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后的履行权:是否可以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18:50:51 317 人看过

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期限届满之后,一方当事人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是否有效,这要看另一方当事人是否接受,如果接受,当然有效。因此,合同期限届满时违约方当事人想继续履行合同的,需要取得对方当事人同意或同意继续履行的表示,这时的继续履行才有效。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注意事项有哪些?

为了避免企业面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未及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而与员工自动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窘境,建议企业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积极与劳动者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这样,既可以保证工作顺利交接或延续,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同时如果企业愿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可就待遇、职位变动等相关问题充分协商。

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企业不与劳动者续订的情况下,首先,企业需要在员工离职时为其出具离职证明,内容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的日期、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劳动者在企业工作的年限等。其次,企业需要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再次,依法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企业需要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时向其支付。最后需要注意,对于全部劳动合同解除手续,企业都应至少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如果企业愿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最晚在员工原劳动合同届满后的一个月内与员工进行续签。如果企业超过一个月未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则与员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应当自超过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续订的,自一年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视为企业与员工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面的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就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需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经济补偿,作为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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