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90年生,自从初中毕业后就没再上学,也没有正式的工作,只是断断续续地做点生意,但由于家境较好,生活也一直很惬意。2010年初,他认识了比他大三岁的王某,王某曾经做过放高利贷的活,偶尔对郑某提起过,郑某一听就记住了。郑某提出,自己出资金,请王某指导他做投资公司。于是,郑某就筹措了十几万块钱,租了套房子,投资公司就开张营业了。通过在报纸上大肆做广告,又雇佣了人在居民区附近四处发放、粘贴小广告,生意很快就上门了。在王某的指导下,郑某的第一笔生意做得很顺利,市民周某来这里贷款一万元,约定一个月利息3000元。通过这笔生意,郑某净赚了7000元。尝到了甜头,郑某更加有动力,三个月间,他一共发放贷款十笔,金额从5000元到50000元不等,总计人民币165000元。当然,郑某收的利息也相当高昂,这几个月,他赚的钱也有好几万,但在钱生钱思想的指引下,赚来的钱也被他以高息再次放了出去。
2010年6月,公安机关来到郑某和王某租的房子进行常住人口调查,结果在桌子上发现了他们发放小额贷款的名片,于是请他们去派出所协助调查。结果,心虚的郑某和王某一到派出所,就把自己私放高利贷的事情和盘托出。后来经过搜查,在郑某和王某租的房子里发现了大量贷款合同、广告宣传页和现金等物。
北塘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伙同王某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其中,郑某是主犯,王某属于从犯,因此依法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十万元,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六万元,并且没收违法所得77050元,尚未收回的本金也予以追缴。
一、犯罪集团从犯怎么认定
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1、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2、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3、从参加共同犯罪的频率来看,多次参加共同犯罪者或者参加全部共同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而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为从犯。4、从参加共同犯罪的强度来看,主犯的实行行为通常强度较大、手段残忍、技巧熟练,而从犯的实行行为强度通常较小,或者技巧不够熟练。5、从对犯罪结果的作用来看,主犯由于行为强度大或者技巧热练,通常对犯罪结果的作用较大,是造成犯罪结果的主要原因;而从犯由于初次作案、行为强度小,或者技巧不熟练,通常对造成犯罪结果只起很小的作用,甚至根本未起任何作用。【案例】2017年以来,周某某、徐某某、孙某、涂某某租用南昌市西湖区某写字楼作为办公室,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成立某某贷款公司,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非法放贷讨债活动。周某某系该公司实际负责人,徐某某、孙某、涂某某均听从周某某的安排和指挥。2017年12月8日,被害人李某向周某某借款并签订一份2万元的合同,周某某通过手机账号向李某转款2万元,李某收款后立即回转1万元至徐某某的支付宝,实得金额1万元。后李某逾期未归还欠款,周某某、徐某某、孙某、涂某某到李某住处,采用喷漆、堵锁眼的方式威胁恐吓李某还钱。2017年12月24日,陈某某以其车辆做抵押向涂某某借款3万元,涂某某转款2.997万元后,陈某某立刻将0.55万元转回涂某某。后陈某某逾期未归还欠款,2018年1月10日晚22时许,徐某某、涂某某到陈某某的公司催收,采用踹门、砸车等破坏性手段,威胁恐吓陈某某还钱,陈某某归还2万元。2017年至2018年2月,周某某等人通过上述等手段共作案七起,涉案金额共计30余万元。【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本案例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周某某、徐某某、孙某、涂某某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他人签订虚高借款金额的合同和收据,待他人产生逾期后,索要高额“逾期费”“上门费”等,通过转单平账的方式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并采用喷漆、堵锁眼、言语威胁、上门滋扰等“软暴力”方式进行催收,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无疑。周某某、徐某某、孙某、涂某某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属于法定上的犯罪集团。周某某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应认定为主犯,且是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徐某某、孙某、涂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相对较轻,可认定为从犯,按照其参与的罪行予以从轻处罚。同时,徐某某、孙某具有坦白情节,周某某、涂某某当庭认罪,依法同样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量,最终依法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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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投诉高利贷公司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31、向工商管理部门、公安局投诉。 2、高利贷本身属于民法问题,但是如果放贷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并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则就构成了高利转贷罪,此时高利放贷就由民事问题上升为刑事责任。 3、利率超过36%,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还钱,本金部分肯定必须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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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放款利息一年多少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3一般高利贷的年利率在36以上,借款100元,一年要支出36元以上的利息。个别的利率可达100200。我国历史上高利贷年利一般都达100,而且是“利滚利”,即借款100元一年后要还200元,如果到期不能归还,第二年要还400元,第三年就是800元。高利贷信用之所以有这样高的利息,是由当时的经济条件决定的。 由于前资本主义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劳动生产力水平低,生产规模小,小生产者一般都经受不住意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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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高利贷有什么后果, 放高利贷会被判刑吗, 放高利贷要承担什么责任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8放高利贷的后果: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其次,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高利贷是不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还要严厉打击,可知是违法的。 最后,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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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放高利贷公司业务员能判刑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7首先声明,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目前,法学界不外乎三种不同的观点。 1,也没有见到有放高利贷而有被判刑的。一般而言,所谓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因无法律,实践中只能按照民法典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即构成高利贷。如目前的规定是民间借贷利息不准超过银行同期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