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是否可以提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8:02:54 260 人看过

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当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或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致使债务人不能交付标的物;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因此,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一、因提存而消灭的债是什么意思

因提存而消灭的债是指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

提存制度的建立,使债务人及时了结债务关系,避免产生延迟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

二、什么是合同提存

合同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导致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2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买受人相关文章
  • 债权人拒绝受领是指什么,如何防范债权人拒绝受领
    一、债权人拒绝受领是指什么赵权人的拒绝受领指的是法律上的拒绝接受。受领可以指债权人接受债务人履行的事实行为或者事实状态,这是普通意义上的理解。比如,债务人送货上门,债权人将货物收下。其次,从法律上讲,受领应当是特指认可债务人所提供的履行符合要求,因而可以发生清偿的法律后果,使债务人的债务最终归于消灭。为了区分这两种受领,前者可以称为事实上的受领,后者则可以称为法律上的受领。事实上的受领与法律上的受领,并非意味着债权人方面有两次受领,而是指仅有一个受领的实然状态(事实),这便是事实上的受领。其是否发生受领的法律效果,则需要具体分析(对事实的法律评价)。符合债务本旨,发生受领的法律效果场合,该受领进展为法律上的受领,否则,便只停留于事实上的受领阶段。事实上的受领转化为法律上的受领,才真正达到受领所要追求的目的。这种转化需要经过债权人检查验收,检验合格后,才转化为法律上的受领。比如购书一册,后经
    2023-03-17
    448人看过
  • 买受人有权拒收货物吗?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卖人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所交付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提前交货、多交货或少交货等。对出卖人的这种违约行为,法律允许买受人采取多种补救措施,如退货、修理、更换、要求卖方实际履行、减少价款和报酬、赔偿损失甚至解除合同等,而这些补救措施的前期行为往往表现为买受人拒绝接收标的物,所以拒收货物是买受人实现违约救济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而在守约方(买受人)最终获得救济前的这段时间,控制标的物的买受人在一定程度负有对标的物保管的义务,这也是一种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履行合同当中产生的一种附随义务,即防止损失扩大。一、买卖合同交付前谁承担货物损坏一般情况下是由出卖人承担的,但是法律规定了几种标的物交付之前买受人承担风险的情形。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受人没有收到货物却需承担风险的几种
    2023-03-08
    485人看过
  • 买家是否有权拒绝卖家提前交付货物?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买家利益的除外。因此买家可以拒绝卖家提前交付的货物,但是如果该提前履行行为并没有损害买家利益的,买家不可以拒绝提前履行的货物。卖家提前履行债务给买家增加的费用,由卖家负担。二手房子过户费是由卖家出还是买家出二手房过户费一般是由买家和卖家共同出的,当然也有买家或者是卖家单独出的情况,具体由哪一方支付,主要看过户双方是怎么约定的,譬如说在买卖过户的情况下,买房需要支付契税、印花税、转让手续费等,卖方需要支付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转让手续费等等。《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023-07-09
    353人看过
  • 提存受领人是谁
    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提存制度的建立,使债务人及时了结债务关系,避免产生延迟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提存的受理条件具体有哪些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下列条件下受理提存公证: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受领债之标的的;2、债权人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的;3、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或失踪、死亡(消灭)其继承人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不清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这百来字,大致规定了提存公证的具体受理条件。但是在实践中,如何确定“无正当理由”、“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的”以
    2023-08-17
    478人看过
  • 开发商违反交房政策,买受人拒绝受领是否合法?
    买受人拒绝受领时开发商可能构成逾期交房。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房屋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以及在交付前对房屋质量或权利瑕疵进行担保的义务。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拒绝受领。由此造成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开发商一方承担。债务人拒绝受领货物怎么办交付货物一方为债务人,受领货物一方应当是债权人,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债务人可以依提存货物,提存后视为完成交付货物的义务。如果货物不适于提存,债务人可以将其拍卖或者变卖,将所得价款交给提存部门,提存成立的,也视为完成交付义务。同时债务人还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因其拒绝受领导致增加的费用。《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第六百一十二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8-15
    168人看过
  • 2023买家可以拒绝卖家提前交付的货物吗
    一、买家可以拒绝卖家提前交付的货物吗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买家利益的除外。因此买家可以拒绝卖家提前交付的货物,但是如果该提前履行行为并没有损害买家利益的,买家不可以拒绝提前履行的货物。卖家提前履行债务给买家增加的费用,由卖家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遇到买卖纠纷为什么要找律师首先,要知道并不是只有打官司的时候才需要找律师,从您还没有发生法律纠纷开始,律师就可以为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及避免各种法律风险。其次,在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律师会运用他们丰富的专业知识、专业手段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告诉您:您的哪些权益受到了侵害、您可以做什么事情、会出现哪些后果、您可以怎么补救等等。最后,找律师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2023-06-11
    199人看过
  • 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应该怎样处理呢
    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可以进行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一、债权债务消灭的几种方式(一)清偿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二)抵销1、抵销的概念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以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抵销依其产生根据的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2、抵销的要件按照《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99条的规定,抵销须具备以下要件才能生效:(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双方互负债务,必须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4)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3、抵
    2023-03-07
    183人看过
  • 承租人有权拒绝受领标的物吗
    承租人有权拒绝受领标的物。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在承租人催告后合理期限内未交付标的物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一、债权人拒绝受领如何处理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不仅意味着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而且也意味着债权人在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应当接受、领取该债务的标的物。如果债权人拒绝受领标的物,债务人就难以履行债务。因此,在债务人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无正当理由却不予受领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在我国,目前的提存部门为公证机关。二、买卖双方具有哪些权利义务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下:(一)出卖人的义务: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二)买受人义务:1、支付价款;2、受领标的物。买受人有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惯例受领标的物的义务;3、及时检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4、暂
    2023-03-09
    298人看过
  • 对方拒领货物时可以办理提存吗
    一、对方拒领货物时可以办理提存吗出现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另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将货物提存,以达到履行义务的目的。所谓提存,是指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债务人将合同标的物交付给提存机关,从而视为债务人已经履行并消灭合同关系的律制度。二、提存的标的物有哪些提存的标的物应当是合同规定应当给付的标的物,主要是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物品。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所谓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指标的物不适于长期保管或者长期保管将损害价值的,比如易腐烂、变质的物品,有危险性的物品等。提存费用过高,一般指提存费与所提存的标的的价额不成比例。按照司法部颁布的《提存公证规则》规定,提存物六个月的保管费用超过物品价值5%的,应认为提存费用过高。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有悖设立提存制度的目的,但不提
    2023-05-03
    377人看过
  • 商品房质量问题买受人可不可以拒绝接受
    商品房质量问题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买受人有证据证明房屋在交付过程中存在功能性质量缺陷,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使用的,可以拒绝接受商品房;2、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屋符合商品房销售合同和法定的强制交付条件和质量标准,买受人不得以房屋质量存在表面缺陷为由拒绝接受房屋,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3、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核实。经核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买到房之后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买到房之后质量不合格,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
    2023-06-22
    177人看过
  • 买受人以出卖人不开发票为由拒绝付款合法吗
    在买卖合同引发的债权债务纠纷中,买受人以出卖人不开发票为由拒绝付款是不成立的。因为出卖人开具发票的义务系合同的从义务,由于该义务与合同的主给付义务不能形成相应的对价、牵连关系,买受人对出卖人不开具发票的行为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所以买受人以出卖人不开发票为由拒绝付款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买受人应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一、民法典的买受人的检验义务有哪些1、支付价款支付价款是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基本义务,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的对应条件。买卖合同对标的物的价款作出约定的,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履行义务。即使买卖合同当事人未就价款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并不导致合同不成立,可通过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标的物的价款。支付价款有两种形式,对零售或者小额买卖,可在交付标的物时一次支付结清,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即使结清的支付方法;另一种是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支付的非即使
    2023-03-27
    120人看过
  • 债权人拒绝受领是指什么
    受领包括,事实上的受领与法律上的受领受领,可有不同的理解,对此应当注意区别。首先,受领可以指债权人接受债务人履行的事实行为或者事实状态,这是普通意义上的理解。比如,债务人送货上门,债权人将货物收下。其次,从法律上讲,受领应当是特指认可债务人所提供的履行符合要求,因而可以发生清偿的法律后果,使债务人的债务最终归于消灭。为了区分这两种受领,前者可以称为事实上的受领,后者则可以称为法律上的受领。事实上的受领与法律上的受领,并非意味着债权人方面有两次受领,而是指仅有一个受领的实然状态(事实),这便是事实上的受领。其是否发生受领的法律效果,则需要具体分析(对事实的法律评价)。符合债务本旨,发生受领的法律效果场合,该受领进展为法律上的受领,否则,便只停留于事实上的受领阶段。事实上的受领转化为法律上的受领,才真正达到受领所要追求的目的。这种转化需要经过债权人检查验收,检验合格后,才转化为法律上的受领。比
    2023-04-04
    135人看过
  • 买方拒绝接受货物的违约金计算
    依客观计算方法,应按合同价格与违约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卖方遭受的损失,这一点与卖方不交货的计算方法相同。当然,如果货物价格在不断下跌,一般没有可得利益的损失,就不能以价格来计算损失额。一、购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出现纠纷怎么办买卖合同中的违约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一)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如果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在不断下跌,那么买方就不存在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当然,如果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了其他损失或合同订有违约金条款,买方仍可要求赔偿或要求支付违约金。二是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
    2023-03-14
    386人看过
  • 受赠人是否有权拒绝接受赠与?
    受赠人可以不接受赠与:1、对于遗产赠与,受赠人在60日内未表示或者放弃赠与的,不接受赠与;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财产免费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不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表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受赠人死亡能否解除赠与可以。赠与合同想要撤销必须要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而且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赠与人去世后,并不影响赠与合同的履行,受赠人可以按赠与合同的约定占有赠与的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想要撤销必须要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而且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
    2023-07-11
    209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买受人
    词条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买受人
    相关咨询
    • 出卖人可以无故拒绝接受受货物物品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4
      1、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 2、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使债务关系消灭的制度。
    • 买受人能否拒绝买卖者提取被提存货物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1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债务人依法提存标的物后,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因此,出卖人可以拒绝未支付货款的买受人提取被提存的货物。
    • 买受人拒绝受领货物能提取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7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当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或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致使债务人不能交付标的物,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因此,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
    • 买受人同意受领货物后出卖人应该拒绝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14
      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使债务关系消灭的制度。
    • 出卖人可以拒绝买受人提取已签收的货款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依法提存标的物后,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因此,出卖人可以拒绝未支付货款的买受人提取被提存的货物。