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过程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8 05:10:27 136 人看过

根据工伤行政诉讼,开庭后六个月内需作出第一审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工伤行政诉讼,开庭后六个月内需作出第一审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审判程序】工伤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多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三十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于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前,在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认可的医疗机构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医疗机构,或者在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或者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工伤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判决。因此,工伤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

根据工伤行政诉讼,开庭后六个月内需作出第一审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三十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于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前,在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认可的医疗机构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医疗机构,或者在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或者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工伤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判决。因此,工伤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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