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确认为什么要先登记完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21:23:45 411 人看过

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必须在确认后才能在破产手续中行使权利。债权审查的判断原则是,法律允许通过一般司法程序提出异议的债权,即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审判所确认的债权,必须列入审查确认的法律效力的审判所确认的债权,原则上不列入审查确认的债权,必须直接列入债权确认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员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必须登记制作册子,审查申报的债权,制作债权表。债权表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其确认具有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经核查仍存在异议债权,人民法院判决此异议是否成立。该裁定无实体法律效力,不影响债权人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判决异议不成立时,债权被列入债权表,异议人可以为该债权人为被告提起债权确认诉讼。人民法院判决异议成立时,债权不列入债权表,该债权人可以异议人为被告提起债权确认诉讼。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上记载的债权有异议,可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破产债权确认诉讼

解决有关破产债权是否存在及数额多少争议的诉讼程序。各国破产法规定,债权人自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调查,调查结果由法院或破产管理人制成债权表,对此有异议者可提出破产债权确认诉讼。有权提起确认诉讼的包括破产债权人、破产管理人、破产人等。在债权调查中,对债权是否存在等通常由破产管理人提出异议,被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如不以破产管理人为被告提出确认债权之诉,其债权便视为不存在。破产债权确认诉讼依民事诉讼程序进行,破产程序不受影响。

在分配时如诉讼尚未终结,则由破产管理人按争议债额将分配提存,如破产债权人胜诉,即可领取提存分配额,如败诉,提存额则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对破产债权确认诉讼的提起通常规定有期限,逾期即丧失异议权。中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负责审查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可在决议作出后7日内提请法院裁定。(王欣新)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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