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对退侦撤案的案件怎么处理?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96条规定,对于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对于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补充证据后,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对无法补充的证据,应当作出说明。补充侦查后即使证据依然不够充分,公安机关也不能自行处理,只能移送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
2、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审查。这时,侦查羁押期限和审查起诉期限存在重新计算的问题,但公安机关不能撤销原案件。
3、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如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刑诉法第15条六种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退查的检察院。按照刑诉法第161条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才能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对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决定,检察机关应当加强监督,防止公安机关以罚代刑或者对证据不足案件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二、检察院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补充侦查?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存在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提纲,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三百四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负责捕诉的部门对本院负责侦查的部门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存在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提纲,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负责侦查的部门补充侦查。必要时,也可以自行侦查,可以要求负责侦查的部门予以协助。
三、补充侦查的期限
1、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
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的规定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
如何处理退侦撤案案件
193人看过
-
公安部督办案件可取保吗
447人看过
-
检察院监督公安退侦案件,几天内消案
187人看过
-
被退回的侦查案件公安机关是如何处理的?
315人看过
-
公安部督办案件是什么意思
196人看过
-
公安部督办案件算不算严重
232人看过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
二次退侦后公安如何处理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21二次退侦以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当事人。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
被诉人退回的侦查案件公安机关是如何处理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6公安机关对被退回侦查案件的处理如下: 1、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足的,补充证据后,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2、有些证据不能补充的,应当说明; 三、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同案犯或者新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
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案件后续续侦查的案件如何办理取保候审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1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那么这个案件又回到了侦查阶段,要申请取保候审就向公安机关申请,不过,案件到这个程序取保是有难度的,以下是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
-
公安部督办要追究案件责任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41、一般不可以。 2、由公安部直接督办的案件是属于全国性的大案要案,案件性质非常恶劣,对全国影响比较严重的案件或者涉外案件才能公安部直接督办,因此一般不能取保候审。
-
公安经侦部门在哪个案件进行侦查?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121、公安经侦部门负责国内经济案件的侦查,属于一个专门的侦查部门。具体就是:组织、指导、协调当地公安机关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参与或直接侦办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指导、检查、监督当地的经济犯罪情况,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提出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对策;指导当地的金融、财税部门和其他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点要害单位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