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自产的水泥用于自建厂房能否视同销售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5:05:14 298 人看过

不作视同销售货物处理。

企业所得税方面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要求,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得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来确定收入。即: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上述文件并未将自产货物用于自建厂房列入视同销售货物范围,所以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不作视同销售货物处理。

增值税方面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因此将自产货物用于自建厂房的,在增值税方面应作视同销售货物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00: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利润分配相关文章
  • 办理自建工业厂房产权证
    自建工业厂房办理产权证的流程是:向主管部门申请新建工程报告,取得拟建用地需要的使用权;进行地质勘测报告审查,设计施工图;进行消防申报、审查、安评、环评,到主管部门进行图纸备案;取得规划许可证,进行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进行安全与质量监督备案,实施工程建设;各项验收资料提交房管局,审批放证。厂房不动产权证可以分割吗厂房不动产权证不可以分割。不动产证本身,即不能分割也不能买卖;但不动产本身,可以买卖,符合法定情形时,也可以进行分割登记,但法律规定,同一所有权人分割房屋的,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
    2023-07-29
    56人看过
  • 企业可以自己建厂房吗
    承包村集体工业用地创办公司,是可以自建设厂房的。集体工业用地,又叫乡(镇)村建设用地或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一、集体土地使用权出售的有哪些相关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出售的有关规定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合并等原因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除外。村民委员会负责并向村民会议报告。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召集村民会议。二、50年产权房最新政策是什么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2023-02-23
    242人看过
  • 用于出租的产品是否视同销售的税企争议
    企业认为在产品用于出租不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因为,在产品用于出租视同增值税销售,会造成在产品租期结束收回后,被继续加工成产成品对外销售时又形成增值税销售,导致企业重复纳税。案例:A公司是一生产加工型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游艇、帆船等产品。2008年奥帆赛期间,该公司按照政府的要求提供一批还处在生产过程中的未安装发动机的船身,给有需要的参赛队伍(安装上自己携带的发动机)进行训练使用。A公司在奥帆赛期间共租赁船身20余艘,租赁期限为1-2个月,共收取租赁费人民币200万元。租赁结束,参赛队伍拆除其自带的发动机,A公司收回这些船身后继续用于生产加工并销售,该公司已经按租赁收入申报缴纳了营业税。2010年A公司接受国税部门的稽查,税务稽查人员要求该公司就其租赁的这些船身按增值税的规定视同销售申报缴纳增值税,请问税务稽查部门的观点是否正确?分析:笔者认为,税务稽查人员要求该公司就其租
    2023-06-15
    213人看过
  • 自建房屋能对外销售吗
    不能。可根据《土地法》规定,集体所有用地使用不得出让、转让、出租,在集体用地上建的房屋更不得对外销售。目前,市场存在有一些消费者为贪一时便宜,购买集体所有用地上建设的房屋,结果长期办不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影响居住,更不能进入流通环节,从而陷入长期的烦恼之中。签署集体性质用地住宅购买合同,是无效合同,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此类房屋看似相对便宜,其实消费者购入是一大堆烦恼,最终利益受损的还是消费者自已。
    2023-06-14
    284人看过
  • 关于乡镇自来水厂的稽查建议
    根据对乡镇自来水厂的专项检查情况来看,我市绝大部分乡镇自来水厂存在或多或少的征管漏洞。如仪征市某自来水厂主营自来水供应、自来水管道安装和维修。2006年仅申报销售收入13357.09元,入库税金801.43元。而该厂水供应仅居民用户就有9个村,约计2000多户,还有为数不少的企业供水、浴室供水等非居民用水。申报数与实际供水量明显不配比。经查证,最终确定该厂2006年度,应补报应税收入212424.5元,应补增值税18745.47元,并加收相应滞纳金。同时计算偷税比例,发现已达涉税案件移送标准,遂建议由税务机关依法进行追缴税款等行政处理,并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一、乡镇自来水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综合对其他同类型自来水厂的检查情况,该行业存在如下主要问题:1、纳税意识普遍不强。在水厂负责人的潜意识里,对自来水的界定不清,认为是不该缴税或者说是缴点税走走过场。而实际情况是所有的乡镇自来水厂的工艺
    2023-06-07
    363人看过
  • 出售自建厂房如何缴税
    红星厂是一家生产工业用品的企业,2001年自建一厂房,并于当年投入使用。最近,因为某种原因,红星厂打算将厂房卖掉,应该如何缴税?出售自建厂房需要缴纳以下几种税:第一,自建厂房出售缴建筑业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因此,你厂如果要卖厂房,要按建筑业税目依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对自建行为的计税依据,应当根据同类工程的价格来确定。没有同类工程价格的,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第二,出售厂房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你厂对外出售厂房,属于《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不动产应税行为,因此,还应依5%的税率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计税依据为你厂出售厂房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第三,依据上述两次缴纳的营业税,还要附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第四,土地增值税。
    2023-06-07
    383人看过
  • 企业自建厂房领取房产证时要缴纳什么费用
    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其他税费具体如下:1、商品房契税——1.5%(非普通住宅3%)印花税——0.1%营业税——如果房产证下发不满两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已经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缴纳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差额部分的5.5%的营业税。2、房改房契税——1.5%(非普通住宅3%)印花税——0.1%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乘以建筑面积乘以1%如果是标准价或者优惠价的房改房那么还需要交纳当年成本价乘以建筑面积乘以6%的价款,然后再缴纳税费过户3、经济适用房契税——1.5%(非普通住宅3%)印花税——0.1%自建房(农民房)是泛指拥
    2023-05-04
    239人看过
  • 能否将自留地出售?
    自留地不可以卖给别人。自留地是土地承包到户以前,就是生产队,土地是以生产队为单位,统一计划、生产、统一管理的。为了解决各农户吃菜的问题,就适当划分一部分土地留给各户种菜食物,这部分土地就叫“自留地”。生产队的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后,自留地的土地性质不变,直到现在仍然还是自留地。不包括在承包地内。民法典农村自留地可以遗嘱继承吗一、民法典农村自留地可以遗嘱继承吗民法典规定,农村自留地的所有权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不是被继承人个人财产,所以农村自留地是不可以遗嘱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集体财产的范围】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第二百六十五条【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及农村集体成员合法权益
    2023-07-11
    214人看过
  • 擅自处理房屋的合同能否撤销
    通过欺诈等手段,擅自签订房屋抵押合同时,受欺诈的一方可以申请撤销房屋抵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一、房屋过户给共有人如何办理实际中,在办理房屋过户给共有人时,如果双方是夫妻关系,那么凭借着结婚证、身份证以及房屋产权证等,到房产局送件窗口就可办理。如果双方
    2023-03-23
    466人看过
  • 自建的工业厂房有必要办理房产证吗
    有必要办理房产证,原因如下:1、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2、其实,房产证主要在房屋登记事务范畴中发挥作用,并且主要是为了保证登记活动的秩序与安全。房产证首先起到登记行为完成的证明作用。登记机关在完成房屋登记事务后,将房产证发放给权利人,表明登记机关已经根据事实、法律和当事人的申请,完成了相应的房屋登记。由于房产证记载的内容与登记簿的内容具有一致性,因此,房产证起到一种备忘的作用。3、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持有的房产证内容,掌握自己的财产情况,而不必每每去查阅登记簿。房产证最重要的作用还是保证登记活动的安全。因为房屋的权属情况依据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而登记簿由登记机关记载并且由该机关保管,并不在权利人的控制之下,如果登记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擅自更改登记簿的内容,权利人就面临失权的危险。为了防止此种情况的发生,登记机关在
    2023-05-04
    306人看过
  •  能否将农村水泥堰塘承包?
    该段内容讲述了农村土地的定义及其范围,并指出灌溉用的堰塘也属于农村土地。虽然承包是合理的,但作者认为应该考虑村民的个人分红股份,以便发挥堰塘的效益并给村民带来实际利益。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灌溉用的堰塘也属于农村土地的范畴,承包是合理合法的,但是这是多年前村民挖掘的,是集体的固定资产,即使承包,应当把村民的个人分红股份考虑进去,这样既能发挥堰塘的应有作用,也能给村民带来经济实惠。 农村土地能否承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合同期限为30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书面承包合同。承包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需要改变用途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并采取措施确保土地有效利用。农村土地承包可以继承。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可以承包,但需要注意承包合同
    2023-08-28
    217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是否适用于厂房拆迁款的销售收入?
    厂房拆迁款要交企业所得税。搬迁企业按照搬迁规定,将搬迁收入用于购买或者建设与搬迁前性质、用途相同或者近似的固定资产和土地,进行技术改造或者安置职工的,被拆迁企业的搬迁收入,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置换、技术改造和职工安置等费用,其差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是指企业由于搬迁取得的货币性和非货币性补偿收入。拆迁款要交税吗一般情况下是需要交营业税的但下列两种情况暂免征营业税:1、被拆迁个人和单位取得政府财政部门支付的拆迁补偿款及其他补助费暂免征营业税;2、被拆迁个人因自用普通住房拆迁,取得的补偿费或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等面积产权调换暂免征营业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六条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是指企业由于搬迁取得的货币性和非货币性补偿收入。具体包括:1、对被征用资产价值的补偿;2、因搬迁、安置而给予的补偿;3、对停产停业形成的
    2023-07-01
    187人看过
  • 污水处理厂污泥检测标准
    1.在厂内经稳定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宜进行脱水处理,其含水率宜小于80%。2.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用于农业时,应符合GB4284标准的规定。用于其它方面时,应符合相应的有关现行规定。3.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不得任意弃置。禁止向一切地面水体及其沿岸、山谷、洼地、溶洞以及划定的污泥堆场以外的任何区域排放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排海时应按GB3097及海洋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产品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检验方法》的公告现批准《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检验方法》为城镇建设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CJ/T221-2005,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建设部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GJ3025-93)第四条在厂内经稳定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宜进行脱水处理,其含水率宜小于80%
    2023-08-12
    100人看过
  • 企业租用土地自建无证厂房如何拆迁
    无证厂房拆迁也是要有合理补偿,首先要审查在成厂房无证的历史原因。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厂房不能及时办证不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即便是违章建筑,厂房房屋的所有权是企业主的,理应做出补偿?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规定和以往拆迁法律、法规、规章的精神,租赁厂房的企业只要有营业执照并且一直正常经营、合法纳税,那么,它就有权利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包括添附物、机器设备、装修附属物等这些项目,都是可以获得相应补偿的。第一类自建房实质上是合法建设的房屋,承租企业对该房屋有所有权,但是对于该房屋坐落的土地却是基于承租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虽然突破房地一体原则,但并不影响承租人取得拆迁补偿的权利。第二类自建房需要结合建房年限、历史原因、当时的政策综合确定是否被认定违法建筑。该自建房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情况下,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可能被强制拆
    2023-06-21
    45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税后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进行合理分配的过程。一般而言,企业应该按照税后利润的顺序进行如下分配: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的目的是为了保持企业的财务状况的稳定和保护各方... 更多>

    #利润分配
    相关咨询
    • 自产电脑用于学校办公是否视同销售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0
      企业以自产笔记本为员工办公电脑,属于企业办公固定资产,不需要作为销售缴纳增值税。将自产产品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免费赠送的,视为销售。
    • 自产产品发放视同销售处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6
      若向行政管理人员发放自产产品不作为视同销售处理(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做调整)期间费用=现金折扣300*(1-10%)*0.01+福利费(15+20*0.17)+销售费用10=31.1(若现金折扣考虑增值税则应为31.559税收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属于期间费用范畴)营业利润=300*(1-10%)*5%+(20-16)+[150*60/(60+40)-60]-31.1=62.9利润总额=62.
    • 工业企业销售自建厂房需要交纳什么税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4
      销售自建,劝你还是自己先用下,就免销售不动产也就是固定资产的营业税了的哦。第二个。,B做一份委托C收款的委托书就可以。
    • 南宁市房屋销售企业自建房屋销售管理办法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7
      工具/原料电脑、网络。楼盘基本信息。方法/步骤一、打开浏览器,在百度搜索的地址栏输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单击“百度搜索”。二、在搜索弹出的结果中,选择“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三、进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后,找到“网上服务大厅”模块,单击“商品房预售信息查询”。四、在弹出的页面中,出现搜索栏,可按“预售证号”、“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坐落”、“城区”几
    • 自产货物用于设备维护“视同销售”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规定: “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