在保险期间内
    •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谁有权解除合同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8
      《》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那么,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此处的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