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包括: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诉讼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1、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贷案件诉讼中止的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9月1日被新的司法解释废止,新的司法解释中上述规定已被删除)
2、人民法院受理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后,在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时,应当通知被告如欲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须在答辩期间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专利权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在裁定中止诉讼的同时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或者采取其他制止侵权损害继续扩大的措施。被告在答辩期间未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而在其后的审理过程中提出无效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的发明专利侵权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符合上述情况的,法院应作出裁定中止诉讼。诉讼中止的裁定作出后,由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诉讼程序恢复后,不必撤销原裁定,从法院通知或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诉讼中止前进行的一切诉讼行为,在诉讼程序恢复后继续有效,诉讼时效的中止中如果不可抗力未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有效。
根据《民法诉讼法》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
中止审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58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保全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377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
498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止公安机关的规定是什么?
149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中止中断规定是什么
203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中止中断规定是什么?
211人看过
专利复审是指对已经申请或授予的专利进行重新审查的程序。它可以由专利局或法院进行,目的是对专利的有效性、合法性或适用性进行审查和评估。复审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进行,比如对于争议性、争议性或其他相关问题。这个过程允许对专利权利的重新评估,以确保其合... 更多>
-
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中止的规定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06如果是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程序中,出现了法定的中止诉讼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的中止审理,比如说出现当事人死亡或者是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形的。我国对何时应当中止诉讼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人民法院要及时的审查是否存在中止诉讼的情形。
-
民事总则关于诉讼中止的相关规定是怎么的呢?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7诉讼时效制度对于当事人维权来说至关重要,一旦诉讼时效经过,当事人的权利主张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对于时效制度我们一定要引起重视,必须清楚我国法律上对于时效制度的规定。
-
民事诉讼中和解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21.《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和解由第二百三十条进行详细规定,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适用该规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
-
民事诉讼法有关中止的规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1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的情形有: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抗诉的相关规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11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到二百一十三条都是关于抗诉的规定。 如第二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