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村土地确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08:32:10 235 人看过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确权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河南农村土地确权

《意见》指出宅基地使用权应该依法确认给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意见》要求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应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通过继承房屋等其他合法形式取得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在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中,河南省要求充分发挥村民组织作用,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中通过“村民自治”方式,妥善解决农民集体成员资格认定、使用宅基地年代、土地权属认定、是否经过处理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严格规范宅基地登记发证行为,禁止搞虚假土地登记,禁止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对于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三、进行农村土地确权对农民有哪些好处

土地确权重点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实现承包地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承包地地块、四至边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四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农民通过入股、抵押、担保和流转等形式,增加财产性收入畅通渠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4: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小产权房相关文章
  • 河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
    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则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一、基本要求(一)农村土地流转必须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二)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坚持平等协商。(三)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坚持流转后不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须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受让方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五)农村土地流转必须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禁止借流转之机打乱重分;必须保障农户承包地的流转收益全部归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准截留、扣缴和挪用。二、流转主体(六)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承包农户自主决定土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对象、方式、时间以及流转收益的处置。(七)承包土地农户如委托发包方或他人帮助其流
    2023-05-22
    275人看过
  • 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有什么规定?
    河南省的农村一般需要将土地合理分配也是基于人们自己的需求,所以就会向公众告知之后由人们自行申请要求承包相应的土地,但是在农村土地是有限的而且有资格的限制就需要通过登记的手续来确认。那么,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有什么规定?一、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有什么规定?承包地全部被国家征用的应进行注销登记此次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承包地全部被国家征用的应进行注销登记,被国家部分征用的,应从承包土地地块和面积中减除,并进行变更登记,未被征用部分则据实测量确权登记颁证。公职人员、出嫁女是否列为家庭成员由承包户家庭决定对于公职人员、现役军人、大学生等人员户口已经迁出,是否继续作为家庭成员参加登记的问题,根据规定,家庭承包经营户中个别人员的变化不影响家庭承包土地的权益和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参加土地二轮延包及延包后的上述人员,是否列为家庭成员由承包户家庭决定。对于出嫁女和入赘男的农村土地承
    2023-04-19
    49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农村耕地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农村耕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为三十年,届满后可以延长使用年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
    2023-03-05
    458人看过
  • 农村土地怎么确权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农村土地确权是以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确定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弄清四至界线和面积大小,消除土地纠纷。由县农业局聘请专业测绘公司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县、乡、村三级共同配合,分入户权属调查、测量地块成图、结果公示审核、签合同建帐簿、发证建数据库、资料整理归档几个主要步骤完成。一、农村土地确权怎么查询可以去当地村委或国土局查询,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在入户调查和实地测量后会有一个公示期,详细的公示了农户承包土地的面积亩数,地块的边界四至等信息,必须要农户确认签字后才会确权登记颁证。如果农户对公示的内容提出异议,确权工作小组必须提供解释回复或者复核后再公示。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
    2023-02-24
    360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 贷款
    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证明;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确认土地估价结果;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申请抵押登记;审核、登记;核发抵押证明书。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须经被抵押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的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包括:在实现抵押权时同意按法律规定的土地征用标准补偿后转为国有土地;征地费是否作为清偿资金。集体土地所有者在出具同意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书面证明前须将土地抵押有关事项在村农民集体内部履行合法手续。一、土地证的作用是什么?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2、集体土地使用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
    2023-03-13
    464人看过
  • 农村土地如何确权
    为什么那么多人关注土地确权?在这里首先就要说明一下土地的重要性了。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农村土地如何确权?确定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以前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以航拍信息为依据,通过GPS定位、人工测绘等方式进行地籍勘测,查清承包地块实际面积、四至边界和空间位置,最终实现每块土地都有一个坐标。整个工作流程按照准备、入户权属调查、测量绘图、审核公示、建立登记簿、填写颁发证书、建立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资料归档等八项程序进行。实测结果在村公示,农户签字确认后,形成最终的承包土地地籍图逐级上报。土地确权的任务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制度,解决农户承包地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
    2023-05-05
    299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国家土地使用权证,无法获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 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为农村集体土地,因此无法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交易,只能在农村内部进行流通。 由于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正式的房屋产权证,因此存在较大... 更多>

    #小产权房
    相关咨询
    • 河南省国土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9
      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说,我省此次出台的意见提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杜先生进城落户之前,在农村已经合法取得宅基地并建有房屋的,至今仍然占用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 农村土地确权死人怎么办农村土地确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9
      家庭承包人员死亡的,其他成员还存在,也没有与家庭死亡人员分户的,家庭承包户没有消亡,还按原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家庭承包户消亡的,原家庭承包土地不予确权登记(死亡人员与原家庭承包人是分户的,死亡人员单独立户的;死亡人员的原家庭人员迁入设区的市或转为国家在职公职人员或婚嫁后在居住地已取得承包田,只剩死亡人员的;死亡人员属孤寡户)。
    • 农村土地确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28
      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 河南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女儿在娘家咋办?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6
      婚姻法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夫妻关系是法定家庭关系,约定了是婆家人就是婆家人,没有约定的默认成婆家人,户口对此没有影响
    • 农村土地怎么确权农村土地一定要确权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2
      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