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案件法定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20:30:52 403 人看过

一、财产损害赔偿案件法定条件

1、事故须发生建筑施工过程中。

2、事故须发生在建筑施工工作区域。

3、事故受害人须为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4、事故受害人须有损害事实。

5、作业人员的致害行为及有关物件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二、财产损害赔偿的形式

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这里所说的返还财产,包括金钱及其他财物。

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灭失是指经损害的财产已不复存在。所谓“相应的赔偿”是指赔偿的数额应以物的价值计算,严格掌握在实际损失范围内,并且是在受害人失去该财产时为估价日期。

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拍卖,是指公开处置财产的一种方式,由专业拍卖机构、临时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或者人民法院以公平竞争的方式将财产出卖给竞价中最高的出价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予金钱赔偿。对已拍卖财产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

4、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可能侵害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财产权的又一种形式。这种侵害并非直接指向财产,而是剥夺和限制受害人的权利,其后果往往是造成企业停产或法人消灭。对此,国家赔偿法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造成损害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谓“必要的经常性”的费用开支是指企业、商店、公民等停产停业期间用于维持其生存的基本开支,如水电费、房屋租金、职工基本工资等。其中职工基本工资是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劳保工资的平均数来计算的。但不赔偿法人或组织在正常情况下,在此期间必定能获得的利益,也不赔偿停产停业期间的一切开支,而只是赔偿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并且是赔偿损失的一部分而非全部。

5、财产权其他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所谓“直接损失”,是指因遭受不法侵害而使现有财产的必然减少或消灭。规定“直接损失”赔偿原则是因为:首先我国的国力财力还不雄厚,国家赔偿只是慰抚性的,仅是象征性的给予一定的补偿,否则会加重国家及公民的负担。其次,除直接损失外,可预期利益、间接损失都是相对人未实际取得的利益,不能排除意外情况的发生是无法实际取得的风险。

三、伤残赔偿金包括哪些

1、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此处所规定的“扶养”,是广义的扶养,包括狭义的扶养即平辈之间的扶养,以及长辈对晚辈的抚养和晚辈对长辈的赡养。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康复费。受害人在康复护理、继续治疗阶段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用,也可以要求赔偿。赔偿的法定条件是实际发生且属于必要发生的。

5、护理费。受害人定残后,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护理费,也有权要求赔偿。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6、后续治疗费。受害人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另外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1: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如何处理
    一、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如何处理财产损害赔偿案件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赔偿费用支付方式】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二、财产损害赔偿范围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
    2023-04-20
    358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的要件
    1、事故须发生建筑施工过程中。2、事故须发生在建筑施工工作区域。3、事故受害人须为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4、事故受害人须有损害事实。5、作业人员的致害行为及有关物件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一、物权请求权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物权请求权是指对物的占有构成侵害或妨碍的,为恢复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的持有、占有者即可行使此项请求权。构成要件共有四点。1、须有权利人合法享有该物的事实存在。如果该物取得的方式是不合法的,那么物权请求权也随之不存在。2、须有妨害物权之人对物进行支配的事实。物权请求权旨在把物回复到圆满状态,而权利人对物的所有权或者是他物权,使之产生物权请求权,当有妨害之人对物产生破坏的行为。权利人才可以实施其权利。3、妨害的出现并非权利人本身意愿。对于恶意相对人对物造成的破坏,权利人的主观想法并非如此的,权利人有权要求恢复原状。4、须有相对人出现。物
    2023-03-02
    223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案件有哪些赔偿项目
    财产损害是指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使财产权的客体遭到破坏,其价值的贬损、减少或完全灭失,或者破坏了财产权人对财产权客体的支配关系,使财产权人的财产利益受到损失。财产损害的法律特征是:(1)财产损害是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所造成的客观后果。(2)财产损害是财产价值量的改变,是财产价值的贬损。财产损害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所谓直接损失,又称积极的损害,它是指当事人已有的合法利益,因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减少的利益。而间接损失又称消极的损害,它是指被损害人本可获得的预期利益,但由于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丧失的利益。根据民法原理,在侵权损害赔偿中,须赔偿的财产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而且包括间接损失。对于直接损失的计算,一般采用折价计算法,就是将被侵害的财产计算出实际减少的价值,按照实际减少的价值进行赔偿。对于间接损失的计算,首先计算间接损失的价值,但是不能将财产损失本身计人间接
    2023-03-01
    421人看过
  • 最新财产损害赔偿法律是什么条件?
    财产损害赔偿判决适用法律条款有:1、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2、《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事故全责怎么理赔机动车事故全责的理赔,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
    2023-02-04
    183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
    对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一、哪些情况下需要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在下列情况下适用离婚损害赔偿:1、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2、一方有重婚行为;3、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4、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5、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二、离婚损害赔偿权的成立需具备哪些条件离婚损害赔偿权的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1、侵权行为的发生。夫妻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2、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023-02-23
    85人看过
  • 什么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财产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为侵权或损害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包括直接的物质损失、伴随物质损失、因此而产生的间接的物质损失。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的损失或减少,间接损失指可得利益(包括可实现预期收益)的减少。一、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财产损害赔偿范围: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4、折价赔偿。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6、实物赔偿。二、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可以作出如下的分类: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
    2023-02-04
    105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财产损害赔偿条件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01
      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是被告的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财产损坏(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损坏现场和实物的照片、相关部门的鉴定和评估等)。;证明财产修复所需费用;产权有争议损害财产的产权证明;被告的过错或受害者也证明了损害;受损财产的所有权证明等。
    • 民事案件中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中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7
      规定在民事案由的38条在确定侵权责任纠纷具体案由时,应当先适用第九部分“侵权责任纠纷”项下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列出的具体案由。没有相应案由的,再适用“人格权纠纷”、“物权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等其他部分项下的案由。如机动车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确定案由时,应当适用第九部分“侵权责任纠纷”项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由,而不应适用第一部分“人格权纠纷”项下的“生命权、健康
    • 如何起诉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1、受害人起诉财产损害赔偿的,首先要收集财产损害的证据,然后写起诉书,再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侵权诉讼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 离婚案件中的财产损害赔偿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1
      离婚案件中的财产损害赔偿,既可以是因为一方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因为一方在夫妻感情破裂期间,故意损坏夫妻共同财产或另一方的个人财产。隐匿、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既可以是实物性的财产,如房屋、存款、贵重物品等,也可以是公司的股份。 在实务中,对于财产损害的赔偿要求,通常先反映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倾斜。在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现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对财产的损害的,可以要求从对方的个人财
    • 财产案件离婚中如何赔偿损害赔偿,要什么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25
      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有上述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