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灭失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26 11:20:04 176 人看过

原土地由于形态变化,无法再利用的,视为土地灭失。此时,原土地上的各种使用权消灭。土地形态发生变化,仍然可以利用,但用途发生变化,且无法和其他原土地权利人加以区分的,也视为土地灭失。


土地的灭失登记有两种:一种是已登记的一宗土地全部灭失时所进行的登记,在不动产登记上称为土地灭失登记;另一种是已登记的一宗土地中,部分被灭失时所申办的登记,这种登记是将已登记的土地,以部分消失为原因,将消失的土地面积由登记簿上原面积中扣除。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既有物权消灭的一般事由,如承包地被征用、使用价值丧失等,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定消灭事由,如承包方的提前交回、发包方的提前收回、承包期限届满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0日 2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灭失相关文章
  • 房屋灭失后土地归谁所有
    房屋灭失后,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如果是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个人只有有使用权。农村空房子和空宅基地不同,政策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而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只要不坍塌灭失,那么始终都是农民的个人财产,不会被国家收回。《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
    2023-03-18
    102人看过
  • 土地灭失后种树怎么办呢
    土地租赁合同中种树的问题涉及租金、解除合同和违约责任。乙方需与甲方协商解除合同并种植树木,否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后抢种则不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根据提供的参考内容,无法确定具体的问题和情境。但是,根据题目要求,回答可能涉及土地租赁合同中的内容。 关于土地租赁合同中种树的问题,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当按照租赁期限内交纳租金。如果乙方想要解除合同并返回土地种植树木,需要与甲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如果乙方未能与甲方达成一致,则乙方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根据提供的参考内容,如果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已经种植,且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则不予补偿。但是,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土地保护与生态恢复:灭失后的绿色重生 灭失土地后,实现种树的有效办法是通过土地保护与生态恢复的综合措施。首
    2024-01-06
    467人看过
  • 债的消灭有几种情形
    破产抵销权
    一、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二、抵销:是指双方互负同类给付债务,各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行为。抵销权为形成权,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效力。1、法定抵销要件:(1)必须是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给付种类、品质相同。(3)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但有两项例外:A、在破产时债券人享有破产抵销权,均无须届清偿期B、主张抵销的一方的债权到清偿期对方被抵销之债权没到清偿期的也可以主张抵销(4)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例如基于人身损害赔偿而发生的债权,加害人一方不得主张抵销。注意:主张抵销之一方的债权必须没有过诉讼时效。对方的债权过诉讼时效仍然可以抵销。2、抵销的方法:需要向债权人做抵销的意思表示(不以被抵销一方的同意为必要),抵销权人主张抵销应通知对方。通知自到
    2023-06-14
    79人看过
  • 导致刑罚的消灭的情形
    导致刑罚的消灭的情形:1、罪犯在判决后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死亡;2、罪犯执行完毕人民法院判决的刑罚;3、罪犯获假释,假释考验期限届满,原判刑期执行完毕;4、被判缓刑的罪犯缓刑期限届满,依法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5、罪犯被大赦、特赦等。什么是处罚和刑罚消灭刑罚消灭,是指由于法定或事实的原因,致使国家对犯罪人的刑罚权不再存续和有效的情况。刑罚消灭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刑罚消灭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前提。2.刑罚消灭归结为国家对犯罪人刑罚权的消灭。刑罚权消灭的范围,包括刑罚裁量权的消灭和刑罚执行权的消灭。3.刑罚消灭是由于法定的或者事实的原因引起的。刑罚消灭的事由有刑罚裁量权和刑罚处罚权的消灭两种。刑罚裁量权的消灭事由有以下3种:1、犯罪人在判决前死亡;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撤诉;3、犯罪人在判决前获大赦。刑罚执行权的消灭事由有如下8种:1、罪犯在判决后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死亡;2、刑罚执行完毕;3
    2023-08-14
    208人看过
  • 2022土地使用权灭失时怎么赔偿
    土地使用权灭失时怎么赔偿土地使用权灭失的,如何赔偿要依据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而定,一般是依据评估的价值进行赔偿的,也可以按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赔偿。《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一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土地使用权获得的方式土地使用权最主要的两种获得途径分为,一是,出让土地使用权;二是,划拨土地使用权。(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通过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是交纳土地出让金以货币等形式有偿使用土地的。主要是经营性用地,房地产、住宅、商业、工业等。(2)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
    2022-10-04
    444人看过
  • 必须报废的灭火器情形
    灭火器必须报废的情形,具体如下:1、筒体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不允许补焊;2、筒体严重锈蚀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3、内扣式器头没有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4、手轮式阀门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必须更换压把式阀门;灭火剂量大于等于4千克的灭火器,应更换带间歇喷射机构的器头或增装喷枪。无法更换的应报废;5、筒体严重变形的;6、没有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的,或者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超过有效使用期的。物流仓库火灾特点及灭火器材选用防火、灭火、对于人类社会来讲,几乎是一个长久的话题,只要有易燃物存在的地方,肯定就有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存在,而作为日常生产、生活中物资流动的中转站,物流仓库由于现场情况复杂、物资堆放密度大,十分容易发生火情,所以物流仓库的防火安全,一直是消防研究课题的重中之重。仓库:一般意义上指的是储藏和放置物资的场所或建筑物,物资高度集中的地方,物资堆放密度高,一旦发生火灾,经济损失
    2023-07-13
    389人看过
  • 土地管理法的修订情形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出修改。本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哪一年修正答: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2023-06-20
    226人看过
  • 土地归国家所有的情形
    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国家所有:1、签订过土地转移等有关协议的;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使用的;3、进行过一定补偿或安置劳动力的;4、接受农民集体馈赠的;5、已购买原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的;6、农民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转为全民所有制或者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哪些土地归国家所有(1)城市市区即建成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被国家依法没收、征收、征购、征用为国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3)除依集体所有权证或者享有集体所有权的事实被依法确认外,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后来在事实上转归国有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或其他非农民经济组织的土地,按照1989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确定国家所有。(4)建成区内或城市建成区边缘,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
    2023-08-16
    306人看过
  • 主债权消灭导致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
    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消灭。债权消灭的,留置权消灭。一般来说,被担保主债权消灭的原因主要有五个方面:1、清偿,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清偿全部主债权,从而使债消灭的行为;2、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致使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到期债务,债务人将清偿标的交付给特定提存部门或约定的第三人,从而使主债权消灭的行为;3、抵销,是指担保物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债务,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符合抵销条件而导致主债权消灭的行为;4、免除,是指担保物权人在不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致使主债权消灭的行为;5、混同,是指担保物权与债务因婚姻、继承、合并等原因同归于一人,从而使主债权消灭的行为。以上原因均可导致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保全债权的目的不复存在。主债权消灭的原因(一)清偿,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清偿全部主债权,从而使债消灭的行为;(二)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致使债务人不能按期
    2023-08-17
    428人看过
  •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消灭
    与国家土地所有权只能等到国家消亡、法律消失才能消灭不同,引起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原因有两个:1、集体土地所有权因所有权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消灭。这包括四种情况:第一,国有化。国有化使国家获取了土地所有权,相应地使一些农民集体丧失了一部分土地所有权。第二,征用。国家为了建设需要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使集体丧失了该土地的所有权。第三,没收。拥有土地所有权的集体违法使用土地,国家有权没收其违法使用的土地,使该集体丧失该部分土地所有权。第四,调整。在农村土地集体化后,特别是1958年公社化后,政府曾经对各农民集体之间的土地所有权进行调整,被调出土地的集体便丧失了一部分土地的所有权。2、集体土地所有权因所有权人的分立与合并而消灭。土地所有权人的分立与合并,必然带来土地所有权的变更,从而导致旧的土地所有权主体土地所有权的丧失。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合并包括两种形式,一是吸收合并,即一个农民集体接受另一个农民集
    2023-03-16
    139人看过
  • 先履行抗辩权的消灭情形
    一、先履行抗辩权的消灭情形先履行抗辩权依存于合同的履行效力,不可能永久存续。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消灭情况如下:(一)当先期违约人纠正违约,使合同的履行趋于正常,满足或基本满足另一方的履行利益时,先履行抗辩权消灭。(二)行使履行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及时恢复履行,否则构成违约责任。(三)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无效果时,可根据法定条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四)合同解除,视合同自始无履行效力,使依合同产生的先履行抗辩权消灭。(五)合同撤销,履行效力消灭,也无履行抗辩权可言。(六)合同无效,无履行效力,不产生先履行抗辩权,但可产生权利不成立或消灭的抗辩权。二、几种抗辩权的概念(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二)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
    2023-06-26
    201人看过
  • 刑事责任消灭处理的情形
    刑罚消灭情形:1、犯罪人在判决后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死亡;2、犯罪人执行完毕人民法院判决的刑罚;3、被判缓刑的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依法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4、犯罪分子获假释,假释考验期限届满,原判刑期执行完毕;5、免于刑事处罚,犯罪人虽负有刑事责任,但因免于刑事处罚而无刑罚执行;6、大赦,犯罪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大赦,原判刑期终止执行;7、特赦,犯罪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宣告特赦;8、超过刑罚执行时效,犯罪人被依法判处刑罚,但因某种原因超过法定的行刑时效而刑罚没有执行;9、超过追诉时效,犯罪人犯罪后超过规定的追诉时效。一、人被判缓刑期间需要坐牢吗人被判缓刑期间的不需要坐牢。宣告缓刑时法院一般会设置一定的考验期限,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
    2023-02-15
    340人看过
  • 合同消灭的情形包括什么
    合同消灭的情形包括:1、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1、清偿,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3、抵销,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4、提存,我国公证机关负责办理提存事务;5、免除,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合同消灭的后果是什么合同之债一旦消灭,合同即丧失了法律上的效力,从而终止了原来的权利义务关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原债权人不得再主张债权,原债务人也不再负有法律义务。从权利和从义务一并消灭。合同之债消灭后,依附于主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之债的担保及其他权利义务等从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合同之债的担保,如抵押权、质权等;其他权利义务,如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合同之债消灭,还应办理一切有关债消灭之后的手续。其中包括负债字据的返还。负债字据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合同之债消灭后,合同债权人应将字据返还于债务人。债权人如因
    2023-08-14
    422人看过
  • 责令交出土地的适用情形
    一、责令交出土地的适用情形责令交出土地适用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情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责令交出土地具体有哪些程序(1)集体土地经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失地保障落实到位。(2)镇区拟定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初步方案。(3)市国土局对征地搬迁补偿房屋初步方案进行公示,告知听证权利,听取意见;被征收人申请听证的,市国土局组织听证,镇区配合开展听证工作。(4)市国土局向市政府报送方案,市政府批准征地房屋补偿安置方案。(5)市国土局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6)镇区组织评估机构的选定工作。选定工作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公司选定流程。(7)评估机构组织评估
    2023-05-13
    34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灭失是指土地因自然灾害、人为因素或其他原因而消失或不存在。具体原因可能包括土地被洪水冲走、土地塌陷、土地被征收或拆迁导致土地不复存在、土地使用权到期未续约或被收回等。 如果出现土地灭失的情况,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相关权益,如进行财产... 更多>

    #土地灭失
    相关咨询
    • 合同消灭的四种情形: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26
      合同消除的情况包括:1。清偿,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债务目的;2。终止,包括单方面终止和双方终止;3。抵销,当两人相互承担债务时,各以其债权作为债务清偿,使其债务和另一方的债务在平等金额内相互消除;4、存款,中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存款事务;5、免除,债权人放弃债权,消除合同关系。
    • 造成刑罚的消灭的情形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13
      刑罚消灭情形: 1、犯罪人在判决后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死亡; 2、犯罪人执行完毕人民法院判决的刑罚; 3、被判缓刑的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依法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 4、犯罪分子获假释,假释考验期限届满,原判刑期执行完毕; 5、免于刑事处罚,犯罪人虽负有刑事责任,但因免于刑事处罚而无刑罚执行; 6、大赦,犯罪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大赦,原判刑期终止执行; 7、特赦,犯罪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宣告特赦; 8
    • 灭火器必须报废的情形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17
      灭火器必须报废的情形,具体如下:1、筒体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不允许补焊;2、筒体严重锈蚀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3、内扣式器头没有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4、手轮式阀门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必须更换压把式阀门;灭火剂量大于等于4千克的灭火器,应更换带间歇喷射机构的器头或增装喷枪。无法更换的应报废;5、筒体严重变形的;6、没有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的,或者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超过有效使用期的。
    • 2022年刑罚消灭情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0
      刑罚消灭情形: 1、犯罪人在判决后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死亡; 2、犯罪人执行完毕人民法院判决的刑罚; 3、被判缓刑的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依法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 4、犯罪分子获假释,假释考验期限届满,原判刑期执行完毕; 5、免于刑事处罚,犯罪人虽负有刑事责任,但因免于刑事处罚而无刑罚执行; 6、大赦,犯罪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大赦,原判刑期终止执行; 7、特赦,犯罪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宣告特赦; 8
    • 哪些情形属于强征土地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31
      1、强征土地的表现形式是比较多的,强征土地有合法强征和非法强征两类,合法强征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土地,非法强征是未经审批或者补偿的情况下,采取暴力的方式征收土地。 2、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