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的聊天记录是否有可信证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5:13:41 243 人看过

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供,但需要对其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予以补强。支付宝的转账记录类比银行的转账流水,可以证明双方间存在财产往来,但认定二者之间存在借贷关系,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证明。微信聊天记录属于证据中的电子数据,只要能够初步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就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但根据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要求,若想微信聊天记录在审判实践中作为定案证据的话,则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微信聊天记录的来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2、非实名制微信应当确定微信聊天的双方为本案当事人;3、确定微信聊天时间在涉案事实的时间段内;4、微信聊天的内容不能含糊不清,且具有相对完整性,能够反映当时想要证明的事实。

关于借钱的聊天记录有没有法律效力

一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二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得不到的支持的,比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三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3日 09: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微信聊天记录”怎么转化为借钱证据
    2014年7月,王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买车,李某以转账的方式将10万元打到王某男友小王的银行卡上。后李某向王某催还借款无果。今年7月,李某将王某和其男友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其本金和利息。法庭上,李某出具了打款凭证和其与王某交涉时的微信语音,其中语音内容是王某于2014年底承诺“给款”的单方微信语音。微信语音可否作证据使用?微信语音能否成为证据,首先看其是否符合民事证据法律上的合法性要求。证据的合法性是按照法定要求和法定程序取得。证据合法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证据形式符合法律规定2.证据的收集过程符合法律规定3.证据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审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微信语音是录音证据,属于证据类别中视听资料这一类,形式符合法律的规定。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
    2023-06-01
    128人看过
  • 微信聊天记录是否能够替代借款合同?
    一、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必须具有真实性。(一)网络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一方面是主体真实,即网络聊天记录是记录真实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聊天的记录。2、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在司法实践中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二)经过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鉴定过或者公证部门公证的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民间借贷案件中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使用;(三)适格的证人以作证或者有效证人证言方式证实是真实的网络聊天记录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二、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须具有完整性和关联性。完整性是指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的网络聊天记录一方面要在形式上具有完整性,包括网络聊天记录要以合法、完整的形式呈现出来,即网络聊天记录须以法律认可的证据表现形式呈现出来,包括文字聊天记录、视频聊天记录、语音聊天记录等;另一方面要在内容上具有完整性,即举证责任人在将网络聊天记
    2023-07-02
    188人看过
  • 微信劳动仲裁聊天记录是否具有证据价值?
    劳动仲裁微信聊天记录算证据。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一种。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1、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2、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比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3、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公安系统可以查微信聊天记录吗如果微信内容涉及刑事案件,特别是重要的刑事案件侦查
    2023-07-19
    209人看过
  • 离婚时别人的聊天记录可否作为证据?
    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当前聊天记录是属于电子数据的,但是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聊天记录很多时候也是参照视听资料进行处理的,而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因此对于聊天记录的处理,必须根据上诉的法律规定进行证据的处理和适用。起诉离婚后可以和别人谈恋爱吗在起诉离婚期间不可以谈恋爱,起诉离婚期间婚姻关系并没有解除,这种时候谈恋爱就相当于婚内出轨。如果离婚前被对方证明存在第三者,还可能处于不利的地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2023-07-07
    148人看过
  •  聊聊借款记录:有用还是没用?
    电子数据被认定为证据的一种。而证据必须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才能被法院依法采信。只有在司法实践中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一是通过自认的方式,即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6条,电子数据被明确认定为证据的一种。而证据必须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才能被法院依法采信。真实性在司法实践中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一是通过自认的方式,即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聊天记录可以认定为真实的聊天记录;二是经过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鉴定过或者公证部门公证的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民间借贷案件中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使用;三是适格的证人以作证或者有效证人证言方式证实是真实的网络聊天记录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民 间 借 贷 聊 天 记 录 : 如 何 实 现 关 联 性 ?根据素材0,聊天记录只要形式来源合法,可以作为民间借贷的证据。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
    2023-09-20
    245人看过
  • whatsapp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一、whatsapp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互联网通讯内容的确可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以下是详细说明:首先,我们要明确,聊天记录作为一种电子数据,需要经过严格审查并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为认定具体事实依据的重要依据。在实际应用中,许多时候聊天记录更倾向于被当做视听材料进行处理,并且这两者在我国的证据分类系统中均被定义为间接证据,也就是说它们都无法独立或直接证实案件真实情况的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出示微信聊天记录依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自2012年开始实施),电子数据被确认为法定的证据类型。而针对该法律的司法解释则对证据种类进行了更加细致的阐述,明确指出视听资
    2024-07-23
    56人看过
  • 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电子证据有哪些
    微信微博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电子证据的范围很广,电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电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视频、数字证书、
    2023-12-23
    497人看过
  •  "婚外情聊天记录能否作为笔录证据?"
    网络聊天记录可作为视听资料类证据在法庭上使用,但需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证明效力较低。在离婚诉讼中,网络聊天记录通常不能单独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或婚外情。保全网络聊天记录时应注意其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网络聊天记录属于视听资料类证据,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将计算机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证据归入“视听资料”类证据。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为了达到同一证明目的,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作证。离婚诉讼案件过程中,在只有聊天记录的情况下,如果想达到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目的或者证明婚外情,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予认定的,但网络聊天记录完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保全网络聊天记录时,须注意以下法律问题:网络聊天记录必须具有诉讼证据的客观真实性、
    2023-11-12
    436人看过
  • 手机短信聊天记录能证据借贷吗安全吗
    一、手机短信聊天记录能证据借贷吗安全吗在司法实践中,手机短信息确实有可能被用作确定民间借贷实情的证据来源之一。要想使其成为有效的证据,就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必要的条件:首先,手机短信所包含的内容必须真实且客观,并且与待审理的案件存在直接关联性;其次,发送和接收该短信的方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必须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可以提供其他类型的债权凭证以证明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例如借据、收据以及欠条等等。但是,无论是哪种形式的证据,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核实,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之后,才能够作为最终裁决的依据。总的来说,通过手机短信或者其他债权凭证来证明民间借贷事实,虽然存在一定风险,但总体上还是相对可靠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
    2024-07-15
    349人看过
  • 起诉证据微信聊天记录怎么办
    一、起诉证据微信聊天记录怎么办?起诉证据微信聊天记录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被认定为证据材料被运用的。起诉微信聊天记录提交法院的流程如下:1、带上有微信记录的手机,手机就相当于一个证据原件;2、提供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截图;3、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微信记录严禁删除,要真实完整。各项微信记录作为证据的内容如下:1、文字聊天记录、语音记录、视频记录;2、支付、转账、红包的支付转账记录。因为微信号具有不可更改的特点,所以结合个人信息界面中显示的手机号码、头像等信息,法官能够固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二、证据如何认定?作为证据,需要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这三个特征。而且只有证据
    2023-12-01
    170人看过
  • QQ聊天记录可否作为合同依据
    QQ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合同成立的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QQ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QQ、微信、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保全网络聊天记录时,须注意以下法律问题:QQ、微信、网络聊天记录必须具有诉讼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将计算机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证据归入视听资料类证据。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
    2023-08-10
    291人看过
  • 别人欠钱没借条但是有聊天证据,转账记录
    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是可以起诉的,但被告在不承认的情况下需要原告提供更多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024-08-13
    456人看过
  • 借钱给别人,没写借条有聊天记录可以当做证据吗?
    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发现,越来越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及到将网络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便是最好的例证。网络聊天记录作为一种电子证据,具有数据性、多样性、易复制性、易破坏性等特点,在民间借贷案件中,网络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应具备以下3个方面的条件:1、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必须具有真实性。网络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主体真实,即网络聊天记录是记录真实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聊天的记录。实践中当事人提交到法院的网络聊天记录多以QQ聊天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为主,而QQ聊天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界面显示出来的聊天主体均具有特定的昵称,举证责任人需举证证明该昵称所代表的人物和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是同一人,这可以通过到提供聊天软件服务的相应服务商处调取QQ和微信号码注册者的身份信息进行证明。另一方面,网络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表现为内容的真实性。由于网络聊天记录以计算机数据技术为支撑,具
    2023-06-08
    500人看过
  • 没有嫖但有聊天记录算证据吗
    一、没有嫖但有聊天记录算证据吗没有嫖但有聊天记录算证据。聊天记录直能作为间接证据。不能作为直接证据,是因为网络聊天记录只能证明嫖娼当事人的行为动机,而并非直接发生的嫖娼行为。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伪造或毁灭证据都是触犯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追究。证据包括: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指司法机关发现和取得证
    2023-03-10
    335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诉讼证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5
      微信聊天记录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首先,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真相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微信聊天记录应当在当事人进行的民事活动中形成,其内容可以被对方知晓,且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复制再现。其次,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和案件事实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关联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
    • 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属于电子证据的范畴?微信聊天记录是否有法律效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4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范畴。所谓电子证据也称计算机证据,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电子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网络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证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已明确将电子证据作为法定证据类型之一。《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
    • 聊天记录可否在法庭做证据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2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外遇的证据使用。聊天记录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 1、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真相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聊天记录应当在当事人进行的民事活动中形成,其内容可以被对方知晓,且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复制再现。 2、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和案件事实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关联性是指作为
    • 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能否作为借款依据?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2
      完整的可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记录可以作为证据,最好还要有其他辅证
    • 微信记录可以作为讨债的证据,微信聊天记录能否作为索要欠款的证据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债权人通过微信等支付方式而发生的债权,虽然一旦得到证实也能够获得法律保护,但与面对面的交易相比,互联网交易的证据形式较难保存、而且用户身份难以确定,对当事人的举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在对这类证据进行审查,同样也是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关联性进行,但由于网络信息的虚拟性质,纯粹的网络信息往往不足以单独成为定案依据,需要结合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交易历史以及其他现实生活中的证据加以综合判断。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